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岑国健被查 省林业三项目标责任制检查组到阳江市检查

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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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4月10日,由省政府组织的省林业三项目标责任制检查组到阳江市,对阳江市2005年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

    4月10日,由省政府组织的省林业三项目标责任制检查组到阳江市,对阳江市2005年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等进行全面检查。副市长岑国健代表市政府向省检查组汇报了工作,市林业局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及林业局长参加了汇报检查。

    2005年,阳江市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广东省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林业三项目标责任制各项指标分别达到或超过省制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2005年,省政府下达阳江市年森林采伐限额43万立方米,实际采伐消耗量19.1立方米,森林活立木蓄积量1464.4万立方米,比2004年1391.

3万立方米,净增73.1万立方米,净增率5.3%,超过省3。0%的考核标准。森林病虫害发生率0.1%,防治率100%,监测率99%,检疫率达99。13%。野生动物违法经营率0.

83%;2005年全市只发生一般山火8宗,森林火警2宗,森林受害率0.46%,火灾发生率2.7/10万公顷,未超过省的“双控”指标;2005年全年生态公益林面积134571.4公顷,签订管护责任书面积134571。

4公顷,签订率100%,现有专职或兼职生态公益林护林员712人,管护人员落实率、管护面积落实率、管护保存率分别达100%,没有发生生态公益林被占用或改变用途的现象。同时严格执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全额发放给补偿对象,没有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补偿资金或其他违规使用补偿资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