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被指控染指63套安置房

201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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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方广云原任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2012年底,当地12名村民实名举报其“非法侵占136套回迁安置房”,方广云因此被称为“合肥房叔”.“房老虎”.庐江县检察院指控,2005年以来,被告人方广云在协助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8套,面积1570平方米,价值345.4万元:骗取拆迁补偿费31.6万余元.安置费21.4万余元,合计398.4万余元.其中方广云伙同其

方广云原任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2012年底,当地12名村民实名举报其“非法侵占136套回迁安置房”,方广云因此被称为“合肥房叔”、“房老虎”。

庐江县检察院指控,2005年以来,被告人方广云在协助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8套,面积1570平方米,价值345.4万元;骗取拆迁补偿费31.6万余元、安置费21.4万余元,合计398.4万余元。

其中方广云伙同其女婿、女儿,将其女婿等5人的户口违规迁至站北社居委何槽坊村民组,并伪造拆迁房屋登记表等材料,骗取总面积270平方米的安置房3套。与原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磨店派出所民警詹卫东共谋,以虚增拆迁安置人口的方式套取安置房3套。

此外,方广云从2007年以来,受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委托,负责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6万元。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45套,面积3605平方米,价值793.1万元,获取拆迁补偿费44.8万余元,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837.9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方广云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