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巢家教 巢湖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发现三次将被解聘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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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巢湖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办法(试行)>对有偿家教行为的认定作了详尽的说明: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的;

    《巢湖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办法(试行)》对有偿家教行为的认定作了详尽的说明: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的;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学生参与家教,直接或间接获得家长给予的现金或物品的;在居住地或租借场所,个人或与他人合伙进行有偿课外辅导、补习活动的;在校外办学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中有偿兼课的;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的;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家教的行为。

    办法还对有偿家教行为的处理有了明文规定:经查实,教师确属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以下处理: 情节较轻的(初次查实、规模较小、影响不大),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停职并写出书面检查;当事人师德考核当年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情节较严重的(第二次查实、具有一定规模、影响较大),除予以情节较轻的处理外,当事人所聘教师职称和职务工资降一档。

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允许参加高一级职称申报及岗位等级晋升;情节严重的(第三次查实、规模较大、影响极坏)除按照情节较严重的处理外,责成所在学校对当事人予以解聘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办法还规定,对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见习期未满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延期转正,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教育局和纪委将联手"出拳"

    5月19日,该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接受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采访时说,教育局将和纪委联合行动,这样对惩治有偿家教更具威慑力。

    据介绍,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教育局希望广大教师要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崇高性,主动作出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