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清明现状 中国计生协副会长勾清明在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暨

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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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意见的文件要求,总结交流发挥协会作用,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做好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这次会议是继2009年在武汉召开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经验交流会以来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上午,我们观摩了郑州市提供的三个现场,刚才又听取了郑州市七个单位系列经验的介绍.与会代表利用各种机会进行交流讨论,普遍感到有启发.受教育,认为河南提供的经验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协开展的计生基层群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意见的文件要求,总结交流发挥协会作用,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做好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这次会议是继2009年在武汉召开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经验交流会以来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上午,我们观摩了郑州市提供的三个现场,刚才又听取了郑州市七个单位系列经验的介绍。与会代表利用各种机会进行交流讨论,普遍感到有启发、受教育,认为河南提供的经验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协开展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河南省各级党政领导认为这项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城乡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基础,是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计划生育工作方式方法的重大转变。

各级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表彰,并将其纳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加强了计生协人员队伍的建设,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河南省计生协的编制数量是全国最多的一个省份,与河南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的地位也是相符的。

二是通过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提升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河南省发挥计生协的作用,通过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政府落实职责,引导广大育龄群众依法履行义务,自觉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新形势下的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注重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河南省计生、卫生、组织、宣传、民政、农业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整合资源,把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与新农村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在制定普惠政策过程中,特别加大了对计生家庭的支持力度。

广大基层计生协通过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把这些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不仅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也推动了其他部门工作的落实,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了双赢。

四是通过完善协会基层组织网络,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提供保障。河南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通过规范化建设等方法,普遍建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协会五老副会长为副组长,计生专干(协会秘书长)、协会理事为成员的村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领导小组,以及协会秘书长、协会小组长、会员联系户的活动网络,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注重修订完善计生村(居)规民约,找准了群众自治工作的切入点。

河南省指导基层协会协助村(居)两委一起研究制定了符合法律规定,体现群众意志,权利义务对等的章程、公约,完善了村(居)计生工作制度,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制度和计生工作监督等各项制度。

这些村(居)规民约既体现了计生政策、男女平等、利益导向、计生家庭权益维护,又加入了地方特色和当地实际等方面的内容,真正做到了一村一品、一地一个特色。为保障修订质量,还培育了典型,提供范本供各地借鉴参考,使村(居)规民约做到了上符合法律法规,下合乎村情民意。

河南等地的经验证明,自2009年武汉会议由姜春云会长和李斌主任宣布启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以来,各地改革创新基层计生工作体制机制,通过树典型、抓基层、打基础,使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国普遍开展了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并在示范试点中建立健全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村(居)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基本建立,民主监督逐步制度化,社区新型生育文化活动不断深入,基层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同感以及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还明显增强了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符合诚信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重大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本质要求,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各地在工作实践中,普遍反映万村(居)示范活动已开展了五年,应该提质扩面向示范县(市)拓展。如河北、贵州、福建等地在这方面已经先行作了积极地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初步的经验。中国计生协及时总结基层的创新,提出运用项目管理的方式来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并着手实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群众路线根本工作方法的具体体现。经过四十年的努力,我国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斐然,广大群众在对计划生育的理解和支持、婚育观念的转变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依法实行计划生育,依法推行计划生育的局面已经形成,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有了更为坚实的群众基础。

加速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调动广大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推进计生工作观念、方式、方法的转变,实现计划生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机遇已经出现。

实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是中国计生协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自治理论自信,提高工作水平的具体体现。通过实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可以使计生协更充分地发挥植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探索在县一级如何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有利于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政策、制度和规则,可以使计生协更好地承担政府转移出来的相关职能,不断创新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模式和路径,积极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通过实施示范县项目,有利于将示范村(居)由点到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激发出广大群众在计划生育中当家作主的主人翁责任感;有利于规范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运作模式,调动群众共同参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有利于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创新群众思想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有利于以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小自治"促进整个村居民的"大自治"。

