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陪酒人死亡事件 陪酒致死谁负责?

2018-01-16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陪酒陪上性命,陪酒陪上贞洁,陪酒陪上家庭,酒是罪魁祸首,而最根本的还是酒文化的陋习,还有权力的滥用.喝不喝酒,按理说只是个人习惯,又为何勉强?聚餐喝酒,陪酒人反而不幸致死,这样的悲剧,频频发生着,却得不到重视,我们在谴责喝酒害人的同时,也要深刻反思一下,到底谁是罪魁祸首.警察陪酒“牺牲”.2014年1月8日,祁门县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5位民警到本县闪里派出所进行学习交流.当晚出席了闪里派出所安排的“工作晚餐”,就餐结束,民警朱某下楼时突然往前倒,同行的另一民警没拉住,朱璘就侧着倒了下去,头部着地.

陪酒陪上性命,陪酒陪上贞洁,陪酒陪上家庭,酒是罪魁祸首,而最根本的还是酒文化的陋习,还有权力的滥用。喝不喝酒,按理说只是个人习惯,又为何勉强?聚餐喝酒,陪酒人反而不幸致死,这样的悲剧,频频发生着,却得不到重视,我们在谴责喝酒害人的同时,也要深刻反思一下,到底谁是罪魁祸首。

警察陪酒“牺牲”。2014年1月8日,祁门县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5位民警到本县闪里派出所进行学习交流。当晚出席了闪里派出所安排的“工作晚餐”,就餐结束,民警朱某下楼时突然往前倒,同行的另一民警没拉住,朱璘就侧着倒了下去,头部着地。经过专家会诊,宣布朱某脑死亡后于2014年6月13日去世。

一次看似平常的工作接待却导致一名民警意外身亡、当地公安局提出的赔偿标准为参照“因公牺牲”、不签承诺书就不予赔偿……在死者家属的强烈质疑之下,今年初发生在安徽祁门县的一起民警“喝酒死”事件浮出水面。

令人深思的是,在中央八项规定等层层严规之下,公务接待“喝酒死”已非第一次。是什么致使公务接待酒风屡禁不绝?又是怎样的“底气”让个别公职人员顶风违纪,并致人殒命?

派出所超标准接待

祁门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事件经过:2014年1月8日,祁门县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康光辉与民警朱璘等5人到本县闪里派出所进行学习交流。当晚,闪里派出所在铜锣湾土菜馆安排了“工作晚餐”,两个派出所13人就餐。

除司机、值班民警外,8人共饮“古井原浆”白酒6瓶、啤酒11瓶。就餐结束,朱璘下楼时突然往前倒,同行的另一民警没拉住,朱璘就侧着倒了下去,头部着地。

祁门县公安局提供的“情况通报”材料显示,事发当晚朱璘先是被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并抢救。因伤势严重,后被转往黄山市人民医院。其间,县公安局两次从杭州、上海请来专家进行会诊,垫支医药费30余万元。在经过专家会诊宣布朱璘脑死亡后,3月26日家属又将朱璘转上海治疗,祁门县公安局又陆续垫付医药费60余万元。朱璘于6月13日去世。

这个“事关人命”的饭局是一次超标准接待。按照去年底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然而,事发当晚,金字牌派出所来了5人,闪里派出所陪餐人数却达到8人,远超规定的3人。

参照因公牺牲标准赔偿是否合规?

“我儿子历来是不愿意喝酒的人,为什么会这样死掉?”朱璘的父亲朱春久怎么也想不通,儿子是参与领导组织喝酒才出的事情,为什么不追究相关民警及领导的责任。

5月20日,祁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做出处理决定,对康光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对闪里派出所所长郑小武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祁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张为民说,朱璘去世后,其亲属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及善后赔偿300多万元等要求。经过多次沟通协商,祁门县公安局最终答应给予朱璘亲属一次性补偿130万元。

