箜篌好学吗 乐府《箜篌引》所用乐器及演奏方式

201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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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学术界对乐府<箜篌引>已经进行了不少研究,但是对<箜篌引>中乐器的使用与演奏的论述还不够完备,<箜篌引>本事中狂夫妻所用的乐器.<箜篌引>所用的乐器.箜篌的演奏方式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箜篌好学吗 乐府<箜篌引>所用乐器及演奏方式<箜篌引>本事中狂夫妻所用的乐器是卧箜篌而非竖箜篌有学者认为<箜篌引>本事中狂夫妻所用的乐器是竖箜篌,但钩稽竖箜篌传入中原的时间与卧箜篌的产生时间,可以发现<箜篌引>中狂夫妻所用的乐

学术界对乐府《箜篌引》已经进行了不少研究,但是对《箜篌引》中乐器的使用与演奏的论述还不够完备,《箜篌引》本事中狂夫妻所用的乐器、《箜篌引》所用的乐器、箜篌的演奏方式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箜篌好学吗 乐府《箜篌引》所用乐器及演奏方式

《箜篌引》本事中狂

夫妻所用的乐器是

卧箜篌而非竖箜篌

有学者认为《箜篌引》本事中狂夫妻所用的乐器是竖箜篌,但钩稽竖箜篌传入中原的时间与卧箜篌的产生时间,可以发现《箜篌引》中狂夫妻所用的乐器应为卧箜篌。卧箜篌是中原本土乐器,而竖箜篌为舶来品,且二者在形制上区别很大,不能混为一谈。

箜篌好学吗 乐府《箜篌引》所用乐器及演奏方式

卧箜篌即箜篌,最初名曰“坎侯”或“空侯”,是中国传统乐器。其产生时间有两种说法,一为商代师延做箜篌之说,见于《世本》与《释名》;一为汉武帝时始造箜篌之说,见于《史记》。由于《世本》散佚,后世辑录本中亦仅陈其荣补订孙冯冀的辑本中提到师延做箜篌之说,而《释名》较之《史记》又为晚出之文献,所以学界普遍认可《史记》中的武帝时始造箜篌之说。

箜篌好学吗 乐府《箜篌引》所用乐器及演奏方式

要之,无论箜篌是产生于商代还是汉武帝时期,可以肯定的是武帝以后箜篌已成为中原的常见乐器而广泛使用。如《班彪上事》记载箜篌用于外交活动,其云:“汉宣帝赐呼韩耶单于竽、瑟、箜篌。”可见箜篌在汉代已是常见乐器。

但是作为舶来品的竖箜篌,其传入中原的时间至今学界未有定论。其中较为普遍也极具争议的一种说法为东汉传入说。《后汉书·五行志》中记载:“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

”其中的“胡箜篌”即被后来许多学者认定为竖箜篌。但是由于仅有《后汉书》这一则文献材料,而缺乏出土文物的支撑,所以这种说法遭到一些学者的质疑。例如日本学者林谦三认为竖箜篌传入中原的时间在东晋早期,而牛龙非则认为在东晋末期。

但是正如林谦三所论,《后汉书》中的“胡箜篌”并不能指代“竖箜篌”,极有可能仅是指和旧时箜篌不太一样的箜篌。以“竖箜篌”“卧箜篌”区分两种乐器要迟至六朝末期才出现,如果竖箜篌在东汉已经传入中原,那么以“竖”“卧”二字来区别此两种乐器为何迟至近四百年后的六朝末才出现呢?

相传《琴操》为东汉蔡邕所撰。结合《琴操》的写作时间,《箜篌引》中的“箜篌”出现的时间下限亦为汉灵帝时期,而且《箜篌引》本事发生在朝鲜,箜篌传入朝鲜需要经过中原,其传入时间应当晚于中原。所以竖箜篌即使在汉灵帝时期已传入中原,其传入朝鲜的时间还应向后推迟,与《琴操》写作时间不符合。总而论之,从这两种乐器在中原的流传时间来看,《琴操》中《箜篌引》本事所提到的“箜篌”应当为中原本土乐器卧箜篌。

《箜篌引》所用的乐器是

琴而非箜篌

虽然《箜篌引》本事中狂夫妻使用的乐器为箜篌,但是《箜篌引》所使用的乐器却是琴。《琴操》中记载:

《箜篌引》者,朝鲜津卒霍里子高所作也。子高晨刺船而濯,有一狂夫被发提壶涉河而渡。其妻追止之,不及,堕河而死,乃号天嘘唏,鼓箜篌而歌曰:“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公堕河死,当奈公何?”曲终,自投河而死。子高闻而悲之,乃援琴而鼓之,作《箜篌引》,以象其声,所谓《公无渡河》曲也。

