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召开

20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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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7月23日下午,商丘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14年第二次会议,市委副***.代***.市规委会主任李公乐,副***.市规委会常务副主任王仲田

7月23日下午,商丘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14年第二次会议,市委副***、代***、市规委会主任李公乐,副***、市规委会常务副主任王仲田出席会议。商丘新区管委会主任陈向阳以及市城乡规划规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王仲田副***主持会议。

会上,36名规委会委员对市规委会秘书处提交的31项规划方案进行了审议讨论,针对建设项目方案中功能性设施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建设、电力供应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各项方案审议结束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票决通过了31项规划方案。就如何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方案、充分发挥规委会作用,李公乐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性。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规划是基础、是前提、是龙头,抓住了规划就抓住了牛鼻子,各级各部门尤其是规委会成员要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高度重视规划工作。二要充分认识规划的指导性。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建设,所以规划一定要有前瞻性,规划要早做、先做、有计划地做。

三要充分认识规划的程序性。各位委员一定要从商丘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要有责任心,切实为商丘的城市建设把好关,有关评审一定要按照程序进行,确保使我们的规划更加合理、更加规范。四要充分认识规划的严肃性。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就成为法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实施,坚决防止、杜绝规划被随意修改和破坏,如有不按规划实施的,一律追究责任。五要有责任感。商丘未来怎样发展、将商丘城市建设成什么样子,离不开规委会委员的思考、谋划和规划,各位委员一定要有责任心,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来投票,行使自己的权力。 最后,李公乐希望各位规委会委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规划知识,做到关注规划、研究规划,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规划理念,逐步提升规划水平,提出高水平的规划建设意见和建议,努力把商丘建设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