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永违法】赵正永: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坚决遏止违法案件发生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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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赵正永提出,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严重影响我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各级政府按照国

赵正永提出,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严重影响我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打击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得到了一定成效。

但是陕西省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还是屡禁不止,还有一些违法分子顶风作案,还存在部分群众盲目投资的现象,形势不容乐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务求抓出实效。

赵正永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打击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执法合力,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重点突破,震慑犯罪的嚣张气焰,始终保持对违法分子高压态势,坚决遏止违法案件的发生。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按照属地原则由事发地各级政府总负责。同时要加大法制宣传活动力度,教育投资者增强投资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

赵正永,男,汉族,1951年3月生,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现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68年11月至1970年11月,安徽省宣城地区水阳乡双丰村上山下乡知青;

1970年11月至1974年10月,安徽省马钢公司修理部机动车间工人,秘书科秘书;

1974年10月至1977年08月,在中南矿冶学院材料系金属物理专业学习;

1977年08月至1979年06月,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物理室技术干部,复查办办事员;

1979年06月至1982年08月,任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团委副书记,马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2年08月至1983年05月,任共青团安徽省马鞍山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83年05月至1985年09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团市委书记(其间:1983年09月至1985年07月,在中央党校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年09月至1988年03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秘书长;

1988年03月至1992年05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副书记;

1992年05月至1993年0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委副书记;

1993年04月至1998年0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委书记,黄山军分区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1998年04月至2000年05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安徽省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0年05月至2001年06月,任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安徽省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1年06月至2005年01月,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2002年09月至2003年0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年01月至2005年08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2005年08月至2010年05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其间:2006年11月至2007年0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7年09月至2007年12月,在美国哈佛大学研修班学习);

2010年05月至2010年06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

2010年06月至2011年01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

2011年01月至2012年12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2年12月至2013年01月,任陕西省委书记,陕西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01月至2016年03月,任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陕西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03月至2016年04月,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04月至今,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