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黑暗最可怕的内幕 是谁要治袁宝璟於死地

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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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辽宁辽阳籍亿万富翁.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因雇凶杀人终审被判处死刑.2006年3月17日上午,袁宝璟在辽阳市被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与袁

辽宁辽阳籍亿万富翁、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因雇凶杀人终审被判处死刑。2006年3月17日上午,袁宝璟在辽阳市被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与袁宝璟同一天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其哥哥袁宝琦、堂兄袁宝森,袁宝璟另一堂兄弟袁宝福则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这一备受社会关注的亿万富翁雇凶杀人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今年40岁(2006年,编者注)的袁宝璟1989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银行工作。

1992年他在北京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只有20万元,不久袁获利翻倍。

随后袁宝璟转向股票、债券市场,取得巨大收益后又离开股票市场,随后以资本运作的方式“吞”下60多家企业,成为“商业奇才”,到1996年左右其资产就已经达到30多亿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秋天,袁宝璟、袁宝琦与被害人汪兴在北京碰头,袁宝璟提出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他损失9000余万元,怀疑是四川商人刘汉与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

汪兴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刘汉,得到袁宝璟的认可。尔后,由袁宝璟出资16万元让袁宝琦交给汪兴。

1997年,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杀手”枪杀刘汉未果。

1997年以来,汪兴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以打电话、写信要举报袁宝璟的违法犯罪事实相威胁,引起袁宝璟的极大不满,并产生了杀死汪兴的想法。袁宝璟在向哥哥袁宝琦说了想法后,得到支持。

2003年10月4日晚,受袁宝琦具体指使的袁宝福与袁宝森携带猎枪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二枪,将其当场打死。

袁宝璟雇凶杀人一案经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后于去年1月13日公开宣判,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被判处死刑,袁宝福被判处死缓。

一审宣判后,袁宝璟及同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袁宝璟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均应依法惩处,原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袁宝璟,男,辽宁辽阳籍亿万富翁、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

袁宝璟因受到恐吓、敲诈,遂雇凶杀死昔日朋友——原辽阳刑警汪兴。2006年3月17日上午,袁宝璟在辽阳市被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辽阳首富袁宝璟涉嫌雇凶杀人

虽说辽阳是袁宝璟的故乡,至今,其父亲、妹妹等仍在辽阳生活。

但在辽阳,却只有一些股民和头面人物对他有所耳闻。然而在北京,在全国,38岁的袁宝璟,名气早就很大了:从白手起家,到号称拥有37个亿的资产,下属企业60多家,被誉为“北京的李嘉诚”;30岁时捐资1000万元,在全国高校设立著名的“建昊奖学金”;31岁时当上了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

32岁时成为我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

这些耀眼的光环,无疑让家乡的人们为之眼前一亮,毕竟,他是喝辽阳的水长大的,又是从辽阳走进北京的。

可是,在大多数家乡人还没来得及为他取得的业绩自豪时,袁宝璟却因涉嫌雇凶杀人被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批捕后,袁宝璟的名字一直只是在小范围内神神秘秘地进行着口头传播,2004年3月22日,赫然印着袁宝璟名字的刑侦信息终于首次在大众传媒面前“露脸”。材料上记录了令人痛心的供诉及侦查结果。

死者曾是刑警队长

2003年10月4日夜里11点30分,古城辽阳的人们沉浸在国庆节的欢乐中。集中居住着一些辽阳公安部门人士的某小区内,忽然传来“砰砰”两声沉闷的响声。一户女主人打发自己女儿下楼看个究竟。

过了不一会儿,女儿的哭声便传了过来,惊恐的女主人跌跌撞撞跑到楼外,发现自己丈夫倒在了一楼的电子门外,身下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刚才两声闷响其实就是开枪的声音。经过警察现场勘查以及法医检验,死者为汪兴,胸腹部遭两处致命枪击,枪支种类初步推断为双筒猎枪。

