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俊卿的大哥 卢俊卿十大冤辨析之十一 世华会的“丑闻”其实很美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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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期,似乎"卢美美"事件已经销声匿迹,与此相关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似乎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但是,由于此前媒体的误导而给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带来的

近期,似乎“卢美美”事件已经销声匿迹,与此相关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似乎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但是,由于此前媒体的误导而给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带来的硬伤还未愈合,偶尔同身边的人聊起这件事,他们大都以模糊的口吻说:“哦,这个我知道,是个什么骗子协会”。

其实,真正知晓事实真相的人寥寥无几,因为经过媒体的一番炒作之后,伴随着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真相的逐渐浮出,它同时也失去了被当做新闻噱头的商业价值,因此那些专注于炒作的媒体便不再愿意关注这些老生常谈的话题。

尽管有些媒体在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对此加以报道,试图澄清之前的误会。可是正如一池被搅浑的水一样,短时间内无法澄清。而且,在这个“眼球经济”时代,在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社会大众也无暇顾及那些喧嚣背后的信息,哪怕这些信息的确是属实的。于是,真相便被淹没在舆论的吵杂声中。

作为一个法律职业者,我的天职就是寻求事实,以法律的职业思维和专业视角去审视重大社会事件,协助人们认清事实真相,理性客观评价事物,避免一次又一次被人牵着走,事后却大呼上当。所以,在炽热的情绪稍加冷静,事实的真相浮出水面之后,有必要发出一点纠偏和澄清的声音,哪怕这个声音很有可能被淹没在周遭的沸沸扬扬之中,但是,事实总归是事实,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

在多轮的法律评价和道德评价之后,世华会的丑闻已不知不觉向“善闻”转化了。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组织机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依照中国境内法律设立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也是境内法律认可的实体,其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其也有权根据境内法律在境内从事有关活动。

根据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的证照,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系2005年根据香港法律(《公司条例》)设立的有限公司,其分行(可理解为境内的“分支机构”)名称为“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其业务性质(可理解为境内的“经营范围”)为“交流合作、信息咨询、商务代理”。

2006年,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在境内设立代表处,代表机构名称为“香港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业务范围为“从事总公司业务的联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收取费用)”。

另外,世界杰出华商协会还是2009年根据香港法律(《社团条例》)设立的社会团体。目前境内对于民间组织的管理主要有三部条例,包括《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在这三部条例当中,除了《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将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也纳入管理范围外,其他的两部条例则未明确提出对境外社团组织的管理办法。虽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仅适用于境内机构,并不适用于在境外设立的社会团体。

对于私主体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因此,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系合法单位,其以“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名义从事业务联络活动应受法律保护。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社团)在境内只要不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就应当受法律保护。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运行机制符合法律规则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其实是一个民营企业俱乐部,它的运营机制也跟其他的俱乐部大同小异,并无甚可指责之处。卢俊卿只不过是出于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目的,牵头组织了一些民营企业家一起聚会交流学习的俱乐部,共商他们发展的出路。

而卢俊卿的作用仅仅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平台,一个供这些企业家资源交流的平台,这个平台就象电脑的“操作系统Windows”,而在上面可以运行更多的“应用软件”,而这些“应用软件”就是为企业家们提供的更多的工具,发掘更多的商机。

而“商机”能否转化成商业利益,企业能够获得实在的回报,则是在协会之外、企业会员之间、企业家个人之间逐渐形成的。这些回报可能在短期实现,也可能在未来实现,这就是“储存资源”的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卢俊卿也建立起来了个人及协会的品牌、积累了不断壮大的国际资源。

通观有关媒体对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报道和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回应,并不存在任何违法的事实,如世界杰出华商协会骗了谁、贪了多少善款、给贪官送了多少礼的任何事实。看到的只是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搭台唱戏,通过各种渠道邀请政府官员、企业家、社会名流,组织各种会议和论坛。

根据《民法通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只要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公司)在境内从事的只是“交流合作、信息咨询、商务代理”的联络工作,未从事营业活动收取费用,行为就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有人说,世界杰出华商协会虽然没收钱,但由卢俊卿控制的天九儒商收了钱,只不过是左手倒右手,没有任何区别。这种观点是对法律的误解。法律既然创设了公司、社会团体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就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对其行为进行评价和规范,不能以主观想象的官商勾结、坑蒙拐骗替代法律评价。

迄今为止,世华会的全体会员当中没有哪一个认为受骗上当,要向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张权利的。天九儒商作为境内公司,为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会员提供会务、培训等服务,根据市场原则收取相应的费用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完全合法有效。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社会价值不应否认

有人说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是骗子协会,这一说法无视现实,是一种偏见。事实是怎样的呢?

