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曦董事长邵仲毅建议:有序放开原油进口资质

201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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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国人大代表.山东晨曦集团董事长邵仲毅在一份<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落实促进石化产业发展政策.保障国家石油长期供给安全的建议>的提案中表示,

国人大代表、山东晨曦集团董事长邵仲毅在一份《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落实促进石化产业发展政策、保障国家石油长期供给安全的建议》的提案中表示,应有序放开原油进口资质,推进原油进口主体多元化。

邵仲毅执掌的山东晨曦集团目前为山东省重点工业企业,总资产己达270亿元,目前其年综合加工能力己达到850万吨。该公司去年实现销售收入751亿元,上缴各类税金71.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1%和23%。

这家企业的感受是,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炼化企业发展,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时至今日,有些政策、措施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出现“中梗阻”,民营炼化企业未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邵仲毅认为,症结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原油进口资质审批仍受到种种限制,没有对大型优质民企放开;二是对原油使用资质申请主体的条件限定不合理,没有形成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三是进口燃料油消费税,需进一步调整完善。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深化改革力度,冲破制约发展的旧框框,有序放开原油进口资质,推进原油进口主体多元化。优质民企获得原油进口资质,和国有企业完全能够形成很好的补充,“国民”共同携手,将有助于降低原油进口成本,增加市场成品油供应渠道,保障中国能源安全。

二是要对目前现有的炼化企业,根据规模、装备、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情况,重新洗牌、评定原油使用资质。随着国家对油品升级改造的启动,将会引发炼化行业的一次大的洗牌,要支持推动炼化企业发展,就要对目前的炼化企业,根据企业的规模、装备、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筛选评定符合条件的炼化企业,给予原油加工使用资质,促进石化产业的大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燃料油消费税政策,建立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对以精细化工为主的大型地方炼化企业,征收的进口燃料油消费税,应区别对待:一是对用于成品燃料的燃料油,仍按照国家以成品油消费税的标准征收;二是对用于以进口燃料油为原料的深加工炼化企业,燃料油在进口环节享受与原油同等税收待遇,即在生产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编辑: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