死者汪兴在辽阳大名鼎鼎。他是辽宁省警官学院的首届毕业生,曾任辽阳市刑警大队专案中队队长。1992年辞警下海后,私下开过私人侦探社,炒过股,赴俄罗斯当过国际倒爷,出事前当过短暂的百菜园饭店经理。

他曾经与辽阳几位非官方重量级人物交往甚密,接触的人员关系相当复杂。早在2001年11月份,汪兴就曾被人刺杀过一次,虽说挨了7刀,但因为抢救及时而保住了一条命。

事件缘由

涉嫌雇凶杀人的恩怨曲直

周文举组成了6-8人的审查组展开审讯工作。经过数日的较量后,犯罪嫌疑人袁宝福心理防线崩溃,最后跪在公安人员面前痛哭流涕,并如实交待了伙同袁宝森,受袁宝琦、袁宝璟指使,持枪将汪兴杀死的全部过程。

随后,犯罪嫌疑人袁宝璟、袁宝琦纷纷供诉了犯罪事实。

袁宝璟上世纪90年代初曾与汪兴相识并合伙炒股,二人关系密切,袁宝璟在经济上给予汪兴很大的帮助,1996年袁宝璟在四川省广汉市的期货生意受挫,损失达9000余万元,袁宝璟认为生意受挫系刘汉所为(刘汉在成都做期货生意,在当地较有影响)并因此怀恨在心。

袁宝璟出资16万由汪兴实施报复。

1997年初汪兴伙同他人潜入广汉地区以及成都地区,实施杀害刘汉的计划,但是由于刘汉坐在车内,子弹射穿玻璃没有击中刘汉没有得逞。
1997年汪兴在袁宝璟的公司与员工产生矛盾,并提出种种要求,而袁宝璟没有理睬,汪兴心存不满,于是就离开了袁宝璟的公司。

事后不久袁宝璟就接到汪兴的电话向其勒索钱财。曾经身为“杀手”的汪兴对袁宝璟的犯罪事实了如指掌,于是多次以打电话、写举报信威胁,对袁宝璟的政治前途、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袁宝璟于是产生了除掉汪兴的念头。

2001年初被汪兴骚扰的几近崩溃的袁宝璟找到其二哥袁宝琦,经过两人密谋决定铲除汪兴,并由袁宝琦亲自办理此事。2001年3月袁宝琦潜回辽阳,找到其堂兄袁宝福,而后袁宝福找到其弟弟袁宝森,二人密谋后决定由袁宝森来完成这个“任务”。

2001年11月份,袁宝森以让汪兴相看古董为名,将汪兴骗下楼,将汪兴连扎数刀,汪兴因为抢救及时未死。

事后袁宝福、袁宝森二人从袁宝琦处得到好处9万元。
汪兴被扎之后二三个月,袁宝璟再次接到汪兴的电话,汪兴要袁宝璟为扎他一事付出代价。2003年7月,袁宝琦受袁宝璟指使再次潜回辽阳与袁宝福接头,并一次性出资18万元让袁宝福将汪兴干掉。

2003年10月4日23时左右,汪兴开车回家时,被跟踪其多次的袁宝福、袁宝森发现。当汪兴下车走到楼门口处时,袁宝森持双筒猎枪冲了过去,向汪兴连开两枪,将汪兴打死后,把枪支扔到护城河清真桥下的河水里,两人驾车逃跑。

为了进一步证实犯罪,作案枪支的查找工作马上开展起来。起初,护城河中部水深二米多,辽阳刑警技术大队和专案大队的全体干警冒着严寒,趟进齐腰深的水中,从河水乍凉,一直捞到冰冻三尺,历经两个多月。

先是用吊车拴磁铁吸,后来又将护城河水分段截住,再用水泵抽干河水,终于在2004年1月14日早上8点30分左右,在一块一尺多厚的冰块下将作案的猎枪翻找了出来。

至此,轰动一时的“10.4”袁宝璟、袁宝琦雇凶杀人案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的紧密配合下历经两个月成功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整个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调查进展

