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案观后感 佘祥林杀妻冤案已有涉案领导提出辞职

20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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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庭审现场除了媒体记者和家属外,近百人的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审判长由京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胡多盛担任,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也指派检察员秦川.刘朝阳出庭."这是一份关于张在玉的笔录材料,对于本案非常重要."张成茂律师表示,"此项笔录记录了张在玉出走.回家的完整材料."记者看到这份7页的材料是由雁门口镇派出所提供,主要记录了张在玉本人发病原因.出走原因.经过以及回家的整个过程,其中涉及到她和佘祥林之间的感情问题.笔录是在张在玉今年3月28日回家的当晚做的.佘祥林案观后感

庭审现场除了媒体记者和家属外,近百人的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审判长由京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胡多盛担任,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也指派检察员秦川、刘朝阳出庭。

“这是一份关于张在玉的笔录材料,对于本案非常重要。”张成茂律师表示,“此项笔录记录了张在玉出走、回家的完整材料。”记者看到这份7页的材料是由雁门口镇派出所提供,主要记录了张在玉本人发病原因、出走原因、经过以及回家的整个过程,其中涉及到她和佘祥林之间的感情问题。笔录是在张在玉今年3月28日回家的当晚做的。

佘祥林案观后感 佘祥林杀妻冤案已有涉案领导提出辞职

张成茂说:“当时,由于太长,他们想省略宣读此笔录,后在我们的坚持下,我当庭进行了宣读。”张成茂认为,这也是此次庭审持续时间超乎大多数人意料,总共长达1小时40分钟的主要原因。张成茂说,在他的力争下当庭宣读了此材料,而这些本来应由公诉机关宣读。他透露,为此在庭审过程中,他们和审判方甚至出现了短暂的争执和僵持。但京山县人民法院拒绝证实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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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二:当庭出现罕见无公诉审判场面

“其实从一开始,这次审判就有些不合程序。而且,当庭出现了极为罕见的无公诉审判场面。”张成茂透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庭审程序包括6个步骤,首先是核对当事人身份,后是法庭调查取证、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合议庭合议、宣判等。而在庭审的法庭调查阶段,应先由公诉机关进行犯罪指控,而后是辩护人的当庭询问,最后才是法官询问。

佘祥林案观后感 佘祥林杀妻冤案已有涉案领导提出辞职

“在开庭核实身份后,庭审进入了法庭调查取证阶段。”张成茂说,“公诉机关当庭提供了4份证据,但没有宣读公诉书,甚至公诉机关都没有发言。”

庭审开始后,主审法官首先宣读了两份材料,一份是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荆刑再终字第2号刑事裁定书,另一份是(2005)荆刑监字第9号再审决定书,接着就该案焦点被害人张在玉是否被杀害进行举证和质证。

张成茂透露,除了他们提供的张在玉笔录证据外,公诉机关提供的4份证据材料是,张在玉的出走原因证言、张在生确认妹妹张在玉的证言、司法鉴定张在玉的DNA检测证明,以及张在玉的户籍证明材料。

张成茂说:“事实太清楚了,张在玉确实活着,所以原审中检察机关指控佘祥林故意杀人罪根本不成立。”由于双方对证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经过15分钟的短暂休庭,审判长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佘祥林无罪释放。

佘祥林首次回家祭母

“妈,对不起,我回来了!”昨日下午2时30分,庭审结束和亲人短暂聚餐后,佘祥林乘车回到老家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径直来到母亲杨五香的坟前跪下低声诉说,泪水从眼角流了下来。这是在时隔11年之后,佘祥林首次出现在“母亲”面前。

杨五香的坟前没有墓碑,前两天还满地金黄的油菜花已凋落,只剩下一座略显光秃的土包凸出在田野里。

现场响起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佘祥林静静地跪在母亲坟前:“如果母亲神灵有知,她相信我是无罪的。”痛哭流涕的佘祥林站起身来时要靠别人搀扶。据悉,当年杨五香为了给儿子申诉,被当地警方关进看守所9个月,出来后不到3个月就去世了。

从母亲的坟前步行不过10分钟即到佘祥林家的老屋:一间低矮土坯房,屋门前就是农田。父亲佘树生早已站在门口,等待儿子的归来。没有语言,没有欢笑,佘祥林呆望父亲一会儿,扑上前和父亲拥抱痛哭。父子简短寒暄过后,佘祥林终没进家门就和父亲作别。

“我心里非常难受,也感到很茫然,不知该去哪里。”佘祥林透露,在他正式自由的第一天,他只有两个愿望,一是给母亲上坟,再就是见父亲,现在都已实现了。据悉,佘祥林的生活、住处近期将由当地政府来安排。

佘祥林:判决生效即申请赔偿

“等到判决生效后,我将立即申请国家赔偿。”谈及未来的国家赔偿,佘祥林的神情严肃了很多。据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佘祥林的判决结果将在判决书送达的10日后生效。据张成茂律师透露,法院的判决书将在今日送达佘祥林的手中,也就是说到本月的24日后,他们就能够申请国家赔偿。此说法随后得到京山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证实。

“至于具体数额,目前还没有统计得出。”张成茂律师表示。针对有媒体称其将申请1000万元国家赔偿的说法,他只是称自己的说法是赔偿金额在1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现场,佘祥林首先声明自己没有犯罪,也从来没有杀过人,其次就是“感谢政府各界的关心,以及对家人的帮助,希望此案的受害人都能得到国家赔偿”。据悉,京山县人民法院下一个工作重点就是解决国家赔偿问题。

已有涉案重要领导提出辞职

另据当地有关部门称,他们已开始调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具体处理时间还不好说。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当年在处理佘祥林杀妻案中的一个重要领导,目前已向所属单位提出辞职申请。

冤案警示尊重人权任重道远

另据新华社报道,佘祥林被宣判无罪意味着法律已还其以清白,但还佘以公正还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对相关办案人员来说则意味着良心的拷问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我国著名刑法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克昌指出,近几年来,“杜培武”、“聂树斌”等一系列冤案接连发生,为我们一再敲响警钟。他建议,要在《刑事诉讼法》中进一步明确诸如“审讯时要有律师在场,审讯过程全程录像,经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等原则。

此外,必须教育司法人员牢固树立保障和尊重人权的观念,对刑讯逼供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实行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加快把死刑复核权统一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的进程。(特派记者李锐湖北京山县摄影报道)。

佘祥林,1966年3月生,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人。1994年1月20日,佘妻张在玉失踪后,其亲属怀疑张在玉被佘杀害。同年4月11日,雁门口镇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的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98年6月,佘祥林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5年3月28日,曾被认定11年前被丈夫佘祥林杀害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归来,至此,佘祥林杀妻冤案引起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