祁门县公安局局长汪华峰说,对朱璘之死是参照因公牺牲标准处理。参照国务院《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有关规定测算,因公牺牲的民警的抚恤补偿在70万元左右。之所以给予朱璘亲属一次性补偿130万元,“实际包含了对涉事其他民警的民事追偿部分”。

7月28日,祁门县公安局与朱璘亲属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并签字,但随后由于朱璘父母没有明确放弃对县公安局其他民警的民事追偿权利,目前县公安局已经中止付款。

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郎克宇律师分析认为,关于130万元补偿有两处疑点需要追问:一是祁门县公安局所称对朱璘参照因公牺牲标准赔偿,是否合规?如此高额赔偿有何依据?毕竟《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规定,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才可享受抚恤。二是祁门县公安局所称为其他民警垫付民事追偿款,是否合乎程序?县公安局是财政拨款单位,所垫付的资金哪里来?是否符合正当行政流程?这些信息有必要向社会公开。

事发当天孟庆安与付晓光等人吃饭的包房

2013年7月23日,享受副省级待遇的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旅游指挥部副总指挥付晓光,带领多名亲属来到牡丹江市镜泊湖旅游风景区旅游,当地的东京城林业局局长孙书功、书记孟庆安公款宴请付晓光一行。席间众人饮用大量烈性白酒,孟庆安留宿在风景区内的酒店。

7月24日早晨,孟庆安被发现在酒店房间内死亡,经法医鉴定为酒后心脏病发作死亡。8月20日,记者赶赴东京城林业局调查,局长孙书功详细介绍了事发经过,并承认公款宴请付晓光。

8月23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作出决定,对孟庆安的死亡不认定为“视同工亡”。11月1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曝光“黑龙江一副省级干部喝酒致陪酒人员死亡”。节目播出引起广泛质疑,“副省级干部到底是谁?”一度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付晓光

副省级干部喝酒也许是一正常宴会,也许与工作作风无多大关系,但是喝酒确致陪酒人死亡就成了非正常事件。一经曝光,便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不禁要问,领导喝酒怎么会致人死亡?

领导的威严。在中国,酒场有着多种形态。家人聚、亲友聚、同事聚的场合,一般是温馨的、快乐的。但是在有领导在场的情况下,特别是能喝的领导,陪酒者心里就得打个突了,这时候,领导一开口,谁谁喝好多,谁谁包几瓶,谁敢反对,只能顺应并支持。在领导的发言之下,陪酒者为了不逆上意、为了领导高兴、为了领导看得起自己,即使酒量不佳,也要硬着头皮,领导喝一口,自己干一杯,领导干一杯,自己灌三杯,如此以往,身体不出事才怪。

领导的权力。领导手中的权力,对求其办事的人来说,只要能为己用,便能带来巨大的回报。为了获取领导的特批,社会上不少人都想贴近领导,请吃请喝请耍,不计一切讨好领导。或许这位陪酒者便是这样,知晓该领导酒量大,为得到自己想要的利益,便“舍身”作陪,哪知饮酒也搭上了自身了的性命。

领导的贪欲。社会的发展,让人们的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作为地方当权者,少不了阿谀奉承的人去讨好他,少不了糖衣炮弹的轰炸,少不了各色诱惑的面对。在世风的日渐影响下,少数领导变得自我起来,只要自己想的、要的,只要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姿势,就有人懂得并乖乖地、很快地送上门来,以致自身逐渐沉迷于奢靡之风、享乐之风不能自拔。

也许副省级干部喝酒致陪酒人死亡是一个偶然事件,但如此极致的吃喝风倘若不加以整顿,将发展为必然事件。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调,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我们期盼,地方政府真真切切落实习总书记的指示,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突出解决“四风”问题。只要“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原副省长下乡,陪酒干部一死一伤”

2013年8月初,我们在黑龙江省森工林区调研,听到一些干部群众议论“东京城林业局党委书记孟庆安陪人喝酒死亡”。“八项规定”刚刚施行不久,消息会是真的吗?是谁又敢这样“顶风上”呢?