第一、世华会探索出一条服务新模式,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协会的主要功能在于通过会展经济为企业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最终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

会展经济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会议和展览、展销,从而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种经济现象,会展经济对具有很高的产业带动系数。是国际上公认的服务经济的典型,在西方国家颇受推崇,最典型的就是达沃斯论坛。卢俊卿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就是一种会展经济,我们有些人不认识这种经济形式,所以把它说成什么“合影经济”,这是片面和狭隘的。

就像改革开放前大家习惯于计划经济,而不熟悉市场经济,从而将商业经营成为“投机倒把”一样。随着会展经济等服务业的全面发展,各种不同形式的协会服务模式会越来越被公众所接受。

在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成立的六年间,每年都围绕当年经济热点、难点等问题,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北京会议中心等地举办五次以上,多种类型的专题全球华商年度盛会,以此此促进全球华商之间、华商与各国企业之间、华商与各国政府之间平等的对话、深度的交流与务实的合作。

仅以首届杰出华商大会为例,2005年9月27-29日,首届杰出华商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来自海内外近千名华商代表齐聚一堂,通过

“企业土壤六方会谈”、“杰出华商百人论剑” “全球华商合作机会报告会”、“中国城市商机报告会”、“中国百业商机报告会”、“投融资项目报告会”、“华商领袖风采报告会”等活动,就如何促进企业生存发展环境的改善与优化,企业经营管理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充分张扬了华商的经营智慧,展示了华商骄子们的许多成功秘笈,让与会华商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商机与最具价值的人脉资源。

迄今为止,这样的大会已成功举办七届,共有50多个国家的华商领袖,杰出华商代表一万多人参加。

第二、世华会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国门,融入全球化功不可没。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是以民营企业家为主体的全球性华商组织,它以“服务全球华商,造福人类社会”己任,以洲际分会、行业分会、国家分会、城市分会为主干的分支机构遍布全世界,配得上“世界”的称号。通过卢俊卿搭建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这个交流平台,全球的杰出华商汇聚一起,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对策,共谋发展。

国内的企业家通过这个交流平台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杰出华商,也可以学习到国际先进的管理、技术经验,有利于促进自身的成长,同时也为民营企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开拓了道路,提供了机遇。

2008年7月18日至24日,“杰出华商财富印尼行”,500多位印尼商界精英与全球杰出华商代表深入交流,促成合作50多亿美元。2009年10月16日至11月29日,继续组织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商领袖、华商500强、杰出华商代表赴美国、法国、荷兰、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三洲七国,与各国商界、政界名流沟通交流,捕捉天下商机,尽显华商风采,得到了各国政府、企业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侨界的热烈欢迎和高规格接待。

经过一个多月的考察交流,对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500多亿元。当年11月3日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专门从巴黎给协会主席发来亲笔签字的感谢信:“主席先生:我谨就您上周五逗留巴黎时赠与我的礼物表示热忱的感谢,我特别注意到您通过贵协会会标所想表达的意愿,我对您要感谢的还有您对我们两国经济关系发展所做的努力。

您也知道,我深信我们两国间的伙伴关系在今后的几年里将进一步加深。此致最诚挚的谢意!”