“10.4”案件特别专案组

鉴于涉枪案件的严重危害性,被害人身份的特殊复杂性,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技侦部门及辽阳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了“10.4”案件特别专案组。根据省公安厅李文喜厅长的指示,梁尚学副厅长和许文有总队长亲临辽阳。

辽阳市公安局局长白国曾代表市局党委,向省厅领导表达了“案件不破,决不收兵”的决心,并担任专案组组长,王明清副局长组织协调刑侦支队与文圣分局开展工作,市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周文举、副支队长龚立君、刑警支队专案大队副大队长庄天俭与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王兴辉、大案队队长崔晓东及侦查员李瑞斌组成秘密侦查组。

专案组通过对汪兴辞职后的生活经历、接触关系、恩怨矛盾的调查,发现汪兴曾与袁宝璟合伙炒股,过从甚密,后来不知为什么“掰了脸”。

而且,2003年里,袁宝璟的亲属袁宝福、袁宝森频繁往返于北京和辽阳。汪兴被杀不久,2003年10月26日晚,袁宝琦与袁宝福因为钱的事情发生冲突,造成袁宝福的右手被砍伤;言谈中,袁宝福害怕自己被袁宝琦“干掉”。

根据种种迹象,专案组将重点放在了袁宝璟与其亲属袁宝琦、袁宝福、袁宝森等几个人身上。经综合分析,袁宝琦可能出国,袁宝璟、袁宝琦极有可能为防止罪行败露而再次杀人灭口。

许文有和白国曾当即做出决定:同时进行抓捕。

抓捕过程

秘密抓捕全线收网

袁宝森原为辽宁陶瓷花纸厂工人,袁宝福原是铁匠,都有犯罪前科。

2002年6月,他俩曾在一饭店门前与人争吵,将受害者打伤致脾摘除。袁宝福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袁宝森一直在逃至此案发生。
抓捕方案一定,专案组全体成员在周文举指挥协调下,对袁宝福、袁宝森的住处、交通工具及活动规律展开秘密调查,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全方位监控,为了确保抓捕消息保密,除了专案组的核心人物外,其他人只知道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而并不知嫌疑人的准确身份、具体事由。

2003年11月23日下午5点半,秘密侦查小组报告:“目标”将在武圣路钻石城歌厅对面的“大锅饭”饭店里聚餐。

晚6点,专案组全体人员分乘7辆车,迅速向目标集结,分散停车,秘密靠近饭店,等待抓捕时机。终于,周文举在车中下达秘令:“饭店一律许进不许出,先控制一楼,马上冲上二楼。

”一声令下,专案人员快速进入现场。周文举和龚立君率先跃上二楼,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擒获。整个抓捕过程仅用了5分钟,嫌疑人没有任何反扑的机会。从饭店撤出后,专案人员将嫌疑人连夜押赴设在弓长岭的秘密审讯地。

当夜,周文举又果断下令,派出专案组人员直取广西和北京的袁宝琦和袁宝璟。
次日凌晨,也就是11月24日1时30分,在广西警方的配合下,省市两级联合抓捕小组在广西南宁市经济开发区一洗浴中心将袁宝琦抓获。

袁宝琦曾是辽阳轴承厂工人,家住辽阳市文圣区东兴路。在广西南宁抓捕时,警察先包围了他所在的桑拿浴室。警察先打扮成浴客进入桑拿,侦查目标。袁宝琦的一举一动都在警方的视线中。

每有一点变化都随时向辽阳这边的专案组汇报。最后选在了凌晨1点半动手。
2003年11月24日下午,在北京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东城区建昊集团办公室内,袁宝璟被抓获。

执行死刑

辽宁辽阳籍亿万富翁、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因雇凶杀人终审被判处死刑。

2006年3月17日上午,袁宝璟在辽阳市被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与袁宝璟同一天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其哥哥袁宝琦、堂兄袁宝森,袁宝璟另一堂兄弟袁宝福则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这一备受社会关注的亿万富翁雇凶杀人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40岁的袁宝璟1989年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银行工作。

