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可可和李娟 金可可:一点一滴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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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金可可:一点一滴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 上榜理由:两获德国DAAD奖学金.德国联邦总理奖学金,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金可可:一点一滴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 上榜理由:两获德国DAAD奖学金、德国联邦总理奖学金,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资助课题、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基础性研究课题资助项目、上海市曙光学者项目等,获“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上海社科新人称号,论文《基于债务关系之支配权》、《论支配权概念以德国民法学为背景》等多次获奖。

1974年出生的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德国私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金可可,绝对算得上民法学科领域的少壮派,履历上一系列金光闪烁的成就不是属于他这个年纪的人可以轻易获取的。

与金可可约好见面的日子,他正在院里和同事们开会,讨论的是“关于消法草案中增设"后悔权"制度的意见”。

这个近年来在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等新型购物领域争议较多的“后悔权”,在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已不成问题,而在我国仍面临争议。 做一名讲课的艺术家 而金可可和他的同事们,正为“反悔权”形成制度及其核心内容的概括而努力。

这是近几年来他在搞学术、当老师外最为看重的事情。他说:“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一点一滴地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 听过金可可民法课的学生,很容易对这门既需严密逻辑推演又有些枯燥的课程发生兴趣。

在他的课堂上,一个蛋饼、一辆被窃的自行车、一个不慎落水的鼠标都可以演绎出多种变化,以解释民法中的物权归属问题。“讲课是一种艺术,我一直以为用最简单的方式去讲述最复杂的学问的人,绝对是个艺术家。

”金可可告诉记者。 不近人情的“约法四章” 然而,要成为金可可的研究生并不容易,华政流传着关于他不近人情的“约法四章”。2010年开始,即便是他的本科生也费神了;同样,作为民商法教研室的同事们也觉得时间不够用,这些都因为金可可实施他的“几代学人同追赶”计划。

“约法四章”第一条就是要能熟练使用德语。凡是“金门”研究生,第一年必须在同济修德语,并通过留德语言考;第二学年开始,在他的指导下阅读德国文献,到第三年则必须要能流畅地阅读大量德文文献,并进行研究;第二条是每两周上交一份读书笔记,所指定的知识点必须穷尽经典的文献。

第三条就是3年期间不允许打工或实习;第四条是离开上海必须获得批准,寒暑假回家亦如此。

从2010年起,金可可尝试将德国人严格规范的学术、实务训练方法在本科阶段推广,他坚信沿袭德国严谨的民法范式训练,会很快弥补当前中国民法中的粗陋现状。“这种差距要靠几代学人来追赶。” 金可可时常告诫自己的学生,学习不要泛而要钻。

通常做他的研究生,两个月就定下论文题目,剩下的时间除了完成读书笔记,绝大多数时间都要用来研究这个课题,从而掌握一种研究的方法。“搞学术就像板上钉钉,你在板上打10颗钉子,板不会震动,但是1颗钉钉穿了板,板就会震动。

”金可可说。 近几年,金可可先后当选长宁区和上海市人大代表。本可像绝大多数人会选择的那样成为一个知名律师的他更愿意选择另一条扎根校园的道路:搞学术、带学生、关注弱势群体,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帮助法制进步,推动社会发展。这就是金可可,一个年轻民法教授的梦想。 本报记者 陈熙涵 作者:陈熙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