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后肠子都悔青了 黄子韬高调改名 改成了什么

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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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黄子韬近日把自己的微博名字改了,为什么会改名,改成了什么?回顾他的演艺生涯.黄子韬作为著名小鲜肉,在国内人气很高,他之前也是和鹿晗吴亦凡在韩时一个组合的好兄弟,都回国发展之后,黄子韬的人气虽然逊...改名后肠子都悔青了 黄子韬高调改名 改成了什么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黄子韬近日把自己的微博名字改了,为什么会改名,改成了什么?回顾他的演艺生涯.黄子韬作为著名小鲜肉,在国内人气很高,他之前也是和鹿晗吴亦凡在韩时一个组合的好兄弟,都回国发展之后,黄子韬的人气虽然逊于前两位鲜肉,不过他也有着1700万的铁

黄子韬近日把自己的微博名字改了,为什么会改名,改成了什么?回顾他的演艺生涯。黄子韬作为著名小鲜肉,在国内人气很高,他之前也是和鹿晗吴亦凡在韩时一个组合的好兄弟,都回国发展之后,黄子韬的人气虽然逊...

改名后肠子都悔青了 黄子韬高调改名 改成了什么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黄子韬近日把自己的微博名字改了,为什么会改名,改成了什么?回顾他的演艺生涯。

黄子韬作为著名小鲜肉,在国内人气很高,他之前也是和鹿晗吴亦凡在韩时一个组合的好兄弟,都回国发展之后,黄子韬的人气虽然逊于前两位鲜肉,不过他也有着1700万的铁粉支持,连微博改个名字都引起众多粉丝的关注和点赞。

改名后肠子都悔青了 黄子韬高调改名 改成了什么

黄子韬微博改名"韬大王"黄子韬英文名阐述自己的理想

黄子韬将自己的微博名字改成了"CPOPKing-SwaggyT",这其中蕴含了不少含义,cpop则是中国流行音乐的意思,而King是王的意思,正确的理解就是他会为了中国的流行音乐而努力,不过从他的微博刚改的名字,也说出了自己的理想,相信黄子韬会凭借自己的努力实现这个含义的。

改名后肠子都悔青了 黄子韬高调改名 改成了什么

黄子韬悄悄改了微博名称,"CPOPKing-SwaggyT"前者指的是华语流行乐之王,而Swaggy则是指很潮、很有个人风格的意思,整串看起来就是"华流之王-很潮的韬",超狂称号引起热烈讨论,有网友直言:"周杰伦都不敢说自己是Cpop King了!"有人则认为他是一个很耿直的人,有如此自信也不是件坏事,"人因梦想而伟大"。

如果按照不正经的说法,他的这个名字还能被翻译成"韬韬大王"的意思,很多粉丝表示黄子韬这才真正说出了自己的理想,相信他是在给自己压力,毕竟中国流行音乐的前辈也有不少,想要超越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据说黄子韬从当时回国一直到现在,单是自己创作的歌曲就多达24首,还开了4场演唱会,作为小鲜肉还如此多才多艺,是相当难得的,因为说出自己的理想,众多粉丝都称黄子韬为"韬神",可以说是对黄子韬很高的评价了。

黄子韬微博改名"韬大王"黄子韬英文名阐述自己的理想

黄子韬能够有这么一个理想是非常好的,小编也相信,黄子韬回国的两年多时间里每天都在努力,支持韬韬。

但是如此高调的名字,自然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不满:"他凭什么说自己是king啊?"、"中国流行音乐之王?就这么自封的?你说是就是?"

拓展阅读

黄子韬被告上法庭 因代言被SM公司索赔600万

中国籍当红艺人黄子韬为某品牌食品进行广告代言,惹怒"老东家"韩国某经纪公司,该公司遂以黄子韬、美国知名食品企业上海销售公司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将两者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韩国某经纪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法院提起上诉。

8月17日下午,上海一中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侵权责任纠纷案。

韩国某经纪公司是一家从事唱片、节目制作及艺人经纪等业务的知名上市公司,旗下不仅聚集了大批韩国本土艺人,也从全球范围挑选中意人选,作为该公司的练习生,其中的幸运者将会被"包装"成艺人正式出道。

中国籍男青年黄子韬因偶然机会被挑选为该经纪公司的练习生,并在2010年与该经纪公司签署《专属协议》,协议约定:黄子韬将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全权委托韩国某经纪公司处理,即该公司对黄子韬行使独占(排他**)经纪人权限(以下简称"专属经纪权"),未经该公司事先书面同意,黄子韬在协议期间不得擅自或通过该公司以外的第三人进行演出交涉或开展演艺活动。

协议还约定上述演艺活动包括专辑等音乐作品的录制、发行等,以及从事电影、电视、广告等的演出等活动,同时约定该协议的有效期从黄子韬从事演艺活动开始日算起共持续7年,该协议附件——《附属协议》进一步将协议期限延长了3年。

2012年4月,黄子韬作为该经纪公司旗下偶像组合成员正式出道。该经纪公司认为,根据《专属协议》约定,自2012年4月起至2022年4月止,其对黄子韬享有专属经纪权,该权利既包括了对被告黄子韬的部分人身权,也包括对于黄子韬演艺收入享有分配权等财产权利。

2015年7月,黄子韬授权美国知名食品企业上海销售公司在产品宣传及推广过程中使用其姓名、肖像。在此后一年时间内,该食品公司在进行某产品的销售宣传中使用了黄子韬的姓名及肖像,该产品的外包装也使用了黄子韬的肖像。

韩国某经纪公司认为黄子韬和上海销售公司恶意串通、不正当地擅自开展广告代言合作的行为,侵害了其专属经纪权等合法权益,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近60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韩国某经纪公司所主张的"专属经纪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列明保护的民事权益,黄子韬和上海销售公司并未对其构成共同侵权,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上海一中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