可以看出,《琴操》中明确地记载《箜篌引》之曲为霍里子高“援琴而鼓之”仿照狂夫妻的曲调创作的,其所使用的乐器是琴而非箜篌。

《箜篌引》所使用的乐器为箜篌之说源于崔豹的《古今注》,其云:

《箜篌引》,朝鲜津卒霍里子高妻丽玉所作也。高晨起刺舡而濯,有一白首狂夫被发提壶,乱河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水死,于是援箜篌而鼓之,作《公无渡河》之曲,声甚凄怆,曲终自投河而死。霍里子高还,以其声语其妻丽玉,玉伤之,乃引箜篌而写其声,闻者莫不堕泪饮泣焉。丽玉以其曲传邻女丽容,名之曰《箜篌引》。

这里则明言《箜篌引》的作者是子高之妻丽玉,其所使用的乐器也由琴变为箜篌。由于《琴操》散佚,现存的《琴操》均为辑录本,而《古今注》版本完整,虽写作时间晚于《琴操》,但学术界仍以《古今注》作为权威的文本研究《箜篌引》。

值得注意的是,《琴操》虽为辑录本,在关于本事的记载上也许与原本有出入,但是《琴操》所载均为琴曲这一点当是无误的。从整体上看,《琴操》所列九引,其中有四引提到其所使用之乐器均为琴。还有一引题名直以“琴引”命名,其所用乐器亦显而易见。

九引之中有一半以上明确了其所使用的乐器为琴,加之其序言就明言:“古琴曲有歌诗五曲……又有一十二操……又有九引,一曰《烈女引》……七曰《箜篌引》……”可见九引均属于琴曲。此外,《琴操》中古琴曲有五曲、十二操、九引的说法,为后世广泛接受,谢希逸《琴论》就说:“古琴曲有五曲、九引、十二操。”可见九引为琴曲当是没有异议的。

箜篌的演奏方式

非为“引”而为“鼓”

“引箜篌”之说源于《古今注》,而在《琴操》中箜篌的演奏方式则非常明确为“鼓”。《古今注》所记《箜篌引》本事两次提到演奏箜篌,一次为鼓,即“援箜篌而鼓之”;一次为引,即“引箜篌而写其声”。二者究竟哪个为箜篌的演奏方式,这可以从二者的本义及词义演变情况中管窥一二。

“鼓”字,《说文解字》云:“鼓,郭也。春分之音,万物郭皮甲而出,故谓之鼓。从壴。支,象其手击之也。”可见《说文解字》在对“鼓”字本义的训释中已经包含了用手敲击而发声的含义。不仅如此,在《说文解字》编纂之前,“鼓”已经作为弦乐器的演奏动词使用,《诗经·小雅·鼓钟》云:“鼓钟钦钦,鼓瑟鼓琴。

”显然,这里的“鼓”作为一种演奏方式,不仅用于打击乐器亦用于弦乐器。另外,以“鼓”作动词表示演奏箜篌的用法,在成书于北朝东魏时期的《洛阳伽蓝记》中亦曾出现,其云:“徐(月华)鼓箜篌而歌,哀声入云,行路听者,俄而成市。”加之卧箜篌与琴、瑟等乐器在形制上极为相似,显然以“鼓”作为动词修饰箜篌是符合逻辑的。

但是,“引”字则无演奏乐器的意义,《说文解字》云:“引,开弓也。从弓、丨。”其本义为开弓,由本义又衍生出延长、延续、牵拉、拿、导引、举荐等意义,但并无演奏之义。在《古今注》的记载之前并没有以“引”作为乐器演奏动词的用法,后世使用“引”作为乐器演奏的动词时,却往往与箜篌相联系,且多与《箜篌引》本事的记载相关,所以才导致了将《古今注》中的“引箜篌”释为“演奏箜篌”的结果,但这种解释是不恰当的。

所以不能将“引箜篌而写其声”中的“引”释为“演奏”。

而如果将“引箜篌”释为“拿箜篌”“取箜篌”,语意亦通,且符合“引”字的词义演变情况。如刘向编纂的《说苑》中已有“尝于孟尝君,引琴而鼓之”的用法,再如《吴越春秋》中亦有“臣请引琴而鼓之”之例,这里的“引琴”显然是拿琴而非演奏的意思。

简单来说,根据“鼓”与“引”二字的本义及词义演变可以看出,《琴操》中箜篌的演奏方式当为“鼓”而不是“引”,《古今注》所记《箜篌引》本事中的“引箜篌”当为“拿”或者“取”之义。

所以,《箜篌引》本事中狂夫妻使用的乐器是卧箜篌,而乐府《箜篌引》使用的乐器当为琴,《琴操》中箜篌的演奏方式为“鼓”而不是“引”。由此也可以推见,乐器箜篌与乐府“引”题中“引”字的本义并不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