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莲和钟海源 说说李九莲 顺便说说钟海源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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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974年10月30日凌晨 数百干警和五个武装民兵连查抄捣毁李调会广播站及有关场所.调委会负责人员和骨干被强制办班审查. 1974年11月1

1974年10月30日凌晨 数百干警和五个武装民兵连查抄捣毁李调会广播站及有关场所。调委会负责人员和骨干被强制办班审查。 1974年11月1日赣州李调会的《告全省人民书》和为李九莲辩护的大字报在南昌八一大道旁贴了一里路长。

赴昌人员在樟树被捕押回赣州。 1974年11月江西省委针对赣州李调会问题下发(74)四十六号文件。 1974年11月李九莲在狱中遭遇审判****。面对越愈恐怖的高压,李九莲在狱中无数次的反复吟诵臧克家的《弔屈原》宇宙这样宽大/却容不下一条身子/天地如此广阔/思想却无处安放/只好抱着贞节去追踪彭咸/D带一颗眷恋的心跳下了泪罗江/(生命就是这样/不能去碰死僵冷的社会/就只有碰死在它身上!

――这三句显然是李九莲自己加上去的)泪罗江的水/为诗人流了二千多年的清泪/到如今/上官令尹/依然在人间充沛……(所有这一切都被视为李九莲的罪证列入起诉。) 1974年11月29日李调会广播员钟海源、刘华英、肖国涵等四人在赣南采茶剧团撒发《强烈抗议》和《紧急告全市人民书》传单,传单如雪花从剧场空中飘落。

因遭“线人”邹根保出卖,4人被当场拘捕。 1974年12月3日赣州地委副书记吴清明在地市直属单位干部大会上作《关于处理李调会问题的报告》,称调委会“一赴兴国、两张小报、三请领导、四赴南昌、五次大会、六上北京”,“这些活动都是为李九莲翻案,都是攻击无产阶级专政,都是妄图干扰和破坏大好形势。

” 1875年1月江西省委下发关于赣州李调会问题处理的(75)六号文件,以党的正式文件形式重申了在京学习班10月22日讨论通过的四项决议,在全省范围内宣布李九莲的反革命性质和李调会的非法性质,并且强调进一步坚决取缔李调会转入地下的活动。

1975年5月以华国锋为部长的公安部党组讨论批准了赣州地区公安局关于李九莲问题的报告。 1975年5月22日李九莲开始长达七十三天的绝食,靠强行鼻饲得以存活。 1975年5月30日兴国县人民法院对绝食中李九莲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975年5月30日 全南县公安局对朱毅正式逮捕。 1975年7月3日仍在绝食中的李九莲被从赣州的江西二监狱押送到位于赣北鄱阳湖畔的珠湖劳改农场劳动改造。

例行检查时发现李九莲写于绝食前的绝命书――《投降书》:“不知何人,劝我投降,似真似假,为此写出‘投降书’。是的,我有‘罪’。我的‘罪’就是为党出过力,效过劳,动过太多的脑筋。

真理是个美丽的字眼,吸引了无数的年轻人,我为她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原则,我做到了不怕开除厂籍,不怕解除婚约,不怕坐牢,不怕杀头.....凡真理,都有三种遭遇:用得着时,便奉为至宝;用不着时,便贬为粪土;非但用不着而且有。

‘害’时,就象狗一样关进笼子里——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理的遭遇。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装饰自己,谁就得同时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 1975年9月27日 赣州地委决定对李调会人员第二次大抓捕,刘庭荣(后被判刑15年)、管佑龙(后被判刑15年)、钟海源、康为民(后被判刑7年)、林锋(后被判刑5年)、罗斌(后被判刑15年)、邱彩云(后被判刑10年)等16人被拘捕。

1975年12月20日 朱毅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976年5月 钟海源因坚持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不如邓小平,坚持为李九莲鸣不平,被加刑五年至十二年,押往南昌新建服刑。

其他被捕调委会人员,在反击右倾翻案风****中被判五至二十年不等。 1976年12月28日在年终评审鉴定会上被迫宣读她的“我的政治态度”,在强烈批评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的同时,也有所政治误断,并对邓小平提出批评。

