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李凡首度澄清传闻:我没有伤害于文华(附图)

201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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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今年7月,国内某杂志在其7月份下半月版上刊登了一篇名为<秘密离婚了,"纤夫的爱"仍在晃荡悠悠--著名歌手于文华婚变内幕>的文章,以于文华前夫

今年7月,国内某杂志在其7月份下半月版上刊登了一篇名为《秘密离婚了,“纤夫的爱”仍在晃荡悠悠——著名歌手于文华婚变内幕》的文章,以于文华前夫李凡之口说出,导致两人于1999年11月18日秘密离婚的原因是缘于事业上的分歧。

这迟到的揭密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出一连串的反应,相继出现了《于文华鲜为人知的婚变内幕揭密》、《于文华婚变案风波又起“第三者”一口否认》两篇报道,通过不同的人指出于、李均有第三者……近日,李凡也浮出水面,接受采访——

于文华的前夫、龙乐公司总经理、著名音乐制作人李凡再三表示:“不太想再说有关于文华的事,因为说来说去,受伤的还是我们两个,她毕竟是孩子的母亲。孩子也还在她的身边。”记者只好与李凡挤牙膏,电话那头的李凡话不多且唉声叹气。

关于杂志采访:今年5月的一天,我下班回到家,被记者堵在家里做采访,也就是后来的《秘密离婚了,“纤夫的爱”仍在晃荡悠悠——著名歌手于文华婚变内幕》一文。我真的不想说婚变的问题,也不想接受采访,但因为作者是圈内的,比较熟,他也知道我与于文华的事,我无法再拒绝。

那篇文章虽然得到我的认可,但我要求他最好不要拿去发表,当然,他们发表的全是我接受采访时所说的,我没有伤害于文华。杂志出来后,于文华很生气,曾打电话问我为什么要接受采访,我无法解释。

后来,《揭密》出来了,于文华又打来电话,这次她不再指责我接受采访了。有时与记者朋友聊天,我事先都会向他们说明不写,有些记者能做到,有些却不能做到。我相信于文华像我一样,也要求作者不要发表,可稿子发表与不发表的决定权并不在我们的手上。

关于报纸采访:《否认》作者以前采访过我,算是熟悉。这次《揭密》出来后,他打来电话,只问我看了文章没有,我回答说看了,就这么简单。我也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出来的,我不想说。尹相杰、于文华不可能这样说我。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因为有一次,有记者想让尹相杰说出我们离婚的事,尹相杰当场就把记者给轰了出去。

关于南方:南方是被我开除的,大约是前年的事。因为公司当时与电视台合作了一档《名人回眸》的节目,要做冠名广告,都谈好了,广告商都来北京了。这时南方将消息泄露出去,广告商不肯见我们龙乐公司,结果业务没谈成。

(这个业务是公司孙文波做的。)有一天,南方提出辞职,我同意了,当天下午,我被告知是南方搅乱了这个业务,我很生气立即开大会,宣布不同意南方辞职,而是要开除她。被我开除后,南方做了些什么工作,我不知道,现在让她出来说我这样那样,我觉得非常蹊跷。南方应该不是于文华找来的,因为于文华不是这样的人。

关于林琳:林琳以前是我公司的歌手,最初是总经理助理。作为老总,与公司的员工、签约歌手接触是很正常的事,根本不存在南方所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被屈为“第三者”,林琳很委屈地打电话给我,我希望她不要再说什么,她还是忍不住为自己叫屈。

记者再三追问林琳所说的“婚变的真正原因是于文华移情别恋,第三者是一个姓李的先生”是怎么回事时,李凡叹了口气:“这种事,在北京圈内很多人都知道,我不想说。我不想伤害于文华。她毕竟是我一手做出来的作品,我希望她好。”

关于李N:李N是80年代末卖盗版的,我是90年代初火起来的。李N与我认识,但从未打过交道,我不想评价他,因为毕竟李N与于文华在一起。我不给于文华写歌,因为我写东西都是应别人的要求而写,我写的歌比较慢,亦从不主动给人写歌。于文华的经纪人?我不知李N算不算是她的经纪人。我有事,直接给她打电话,不需要经过任何人过滤。

