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勇张亮 全国人大代表张立勇建议在各地成立"社会法庭"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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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15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陈 茁)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经过一年的试点,由我省创立的“社会法庭”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建议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     张立勇说,“社会法庭”是由群众推荐、在乡村德高望重、热心公益、有较高解决纠纷能力的普通公民担任社会法官,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伦理道德等,以协商、调解方式自主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社会组织,是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替代性机制。

近一年来,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中央、省委、最高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张立勇建议,有关部门在研究制订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总体规划时,适时对河南开展的“社会法庭”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总结经验并在全国特别是农业大省推广。

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对“社会法庭”的定位、社会法官的选任、受理纠纷的范围、调处纠纷的方式、司法确认的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待“社会法庭”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将其提上立法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