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监局杨福生 云南省政府督查组督查保山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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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7月10日至12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杨福生带领下,对保山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

7月10日至12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杨福生带领下,对保山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昌宁县、龙陵县和隆阳区,通过听、看、查、座谈等方式,对27个部门、1个乡镇、2户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化建设,网格化监管、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等工作进行了督查。

12日上午,督查组召开汇报会,听取了保山市关于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认真检查了相关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并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反馈。

督查组对保山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高度肯定,认为领导重视,部署及时,重点突出,组织周密,宣传广泛,注重结合,职责分明,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显著。

一是吃透上级精神,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保山市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大检查部署与推进,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系统地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真正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市长、市安委全主任吴松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文永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三是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政府部门大检查工作职责。市住建局、铁建办联系隆阳区,质监局、消防支队联系施甸县,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联系腾冲县,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联系龙陵县,工信委、水利局联系昌宁县,并要求由分片包干联系部门确定1至2个重点乡镇、3至4户重点企业,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实地督查。

四是宣传发动,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检查工作。

五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各部门把安全检查与重点隐患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等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据统计,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2824户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实现表格填报1230户、网格填报56户、主管部门抽查652户;查出一般隐患3014条,已整改2769条,重大隐患6条、已整改3条、挂牌督办3条;查处非法违法行为11起,停产整顿企业2户,限期整改单位50户。

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了个别地方存在“上热下冷”,隐患整改未完全到位的问题,并对下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一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确保大检查实现“三个100%”;二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检查力度,抓好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三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