1977年初至1977年8月“四人帮”粉碎后,李调会竟然被打成“帮派体系”,赣州地委在“揭批查”中对李调会人员进行第三次大拘捕,被拘捕李调会人员41人、同情支持者18人。

行政处理600余人。 1977年2月曾昭银涉嫌帮派被打成“现行反革命”,从重从快被判刑十五年。 1977年12月8日 李九莲被从珠湖乘船押往赣州。 1977年12月11日在赣县看守所,地区公安局向李九莲宣读死刑判决书。

李九莲拒绝上诉。李九莲满腔悲愤地在手纸上写道:“我就是像一只杜鹃一样啼出血来,又有何用?我向冰冷的墙壁喊一声,还会得到回音,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1977年12月14日下颚被穿透竹签的李九莲在赣州市老体育场万人大会公判后,被拉到西郊青光岭枪杀并暴尸荒野。

当晚,李九莲尸体遭暴徒的凌割,惨辱亘古未闻! 陪同李九莲公判的有曾传华、宋德恒、马军、管佑龙、吴文甫、严金禄、朱江涛、刘西贞、徐亨其、方向佑、吴景伯、朱修仁、赵诗镜、龚伟农、郭宗琇等李调会人员二十四名。

分别被判五至二十年不等。刑期相加达二百一十六年。曾传华、方道球、孙成章(在九江)皆被重判。 1977年12月17日 处决李九莲的布告贴在朱港十大队一中队墙上,怕遭天谴的曾昭银躲进了厕所。

1978年1月1日 朱毅在狱中写了《卜算子――咏梅》,祭悼李九莲喋血双周。 笑看三尺雪,矗立九寒中,百壑千山香一缕,醉了竹和松。

玉殒魂何在,一梦人天同,应是春山丽日下,天地女儿红! 1978年7月2日舒北斗与二十名“帮派”一道,在赣州市老体育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1978年4月30日李调会广播员钟海源因坚持批评数度涉入李案的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被认定重新犯有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

宣判时钟海源慨然签上自己的名字。法官问她道:还有什么话要交待的吗?钟海源站立说:“跟你们讲话费劲,我们的信仰不同!”说罢,一甩头发,仰首大步流星走去。

钟海源从容赴死之态令所有目击者震惊不已。当日,钟海源在新建县被枪杀并被残酷活体取肾,给某部队首长之子换用。 1979年4月10日赣州地区中级法院拿出对李九莲案件的复查意见:该案事实清楚,量刑适当,被告死不认罪,凡(翻)案。

1979年4月14日赣州地委同意中级法院意见,“维持原判不变”。 1980年5月8日江西省高级法院认定李九莲确已构成反革命煽动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1980年9月17日江西省委研究作出批复:“同意法院意见,属轻罪重判,错杀,撤消原判。李有罪,但不另行判刑”。 1980年11月全国人大法治委员会主任彭真肯定李九莲,指出李九莲问题是林彪四人帮在江西造成的最大冤狱。

1980年11月举世闻名的爱国民主人士、原国家副主席宋庆龄收到寄来的申诉李九莲冤案的信件、材料、即刻转给新华通讯社。新华社和最高法院同时收到其它中央部门和领导转来的内容相同的信件、材料。

1980年12月新华社戴煌前往江西调查李九莲案件。 1980年12――1981年1月 狱中朱毅撰刻第五套申辩李案材料《还在流血的爱情》,冲破重重封阻,寄往政法高层和文坛名流。 1981年1月23日赣州地委书记杜昭在赣州地委扩大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反革命李九莲和非法的李调会案是不能翻、也是翻不了的。

” 1981年1月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坚持李九莲案不能翻。 1981年1月25日戴煌关于李九莲案文章在《国内动态清样》第214期上发表。

1981年1月25日中共总书记胡耀邦读到戴煌文章,当即在文章旁给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院长、公安部部长作出如下批示:“彭冲、江华、(赵)苍壁:此事请予以妥善处理(包括对她的家庭亲人),但处理这类事情,应考虑不要声张,以免引起不良后果,而应着重总结经验教训。

” 1981年1月25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彭冲接到胡耀邦指示,当即给江西省委负责人作批示“(江)渭清、(白)栋材同志:耀邦同志的批示,请阅《清样》所反映的情况,请予查明,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