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杨俊峰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纪委关于杨俊峰违纪案件情况的通报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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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期,石景山区纪委对共青团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原书记杨俊峰违纪案件进行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经查,杨俊峰任石景山团区委书记期间,严重

近期,石景山区纪委对共青团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原书记杨俊峰违纪案件进行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杨俊峰任石景山团区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组织调查期间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多次离京未依规履行请假报告手续。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礼品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品;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通过虚列支出,多付少结、捐款不入账等形式,设立"小金库"。

并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购物卡、礼品卡等送礼,公款宴请、超标准接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杨俊峰身为中共党员、团区委书记,无视党的纪律,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石景山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经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杨俊峰开除党籍、撤销共青团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书记职务处分(由正处降为科员)。

对杨俊峰违纪案件的查处,再次彰显了区委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体现了区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年轻干部,一定要从杨俊峰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管好自己,带好队伍,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

相关链接一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相关链接二

10月20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围绕杨俊峰违纪案件召开共青团系统通报会。会上,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晋秋红宣读了对团区委原书记杨峻峰违纪的处分决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吴学文简要通报了杨俊峰违纪案件情况并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案情通报会释放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正能量,要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要深刻认识到一些群团组织中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对于党的事业、团的形象的危害。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部门驰而不息纠四风、反腐败的狠劲和韧劲,对于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二是对杨俊峰的处理决定体现了中央的最新精神。

这个处理决定贯彻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了纪律的严肃性,遵循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体现了纪委工作的政治性;三是直视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

要提升思想境界,把握好人生的正确方向;强化纪律意识,把握好做人的原则;勇于担当,把握好自己的责任。

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市纪委和区委的要求上来,以"十要十不准"为准绳,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结合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树立问题意识、责任意识、整改意识,积极投身到我区"融合山水谋发展,建设首都西大门"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