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解读女贪官潘玉梅的“巾帼不让须眉”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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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南京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曾任市区人大代表.省市党代会代表,在基层摸爬滚打10年,曾一度被誉为仕途"希望之星",却成

南京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曾任市区人大代表、省市党代会代表,在基层摸爬滚打10年,曾一度被誉为仕途“希望之星”,却成为南京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贪官,案值高达792多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

25日,她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月26日<<扬子晚报>>) 首先,是她曾经的工作作风和能力“巾帼不让须眉”。她长期扎根基层,在镇及街道领导岗位上摸爬滚打了10余年。

在迈皋桥镇工作的前两年,她克服阻力,从人事和财务改革入手,建章立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特别是在迈皋桥街道任职期间,这个原本连工资都发不出的街道,经济总量一跃排到全市街镇前列,财税收入达5亿元。

其做事认真、要求高、不留情面的风格也广受好评。 其二,是她在仕途上“巾帼不让须眉”。由于她工作扎实,能力也强,她的仕途是一路高歌猛进:中学毕业后,她参军入伍,在部队里入了党,退役后回到栖霞区工作。

她从区委秘书一路做起,工作认真努力,很快以出色业绩赢得了组织和领导的信任,历任区双拥办主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迈皋桥镇镇长、迈皋桥街道办事处主任、书记、栖霞区区长助理。这位仕途上的“希望之星”,恐怕令许多男人也难以企及的。

其三,是她的贪欲也“巾帼不让须眉”。贪官的腐败手段各有不同,但其贪念的源头却是惊人的一致:当思想的堤坝溃口之后,腐败的浊流就会决堤而出,一泻千里。只是与一些男性贪官相比,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仅一次,她就收了港商陈某480万元,其“豪气”和“胆略”,恐怕让某些男性贪官也自叹不如。她收受的赃款高达792多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之巨,成为南京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贪官,这样的“业绩”,使她有足够的底气在男性贪官面前称“大姐大”了。

其四,是她的下场也“巾帼不让须眉”。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她获得的这个刑罚,已是相当的重了,但也是罪有应得。原来女人也可以如此贪得无厌,原来在法律面前男女也是平等的,原来“巾帼不让须眉”也可以成为贬义词。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