第三、世华会为全球华商的合作与共同发展搭建了平台。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旨在为全球杰出华商构建最具价值的人脉网络与合作平台,促进华商精英强强联手,和合共荣。促进华商走出“小我”,奔向“大我”,组织华商相互学习、借鉴,相互交流、沟通,资本、项目面对面,人脉、商机手牵手,与个人合作,与企业合作,与城市合作,共享机遇,共谋发展。

这也给广大的民营企业家带来了新的契机,他们能从优秀的同仁那里学到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发展模式,为自己企业的发展谋求更好的商机,也可以从其他会员那里获得更多的技术、资金支持。这是一个民营企业家自己的队伍,是他们互帮互助的团体,是资源共享的团体,这样的组织能使他们壮大自身力量,共同抵御市场的经济风险,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

仅以“杰出华商财富荆州行”为例,2008年11月20——21日,由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和湖北省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全球华商500强高科技论坛暨荆州经贸洽谈会”组织湖北荆州召开,来自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巴西、阿根廷、印尼、澳大利亚等五大洲25个国家的华商领袖、华商500强、杰出华商代表500多人聚首荆州,现场签约52个项目121亿元,其中正式合同86亿元,投资32亿元的多晶硅项目现场奠基。

随后不久,荆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即发来感谢信,信中写道:“这次盛会在荆州历史上是空前的,省委省政府很满意,荆州市民很高兴和自豪,谢谢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支持!今后我们要更加密切合作,促成更大成果。”

第四、世华会促进了为全球华商的文化交流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为了提升华商的道德文化素养、整体形象,不断加强企业家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等的打造,适时为全球华商提供学习、修炼平台。

仅以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举办的中华儒商大讲堂为例。举办中华儒商大讲堂,旨在将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管理科学有机结合,塑造有理想、有道德、有规范的企业家,践行义利兼顾、以义统利的商道,倡导用思想的力量战胜剑的力量,帮助华商把事业做好做大做强做久。

中华儒商大讲堂每月举办一期,每期邀请海内外华商免费参加。中华儒商大讲堂从2010年9月开始,现已举办10期,每期两至三天,力邀全球最顶尖的华商领袖、知名企业家、国学名家、培训大师、政界高官与知名主持人,开展报告与电视对话,为企业家奉献思想盛宴、高端人脉与合作机会。

第五、世华会号召世界华商积德行善,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

在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成立至今的六年中,促进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一直是协会一项主要的服务内容。协会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成立了杰出华商助学基金,致力于帮助各类贫困学生;为帮助非洲饥饿儿童解决生活与学习困难,协会与有关机构合作,开启了“希望非洲工程” ;为促进创业与就业,协会从2008年开始,还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共同发起组织了中国创业天使孵化工程,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联合成立了创业天使孵化基金,旨在为中国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辅导、创业咨询等一站式终身服务;特别是在这五年当中,全球地震频繁,不管是国内的汶川、玉树,还是大洋彼岸的海地,近邻的日本,处处无不涌现着华商协会的爱心。

在汶川大地震后,协会积极奔走,多方呼吁,组织会员捐款捐物超过16亿元。

不仅如此,在2009年春节期间,协会领导又率领63位海内外华商参与了“杰出华商为地震灾区送温暖”活动,参加这项活动的华商们整个春节10天都未与亲人团聚,而是冒着严寒,奔赴10个地震重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每天向受灾群众发送新年红包、新春对联、过年物资,以及名家的歌声,共发放新年红包和年货总价值3000多万元。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因其与青基会共同发起的“中非希望工程”而备受争议,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有关于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利用慈善牟利的证据,中非希望工程也没有任何违规的行为,因发起慈善活动而受到指责是不公正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最近指出:

“群众想办点好事怎么这么难! 我们不能对公益组织在成立时就搞“有罪”推定,有什么理由从他姓“俞”,就推断人家会去“偷”,实在没道理。”

“努力成为社会公益和社会慈善发展的助推者,而不是障碍。规范社会公益组织发展,重在监管,而不是把人挡在门外,这样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才有良好的空间。 ”

从政策层面来讲,会展服务业近年来一直受到国家和各地政策的大力鼓励。究其原因,是由于会展服务在供需对接、品牌打造等方面扮演的关键角色;从法律框架来讲,今年民政部开放了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等社会组织的登记,体现了政府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决心和信心,民间组织正迎来越来越宽松的政策法律环境。

中国服务业的发展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的宽容、理解和支持。我们相信,世华会将会走得更远更平顺。(作者:钱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