关于公司:我公司的前身是三雄音乐公司,1996年改名为龙乐,没有于文华的份。不存在我公司事业不好这一说。现在我们有文化、科技(网络)和影视3个公司,影视公司是今年3月成立的,效益不错。科技网络公司差一点,网络是要烧钱的,现在已找到了网络与音乐的切合点,情况会好起来的。再说,网络是融资的,亏了,也没伤筋骨。

关于于文华:于文华非常好……不说这些了。

陈先生:离婚时李凡只带走1万元

龙乐公司资深员工陈先生,与林琳、李凡、于文华、南方都共过事,他向记者讲述了他所知道的事实。

陈先生说,杂志采访李凡时,李凡只是低调地谈到了他与于文华的婚后的甜蜜生活,不存在对于文华有什么不利影响,是李N趁机小题大做。

据介绍,于文华与身边的那位李N先生,确实在离婚前半年就认识了,并非于文华所说是婚后上网时认识的。时间大约是1999年的4、5月份,于文华参加某朋友的聚会,当时李N也在场,两人就此开始相识。这位李N长相俊美,在北京演艺圈内颇为出名,现在应该是于文华的助手。

陈先生说,现在于文华已不如以前那样红了,出场费下降得很厉害。正当李N一愁莫展之际,某知名杂志刊登了对李凡的采访,让李N抓住机会,趁机安排有关记者采访于文华和南方。南方是唯一被龙乐公司当众开除的人,刚被开除的那一阵子,南方在一次活动中遇到于文华,她绘声绘色地向于文华告了李凡的状,加深了于、李二人的矛盾。

据陈先生说,《否认》出来后,于文华曾打电话问李凡:“你看了那个消息了吗?”李凡回答说:“想开了,没什么!”

陈先生说,事情明摆着是“李N”一手策划的炒作,想把于文华打扮成当代的秦香莲而博取同情、造人气。李凡当然不是现代陈世美,因为当初,李凡与于文华认识时,于文华没什么名气,是李凡帮于文华写了《纤夫的爱》等歌后,于文华才红遍了大江南北。

离婚时,李凡把住房、钱都留给了于文华,只带了1万元钱就出门了。陈先生透露说,李凡现在已无法去看望孩子,一个大男人每天就躲在办公室对着孩子的照片流泪,让人看着伤心。陈先生还透露说,因为于文华与李N目前的特殊关系,李凡暂时并不打算反击,只好隐忍,一直忍到忍无可忍的时候。

采访中,不管是李凡还是陈先生,都表示于、李二人破镜重圆绝无可能。

陈先生说:“当初他们两人事业都到了一个地步,谁都不肯放弃,现在更不可能放弃了。”李凡的话语中明显有些无奈与沧桑:“破镜重圆?不可能。他们现在这样!离婚是于文华提出来的。”

“于文华婚变”中一个重要的当事人林琳,已经将手机转为秘书台,不再理会外界的一切纠纷。她的助理刘小姐代为澄清了一些问题:因为对酒精过敏,林琳滴酒不沾,根本不存在喝醉酒;林琳从来都是一个人住,从未与南方合住过;林琳与南方不是朋友,若是朋友,南方怎么会说出那样不负责任的话?南方在龙乐工作时间不长就被李凡开除了,当时南方走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李凡你等着瞧!

”至于,林琳哭诉“真正的第三者是于文华身边的李先生”,刘小姐说:“这样的事,圈里都明白,我不想再说什么。至于采访,有时是朋友,大家都明白的!”

整个采访,李凡都是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和唉声叹气,他没想到一次无意的采访竟惹下了这样多的连锁反应,他一再恳求记者不要写稿,要写也不要涉及到那么多人。只有一次,李凡的是情绪激动的,那就是当记者求证“于文华生孩子时,是尹相杰和朋友在身边照顾,李凡在林琳的提醒下去医院的”一事时,李凡发出了此次采访中最大的声音,震得记者耳膜嗡嗡作响:“胡扯!我不相信这是尹相杰说出来的!”

而于文华、尹相杰的手机已转成秘书台,记者留言想倾听他们的声音,可惜直到目前为止,他们仍没有回音。

不管怎么样,“于文华婚变风波”一经炒作,于文华、林琳和李凡的人气都有了上升,总算为这件不幸的事写上了一个略带喜剧色彩的结尾。(《舞台与银幕》记者田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