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国米整部 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一行莅临我校调研视察工作

2018-01-06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2013年7月26日,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陶仁田.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远等一行

2013年7月26日,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陶仁田、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远等一行六人莅临河北外国语学院调研视察工作。

首先,在河北外国语学院董事长、校长孙建中,副董事长、常务副校长习伟等校级领导的陪同下,刘局长一行对学院多功能会议室、监控指挥中心、非线编电视直播系统、情景实训室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实地调研。

在河北外国语学院英语、法语、德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等语言情景实训室里,刘局长一行看到仿真的实训室极具异域风情和民族文化气息,称赞:“这是一个身临其境的语言学习环境,非常有创意!”在综合商务实训室、酒店及客房实训室、速录师实训室、商务报关实训室等文科实训室里,孙校长就学院“让学生成为准职业人的”育人理念、文科车间式实境课堂的特点、根据市场需求设置的专业等各方面的教学模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刘局长一行领导边走、边看、边听,陶局长指出,学院的专业是根据市场的需求而设定,这是设身处地的为学生着想,是从学生的角度、家长的角度出发,不仅是为了学生“今天”,还是为了学生的“明天”!

实地调研结束后,刘局长一行领导和河北外国语学院部分教师进行了亲切的座谈。刘局长指出,这次调研的目的:一是今年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我们要按照新的政策修改《民非条例》。

改革中,肯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我们这次就是要进行深入地调研,了解大家的需求;二是我们要落实中央要求,能够接地气,实地参观考察学院的各方面设施和学院的办学理念,听大家的意见,把意见带回去,在今后的政策制定和法规修改中,把大家的意见能够有所体现。希望大家畅所欲言,说一说民办非企业和民办学校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存在的问题。

首先,孙校长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特别是民办院校目前发展所面临的政策瓶颈,做了具体的汇报,包括土地政策、税收政策、教师的保险、教师培训的经费、教师职称的评定、学生的机要档案、科研实训基地的建立以及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民办学校的奖励政策等方面。

随后,学院的部分教师纷纷各抒己见,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的条款,提出了大量的修改建议。刘局长一行,边听取意见,边认真记录,并不时地询问具体的实际情况,并耐心地听教师们的解释,并一一记录下来。

接下来,河北外国语学院以视频的形式,向刘局长一行领导汇报了我院“河外儿女班”在校五年的成长历程以及河外儿女班第二期——“河外中华儿女班”的正式成立。视频资料真实感人,展示了河北外国语学院作为一所民办本科高校,在兢兢业办学的同时,仍然不遗余力建设“善行校园”,尽己所能为社会做着应有的贡献的社会责任!

座谈结束后,民政部刘局长表示:“今天上午的调研实践活动很有收获,来和不来不一样,看和不看也不一样。首先,我们了解了河北外国语学院,对民办学校发挥的重要功能和作用,以及民办学校的社会贡献有了更加直接的认识。

民办学校机制灵活,能够与社会需求及时呼应,学校特色的办学理念以及入学与就业的紧密对接给我们感受很深。在国外,民办学校往往是教育的主体,我国的民办教育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价值。其次,今天大家畅所欲言,没有表自己的成绩,也没有说一些空话和套话,而是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民办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而这些正是我们调研的目的。

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怎么改进,以更好地满足民办学校的发展要求。

再次,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河北外国语学院除了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还通过培育“河外汶川儿女班”、“河外中华儿女班”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我们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力所能及地支持民办学校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总而言之,这次调研我们收获很大,同时也希望河北外国语学院能够坚持自己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祝学校越办越好!”

孙校长表示:“非常感谢领导的视察指导,希望以此为契机,河北外国语学院能够成为民政厅、民政部以及中央政策部门的一块试验田、一个联系点,这样我院就能更好地接“天气”,直接听到上面指导的声音,也就缩短了我院摸索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