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杰简历 案例:腐败竟然如此简单——成克杰受贿案件的启示26

2017-10-05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案例:腐败竟然如此简单--成克杰受贿案件的启示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

案例:腐败竟然如此简单——成克杰受贿案件的启示

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腐败,是令人痛恨的,然而就在人们专注于强烈抨击腐败导致的严重后果时,成克杰的这个案例却从他是如何得以腐败的角度给我们提出了思考。

提到成克杰腐败,大多数的人都会用两个词来形容,一个是“位高权重”,另一个是“受贿巨额”,而将这两个十分刺激人神经的词汇联系起来,恐怕使人想到的便是成克杰如何得玩弄权术、如何得以权谋私了。但是对成克杰受贿案稍作了解就会发现,他以权谋私是真的,而玩弄权术似乎还谈不上,他的腐败行径一下子打破了高官腐败的神秘感,因为他腐败的如此的简单,而这却更加使人心悸--我们的公共行政权力竟然能够如此轻易的被掌权者滥用。

成克杰在位过程中,不断的通过争取项目、亲自审批、亲自贷款、筹款(甚至违规拆借了专款专用的房改基金)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到此人们不禁要问:我们的行政领导权力到底有多大?领导者指示、决定难道可以决定一切吗?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在最高权力之下的位臵是什么,它们为何为了听从命令而不惜违规违法?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面对成克杰的独断专行究竟是不闻不问,还是他们有着自己的权力游戏规则?我们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又在哪儿?成克杰的位高权重,使他能够利用他的最高权力进行腐败,然而腐败竟然如此简单,却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成克杰的腐败的确简单,他利用手中的权利毫无阻碍的达到了一个又一个的目的。作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政府主席,他的决定、指示似乎具有绝对的效力。他要将一家私营公司变为自治区政府直辖,可以不经政府、党组甚至办公会议讨论,可以不去考虑是否合法,完全就由他的一句话决定。划归之后也不召开会议决定这家公司的管理机构及如何管理,从而使得成克杰可以一人操纵这家公司,为他的腐败提供了便利。

政府掌有行政审批权,作为政府权力的最高执掌者,他要批准建立一个项目可以命令计委不顾审批的合法程序,当天立项、当天签发。它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权威,要求下属不惜牺牲国家和当地的利益而在地价方面做出让步。他还可以下令违规拆借专项基金、要求商业银行承办贷款。

如果成克杰的违法行为至今未被查处,那么他还可以利用他手中的权力做些什么呢?他的权力没有限度,没有制约,他指示和命令的权威在下级眼中早已超越了法律。而在没有对权力的监督,或者说监督机制发挥不了作用的情况下,成克杰便可滥用权力。

有权力就必须有制约,没有制约,腐败必定滋生。所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且能够使之发挥作用,才能够抑制腐败。

更进一步说,成克杰腐败的曝光是一个必然之中的偶然,是党和人民的庆幸。但在他腐败的同时却也在1998年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为了国家的领导人,这又说

明了什么呢?这是否意味着这种用权的方式,符合默认的权利游戏的规则呢?在成克杰肆意用权的同时,在体制内体制外的监督机制都存在的情况下,竟然没有任何人、任何机构提出质疑,更不用提及反抗了。下属为了服从上级的命令和指示甚至可以违法操作,使我们看到了权与法在他们心中的位臵。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成克杰为了受贿而向寻租者提供的服务导致了他的犯罪,但如果他做的一切不是为了金钱而且也没有接受金钱,那么他的行为是否就最多只能归结为工作作风问题,疑惑说在他领导下的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富足时,他的这种行为甚至还会被冠以有魄力、有胆识或英明领导之类的美名呢?所以,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的不只是监督的重要性,它还显示了我们行政领导体制存在的问题。

设想如果我们的行政领导体制没有给成克杰留有这么多的空间,指示、命令不是依发号者的地位而是依据法律、程序而获得合法性的话,那么成克杰的腐败也就不会来得这般容易了。

任何理性的制度设计当然不能依照事情的结果来判断行为过程是否具有合法性,制度不能这样给自己留有余地。否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无论成克杰是否以金钱为目的,他的这种最高权力当作绝对权力来用的方式都是一个法治政府所不能容许的,而我们的行政体制、我们的政府机构竟然默许了这种方式的存在,只能说明我们的制度存在问题。

腐败当然源于腐败者个人的堕落,但是如果制度给腐败者提供了温床的话,那么腐败也就不可避免的滋生--我们能够发现的和不能发现的。

由成克杰腐败贪污案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滥用行政权力的问题比较严重,腐败大案要案不断发生,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影响恶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不少群众在就医、上学、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还存在实际困难;有的地方、部门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摆阔气,讲排场,铺张浪费,奢靡之风盛行,职务消费不规范、不透明,行政成本高。

一定要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更大的决心和强烈的责任感,扎实地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同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是当前我国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政府部门应该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要求,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认真解决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深化体制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步健全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层次问题。

国务院部门和各级政府应加大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力度,逐步完善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监督机制,有力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同时,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政府投资管理、金融监管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原则。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参考资料:

案例选自《现代行政领导案例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01-01,李成言主编)第一章 行政领导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