很快,我们一行驱车来到了东京城林业局局址。尽管没有任何线索,但林业局是县处级单位,局址是一个小城镇,如果党委书记去世,林业局的职工、群众应该都清楚。

果不其然,当我们来到东京城林业局广场、商店、市场、出租车、旅馆等多个场合,不少群众都在谈论此事。有人还这样说道:“原副省长下乡,陪酒干部一死一伤”。一些群众表示,接待的人是付晓光(曾任黑龙江省副省长,时任黑龙江亚布力旅游区开发指挥部副总指挥),“书记陪酒后死了,局长还摔倒了受了伤。”

正逢群众路线教育“反四风”之时,如果真如群众所说,这样“顶风上”的事件太令人震惊。一些群众十分清楚地说出,付晓光是带着亲属来镜泊湖旅游,公款吃喝,还饮用了很多白酒。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孟庆安身边工作人员,他十分气愤地说,孟书记本来就有心脏病,就是陪付晓光喝酒后病发死亡。“他(付)酒量大,喝酒还不讲理。第二天早上看见人死了就走了。”

神秘“鹿苑岛”:尽管出了事,接待仍在继续

东京城林业局地处黑龙江省着名旅游景区镜泊湖。本案的事发地——鹿苑岛宾馆,是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在这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内部宾馆。当时,进入宾馆需要经过两道关卡,距离景区大门约有13公里的路程。面对关卡的盘问,报上“总局来的客人”,就可以通过。

尽管出了“大事儿”,但这里的内部接待仍在进行。宾馆的服务人员不会主动谈及此事,但当记者小声询问时,还是不禁透露了一些细节。比如“孟书记出事时所住的房间为2号楼207室”“接待的人就是付晓光”“孙局长好像喝多了摔倒受伤了”“当时有人想给书记挡酒,人家根本没让”等等。

暗访的消息还是不胫而走。一些森工系统的干部群众开始为我们提供线索。我们联系到孟庆安的儿子,他在电话中说,父亲确实在陪酒后死亡。尽管他答应与记者见面详谈具体情况,但在第一次通话约10个小时后,手机便关闭、失去联系。孟庆安的妻子手机也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2013年12月,中央纪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付晓光“喝死人”一事名列通报之首。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付晓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这名51岁初任副省长,却在52岁被免去省委委员、辞去副省长职务的干部,再因违纪受到处理,不由让人唏嘘。正如中央纪委纪录片中的一句解说词写道,“党纪处分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垮一个党员,而是把他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并赋予他继续前行的力量。”作为新闻工作者,我们也希望每一名被监督对象,只要法律仍然给出机会改正错误,就应该吸取教训、永不再犯。

2015年5月23日,泗县山头镇农机站长刘某招待泗县农机局几名公职人员吃饭,其中4名公职人员喝了5斤白酒。饭后,刘某身体不适被送到当地医院治疗,6月3号上午被医院宣布死亡。这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去年10月,同样是泗县农机局,一名公职人员陪酒后死亡。

陪领导喝酒后死亡

6.3号上午,一则“农机站长陪领导喝酒死亡”的消息,在微博中引发关注。说的是,泗县农机局下属的山头镇农机站站长刘某,在5月23日这天陪前来检查工作的局领导喝酒,酒后被送进医院,6.3号上午死亡。

于是,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辗转联系了泗县山头镇农机站。获悉确有此事。

“那天是星期六,镇里召开禁烧和农机技术推广综合会议。当天中午,刘站长招待局里的领导吃饭。”据农机站一位工作人员称,事后,刘站长感觉身体不适被送到医院,6.3号上午就死在了医院。

4人喝了5斤白酒

采访中,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天共有7个人一起吃饭,都是公职人员。“其中4个人喝酒,共喝了5斤白酒,平均每人喝一斤多,能不出事吗?”这位知情人士说。

酒后,大家纷纷离开饭店,山头镇农机站长刘某感觉身体不适,回到家后就让家人送自己去医院接受治疗。

到医院后,医生告诉其家属,刘某因摄入过量的酒精,有生命危险,于是立即抢救。

然而,虽经医院全力抢救,6.3号上午,刘某还是离开了人世。

农机局:不算强制吃请

随后,该局一位工作人员称,当天农机局受邀请前去山头镇参加讲课,讲授农机方面的专业知识。“吃饭的时候也不知道刘站长的酒量,大家也没有恶意劝酒。”这位工作人员说,“因为不算强制吃请,所以现在距离还没有对任何人进行处罚。”

这不是第一次了!

