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全0871 周光全任市委书记57个月80多次受贿

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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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相比吴晓天和彭蓬两人由县长而书记的一次性重用,曹亚东几乎每一个"进步",都与跑周"钱进"有密切关系.早在1998年的时候,周光全还是巢湖行署

相比吴晓天和彭蓬两人由县长而书记的一次性重用,曹亚东几乎每一个“进步”,都与跑周“钱进”有密切关系。早在1998年的时候,周光全还是巢湖行署专员,时任巢湖地区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的曹亚东就为取得周光全的关照,向其送去了2万元人民币。

这样的“垫资”终于等到了机会。2000年1月,巢湖地区撤地建市,在调整所属的居巢区领导班子时,周光全安排时任巢湖市委组织部长将曹亚东列为居巢区区长人选。同年2月1日,周光全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曹亚东为居巢区区长人选,曹后来顺利当选为居巢区区长。

为能继续得到周光全的关照,2001年到2003年的三个春节,曹亚东与时任巢湖市居巢区副区长的李家法(后为巢湖市财政局局长,因受贿于2008年12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另因涉嫌滥用职权日前被检察机关重新立案侦查)一起,共同送给周光全8000元购物卡、2000元纪念币。

2003年下半年,周光全要求时任巢湖市委组织部长让曹亚东担任居巢区委书记并安排组织部门予以考察。同年10月28日,周光全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曹亚东为居巢区委书记。

由于送钱给周光全能够屡屡获得“成功”,为了再次“进步”,同时也为了感谢,曹亚东坚持给周光全送钱送物直到2008年的春节。据法院认定,周光全累计收受曹亚东2.5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1.1万元购物卡、2000元纪念币和一只手表。

曹亚东后来官运亨通,做到了巢湖市政府秘书长、巢湖市委党校副校长。上行下效,在一次次向周光全“进贡”的同时,曹亚东也一次次收受别人的“进贡”。据安徽省高级法院今年5月终审判决认定,曹亚东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17万余元、美元1.3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1.6万元的购物卡。鉴于有相关减轻处罚情节,曹亚东被终审改判有期徒刑八年。

在向周光全行贿买官的官员中,除曹亚东、李家法被判刑外,还有李家法的前任财政局局长章淮龙也因为受贿,于2008年12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今年5月,已是巢湖市副市长的彭蓬、吴晓天以及时任巢湖市居巢区区委书记的倪进玉等均因向周光全花钱“买官”被免除职务。

今年6月4日,也即周光全受审的第二天,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付悦栓,市房管局副局长张大传,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广平,庐江县政协副主席刘华安,庐江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平等六名处级官员也因同样原因被免职。此外由于周光全案发而被免除职务的还有巢湖市房产局原局长戴祥业(因涉嫌受贿,目前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巢湖市公安局副局长戴隆申。

书记张口都买账

此案一审第一次开庭时,公诉人、安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金高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周光全在担任原巢湖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和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及其地位形成的影响,不仅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受贿次数多,而且不择手段,充分体现了其将公权异化的特点。

记者从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中看到,周光全在担任市委书记职务的57个月期间,就80多次收受他人贿赂310余万人民币、近4万美元,占受贿数额的74%。此外,其还利用自己职务身份通过请托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收受7名行贿人贿赂共计27.3万人民币、1万美元。

在巢湖任职期间,为了“帮助”他人,周光全可以一竿子插到巢湖市所属的县、区,对书记、县长“指手画脚”,他还可以将手伸向其他兄弟地市,请那里的领导出面帮忙。后来到省里任职期间,周光全甚至亲自带领请托人“找关系”。

2005年上半年的一天,此前多次向周光全行贿的安徽无为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万勇为了贷款一事,找到时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的周光全,周光全遂亲自带着黄万勇来到安徽省农行找到一分管副行长,请其在九洲公司的贷款上给予关照。同年8月5日,九洲公司在该行得到了3000万元的贷款。

2006年底的一天晚上,黄万勇在周光全合肥的住处送给周1万美元,请周帮忙变更无为县政府对其九洲公司开发的寰宇商务中心的设计规划,好让其公司能多开发一幢建筑,周收下并答应帮忙。2007年春节,周光全即安排时任无为县委书记变更无为县政府对寰宇商务中心的设计规划。后来,无为县政府将寰宇商务中心的设计规划由建1幢高层建筑变更为建2幢高层建筑。

还是2001年的某个时候,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富煌公司)董事长杨俊斌来到市委书记周光全的办公室,请周出面找黄山市有关领导,好让其公司承建黄山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周予以答应。为让周光全尽力帮忙,杨俊斌安排公司总经理于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周2万元人民币。

之后,周光全电话请黄山市的有关领导安排富煌公司承建有关公司的技术中心大楼。2001年3月5日,富煌公司与黄山市的这家公司签订了工程造价600余万元的施工合同。

不仅在这些“大事”上周光全“乐于助人”,在小孩子上学、弄到一个吉祥的车牌号等小事上,周光全也甘愿出面打招呼,当然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据指控,周光全先后为有关公司的老总谋得类似于“55555”、“77777”等这样号码的三个吉祥车牌,仅办理其中一个车牌号,周光全就收到了5万元人民币的“感谢费”。

收了退,退了又收

对于将公权力异化为替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周光全既害怕,又遏制不住。这一矛盾心态可以从其“闻风慌张忙退款、风过胆大又收钱”的表现得到有力证明。

今年5月,周光全案件刚刚起诉的时候,记者在报道中就首次注意到了其受贿的这一特点。案件开庭时,公诉人称,这充分揭示了周光全受贿故意的主观恶性。

记者在判决书中看到,2006年下半年和2008年4月,周光全在得知安徽省纪检部门在对有关人员及自己的问题进行调查时,为掩饰犯罪,先后11次退给8名行贿人共计人民币287万元、美元4万元。

其中更不可思议的,在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文身上,周光全则是退了又收,收了又退。一审认定,2000年至2004年,周光全先后收受姜文人民币41万元、美元2万元。2006年下半年,周光全了解到安徽省纪检部门对曾任含山县委书记的亳州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寿林(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进行审查后,为掩饰犯罪,退给姜文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但2007年7月,姜文将周光全的上述退款折成20万元人民币再次相送时,周光全仍然予以收下,并且在2008年3月又收下姜某所送的5万元人民币。此后不久,当了解到自己正受到调查时,便再次退给姜25万元人民币。

周光全后来供述说,他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错误地认为不会查到他头上,闻风就退贿款,以为退掉了就会没事,所以才会收了退,退了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