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张迎春简历 张迎春主持召开长沙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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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2月1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组长张迎春主持召开长沙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面部署推进我市迎接中央

    2月1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组长张迎春主持召开长沙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面部署推进我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市环委会副主任刘明理,市政府副秘书长肖思源,市环委会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潘胜强及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委会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潘胜强做了我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明理副市长就提升认识、督察重点、问题整改、约谈应对做了重要讲话。迎春市长做出如下指示:1、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自觉接受督察。

接受督察是对我们环境保护工作实效的重要评价,也是对长沙未来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推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诚欢迎督察,诚恳接受督察;2、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一要积极主动正视问题,对发现并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立行立改、及时报告。

二要雷厉风行整改问题,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改到位并建立完整档案资料,需要一定过程的问题,要建立专门档案,拿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要标本兼治解决问题,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3、落实主体责任,凝聚齐抓共管合力。一要强化“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察推进,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

二要强化“一岗双责”,各级部门、各单位必须做到共担使命、各负其责,不讲条件、不讲困难,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要强化“失职追责”,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在生态环境领域正确履职用权尽责。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长沙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工作细则》和《长沙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浏阳市环境保护督察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