1992年他在北京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只有20万元,不久袁获利翻倍。随后他转向股票、债券市场,取得巨大收益后又离开股票市场,随后以资本运作的方式“吞”下60多家企业,成为“商业奇才”,到1996年左右其资产就已经达到30多亿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秋天,袁宝璟、袁宝琦与被害人汪兴在北京碰头,袁宝璟提出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他损失9000余万元,怀疑是四川商人刘汉与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

汪兴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刘汉,得到袁宝璟的认可。尔后,由袁宝璟出资16万元让袁宝琦交给汪兴。1997年,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杀手”枪杀刘汉未果。1997年以来,汪兴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以打电话、写信要举报袁宝璟的违法犯罪事实相威胁,引起袁宝璟的极大不满,并产生了杀死汪兴的想法。

袁宝璟在向哥哥袁宝琦说了想法后,得到支持。2003年10月4日晚,受袁宝琦具体指使的袁宝福与袁宝森携带猎枪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二枪,将其当场打死。

袁宝璟雇凶杀人一案经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后于2006年1月13日公开宣判,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被判处死刑,袁宝福被判处死缓。

一审宣判后,袁宝璟及同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袁宝璟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均应依法惩处,原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东方某国,一个省级官员竟然垄断了当地的毒品市场 不仅如此,据说那个官员还做假钞生意阿。这可是算是在颠覆那个国家经济秩序阿,可是谁让它和那个国家前任NO。1 的亲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竟然还安坐太师椅。可怜给他洗钱的那个马仔阿,千不该万不该得罪老板阿,有钱有什么用,首富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落了个满门抄斩的地步,你到底下怎么去见你的列祖列宗阿。

亏你还是赚大钱的,你把那财产全捐出去本来不就没事了么,偏要多嘴搞什么举报,你都那么一把年纪了,不知道这里是由谁说的算的,你不死,谁死。


不过那个小老板也危险了,这个国家隶属于另一股势力的媒体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估计那家伙也和我们国家的王宝森要一样了。
一、执法机关要有人:据内地的周刊透露,二审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维持原判,十月十四日执行死刑。

袁宝璟的妹妹袁宝瑰就在辽阳市中级法院工作,而她就是第一个知道袁宝璟将於十月十四日判死刑的人。十月十一日袁宝瑰与袁宝璟见了「最後一面」,并告诉了卓玛,十一日晚卓玛就通知刘家众。若袁宝瑰不是在辽阳市中级法院工作,可能连亲人仍未获通知袁宝璟就已执行了死刑,难怪袁宝璟的代表律师认为:当事人关心的实体的公正,公众关心的应该是程序的公正,偶然的公正并不可靠,如果万一不幸下一次轮到你,你能看到那一线曙光吗?
二、贪官的问题严重:据说,袁宝璟曾向身兼辽宁省常委及***的高官李峰借出一亿二千万元,欠款至今仍未归还;加上,内地有周刊报道指,辽阳一地有种特别的「习惯」,就是谁富了,谁就会有人「研究」,袁宝璟虽已成京城富豪,然其双亲与兄弟姊妹仍在辽阳,所以,袁宝璟的位置仍与辽阳脱不了关系,那麼,此案到底是有人「谋财害命」,还是富豪「杀人灭口」,仍有待分解。


三、司法机关仍有改善空间:据悉,内地一审宣判後,二审往往不开庭,而是采取书面审理形式,当事人与辩护律师未能进行面对面的控辩交锋与失去验证证据的机会,而最高人民法院自八十年代开始逐渐下放死刑覆核权,在大多数情况下,二审程序与死刑覆核程序合二为一,於是就如刘家众所言,最高的刑罚死刑的判决实际上从三道保险减为一道,对获判死刑的人来说,如无上述三道免死金牌,就更加雪上加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