事实上,陪领导喝酒后死亡的事,在泗县农机局并不是第一次了!

市场星报此前报道,2014年10月,泗县农机局副局长卢书华等4人到当地黄圩镇一农机合作社检查工作。当天中午,在黄圩镇农机站站长安排下,该合作社理事长郭明生在灵璧县一饭店宴请卢书华一行。

期间,8人中有5人喝5瓶白酒,在返回途中,喝醉的郭明生开车翻车,当场身亡。事后,泗县县委、县政府对卢书华撤销党内外职务,同行其他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泗县农机局局长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有人两次酒局都参加了

又是泗县农机局,时隔几个月,又喝死一个?想到这里,小编也是醉了。

采访中,记者获悉,这起陪酒事件参与的公职人员中,有至少一人,也参与了去年陪酒死亡的那场饭局。

小编就想问了,去年喝酒闹死一个,今年你咋还不长记性呢?

4月29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4月28媒体披露了贵州纳雍一名肖姓少女在浴场醉酒死亡的事件。当地盛传,少女是被5名执法人员灌酒致死。纳雍官方早前。始终未就少女死亡事件中是否涉及执法人员的细节进行正面回应,更加引发外界猜测和质疑。

不过,在媒体披露此事后,纳雍官方立刻有了新的说法。昨天下午,纳雍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林海告诉媒体,经县公安局调查,16岁少女醉酒身亡一事发生在4月20号下午,陪同喝酒的人员中没有执法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

但是,对于陪同少女喝酒的人数、具体身份以及案件其他具体细节,林海未予透露。林海只是对媒体不断强调,事件还在调查中,“无执法人员在场”不是最终定论。

几小时后,纳雍官方昨晚连夜发布正式通报,推翻了林海此前“少女浴场醉死不涉公职人员”的说法,确认肖姓少女是陪同县规划局5名男职工喝酒过量后死亡。

根据纳雍县官方网站发布消息:“4月19日晚,纳雍县雍熙街道一肖姓女子因喝酒过量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120救护车及纳雍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施救并展开调查。初步查明,肖姓女子16周岁,系待业人员,与县规划局5名男职工喝酒过量后死亡。”

今天下午,记者访问了纳雍县规划局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性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确实有这样一个事件发生,目前5名工作人员已经没有上班,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据他介绍,这一事件发生在下班以后,详细的情况他也不是特别清楚,还要等着公安局的调查结果才知道。目前,县公安局和县纪委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据了解,殡仪馆在4月20日接收了少女遗体,遗体是从纳雍县的“江户香汤”洗浴城直接送过去的,家属来看过,但并未留联系电话与住址。

“江户香汤”洗浴城的一名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该少女的确是和几名成年男性一起大量饮酒后出事的。他说,那天,该少女与多名成年男性来到洗浴城,因为一直呆在包间里,他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服务员发现该女生饮酒后十分不舒服,便搀扶女生进休息室休息,但情况恶化,最终由120救护车接走。该负责人称,他不清楚那几名成年男性的具体身份。对于是否存在灌酒的情况,他表示,由于少女去世后大家众说纷纭,公安机关也在调查,相关情况不方便多说。

据纳雍县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这5名工作人员中,有两名是公勤人员,另外3名是临时聘用人员。对于少女的身份,他表示并不清楚。

4月28日深夜,纳雍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一条消息《纳雍县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2015年4月19日晚,纳雍县雍熙街道一肖姓女子因喝酒过量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120救护车及纳雍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施救并展开调查。初步查明,肖姓女子16周岁,系待业人员,与县规划局5名男职工喝酒过量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