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是提高群众自治工作水平的有力抓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我们在四十年的计生工作中由基层总结出来的,并经过实践检验,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既符合中国国情,又易于为广大群众所接受。现在我们又把这项活动拓展为示范县项目,以项目的形式来开展示范活动,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规范起来,使其内容更明确,方法更得当,措施更有力,资金更有保障、监督评估更加科学。以县级为单位来开展示范项目,不仅仅扩大了示范的范围,增强了典型示范的意义,也更能够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形成各相关部门联合联动,推动各级协会将自治活动覆盖到企业、流动人口,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水平,为促进城乡基层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的基本原则、方法和途径

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基层群众自治健康发展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群众当家作主结合起来,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正确方向。

充分发挥会员的骨干作用,带领广大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二要坚持依法自治。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引导村(居)民自愿签订计划生育协议或承诺。

三要坚持民主管理。重视培育农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和自治意识,尊重民意,发扬民主,实行计生村(居)务公开。

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热情,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维护群众的依法生育权、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尊重和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其他各项权益。畅通维权的渠道,保障群众反映合理的诉求。加强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虽然上升为项目管理的形式,其主要方法,还是要坚持我们多年总结出来的成功做法:"两委领导负总责,协会承做当骨干,依法建章订制度,群众参与做主人"。在开展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关键环节:

一是注重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开展离不开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特别是各级卫生计生委的支持,在政策上加以倾斜,在工作中加以重视,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在人员调配上给予帮助。要加大对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经费的投入,通过示范县项目的创建,解决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包括计划生育协会活动经费)和村(居)计生干部的报酬问题,保证村级计生协秘书长(计生专干)工作报酬和津贴的落实,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

二是注重发挥基层计生协的骨干作用。基层协会是参与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重要力量,协会会员是基层群众自治的骨干。示范县要加强培训工作,不仅要培训各级协会的工作人员,而且要加大对会员小组长、"五老"会员和骨干会员培训的力度,使之成为城乡社区开展群众自治不走的工作队伍。近些年来各地的实践也表明,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人才资源、组织网络、贴近群众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协会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是提高基层群众自治能力的有效途径。基层协会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抓住机遇,更新观念,提升能力,大胆实践。

三是注重与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相结合。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是基层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是推进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的重要保障;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则是加强计生服务管理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也是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示范县要以修订村规民约为重点,推进诚信管理,以深化村务公开为重点,推进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自治机制,拓宽自治范围,提高自治能力,促进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几点要求

第一,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互促进。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健全和完善计生协基层组织,建立起与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适应的组织网络,促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这次我们在示范县项目点标准中就对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项目点的计生协必须参公、入序和三定,就是想要通过示范县项目来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计生协的组织建设。

第二,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当前,一些地方的卫生计生部门正在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把一些直接面向群众,服务性强,政府部门不该管的事情,通过项目运作、购买服务等方式,放手交给群众组织、中介组织去做。示范县要抢抓机遇,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协调机制,在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过程中,能够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方面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把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与建设中国特色公共服务体系紧密融合在一起。

第三,要继续开展好联建联创活动。各地计生协要按照中国计生协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在做好国家级示范县项目点的同时,各地也要开展有自己特色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示范乡镇项目试点,继续抓好示范村(居)的活动,做到层层有典型,处处有示范,以点带面,使项目点真正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作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第四,要加强对示范县项目点的指导。实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是运用项目管理的模式推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有益探索,各级协会要予以高度重视。示范县要认真搞好基础调查,做好项目文本,严格按照文本的计划组织好各项活动。省市两级协会要帮助示范县制定好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示范县的具体指导和检查评估。开展示范县项目活动得到了中央财政的支持,中国计生协对每个项目点及所在的省级协会都有资金的投入,省市县各级协会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对试点县也要有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保证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各级要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防止问题的发生。中国计生协将定期对项目点进行检查,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使示范县项目一开始就高标准、高质量地运行,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中国计生协计划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来扩大示范县的规模,然后在全国全面铺开。

同志们,我们这次现场会时间虽短,但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不仅看到了村级计生协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实际工作方法,也听到了各级计生协尤其是县级计生协的经验介绍。为了指导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我们初步拟写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根据前一段我们对"万村居示范"活动进行的评估调研,起草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创建活动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希望大家回去后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7月上旬反馈给中国计生协办公室。明天上午还要对示范县项目进行培训,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思考,把示范县项目开展得扎扎实实,把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