吴宗宪涉掏空案被判22个月 能否交上61万罚款令人担忧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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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吴宗宪 艺人吴宗宪 遭控掏空上柜公司"联明行动科技"一案,涉嫌犯下证券交易法,台北地院判吴1年10个月.缓刑3年,条件是必须支付公库300万元(约人民币61万元).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因吴未上诉,全案定谳,维持一审判决.另依法吴3年内若再涉刑案被判有罪,将被撤销缓刑,入狱服刑. 高等法院审理联明掏空一案,认定其董事长许丰暘,涉嫌与董事.前妻,与友人包括吴宗宪等共11人,多次掏空联明资产2亿多元(约人民币0.4亿元),并炒作联明股价,违约交割3000多万(约人民币610万元).一审

吴宗宪

艺人吴宗宪 遭控掏空上柜公司“联明行动科技”一案,涉嫌犯下证券交易法,台北地院判吴1年10个月、缓刑3年,条件是必须支付公库300万元(约人民币61万元)。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因吴未上诉,全案定谳,维持一审判决。另依法吴3年内若再涉刑案被判有罪,将被撤销缓刑,入狱服刑。

高等法院审理联明掏空一案,认定其董事长许丰暘,涉嫌与董事、前妻,与友人包括吴宗宪等共11人,多次掏空联明资产2亿多元(约人民币0.4亿元),并炒作联明股价,违约交割3000多万(约人民币610万元)。一审宣判时,有5名被告和吴宗宪一样,获缓刑3年,均未上诉。高院今针对提起上诉的许丰暘等另外6人做宣判,判处主嫌许丰暘14年半重罪、杨咏泣4年10月,前董事长刘东易、王明松等4人分别被判1年7月至4年8月不等徒刑。仍可上诉。

一审宣判时,吴宗宪曾在微博发表声明,指称自己是无端遭受牵连,相信法律会还他清白,但如今高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吴宗宪1年10月、缓刑3年,全案定谳。

2011年年7月,上市公司“联明行动科技”疑遭掏空案查出其中6000万(新台币,下同)掏空款项,流向了吴宗宪开设的“阿尔发光子科技公司”。在前日被约谈时,吴仍坚称当时约定“联明”以6000万向“阿尔发”买产品,后因“阿尔发”无法履约,已先将3600万退还“联明”,日前再清偿余款2400万。

其副业也颇为多元,不停地开设各类公司、店铺,经营状况不容乐观但屡败屡战。2009年3月,他在北京宣布全面退出演艺圈,一心经营LED产业,并担任上市公司“翔升电子”董事长,成为台湾上市公司第一个艺人董事长,但仅半年后便请辞。

209你那年7月复出。

2010年吴宗宪的“阿尔发光子科技公司”被媒体爆出财政危机,吴宗宪也大方承认裁员和暂缓发放薪水。当时有不少朋友给予其资金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