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原山西交通厅厅长的情妇简历背景 山西交通厅段建国秘书是谁

20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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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前腐后继",接任厅长被指控受贿和玩忽职守忻阜高速事关五台山旅游开发和晋煤外运新通道建设,长临高速是G22青兰高速中的重要一段.这两条路迟迟未能开工建设,时任省领导很不满意,要求山西省交通厅尽快妥善解决.2006年9月,山西省交通厅决定终止与山西中海公司的合作,双方由此发生纠纷.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直到2008年4月王晓林卸任亦未能妥善解决.破解这两条高速公路的纠纷问题,是段建国上任后面对的首要难题.山西方面急于开工建设,但获得建设合同的山西中海公司却不着急.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项目

“前腐后继”,接任厅长被指控受贿和玩忽职守

忻阜高速事关五台山旅游开发和晋煤外运新通道建设,长临高速是G22青兰高速中的重要一段。这两条路迟迟未能开工建设,时任省领导很不满意,要求山西省交通厅尽快妥善解决。

2006年9月,山西省交通厅决定终止与山西中海公司的合作,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直到2008年4月王晓林卸任亦未能妥善解决。

破解这两条高速公路的纠纷问题,是段建国上任后面对的首要难题。

山西方面急于开工建设,但获得建设合同的山西中海公司却不着急。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项目建成时间,久拖不建并不违约。

一位知情人称,段建国刚一上任就与中海公司进行协商,当时分管交通的副省长也带着段建国到国家发改委反复沟通,但无甚效果。无奈之下,山西省交通厅决定解除合约。作为补偿条件,省交通厅党组会研究决定给山西中海公司保留服务区BOT,并支付有形的前期费用,即补偿2200余万元。整个谈判,从段上任起,仅花了3个月时间。

经省政府法制办出具意见、省政府办公会研究同意和相关部门审计后,山西省交通厅得以顺利与山西中海公司解约,将路权由晋煤集团与交投集团联合接手。2009年1月,忻阜高速开工建设,并于2011年12月全线贯通。

起诉书称,2008年7月,山西省交通厅给省政府的汇报材料中,一味强调交通厅单方终止合同无法律依据等己方责任,对山西中海公司无能力履约等只字不提,误导省政府同意了交通厅提出的解决方案,致使山西中海公司无资金实力、无建设能力、未经招投标程序,便取得了忻阜高速服务区投资建设经营权;山西中海公司在仅支出96.

5万元地质调查费、用地评价费的情况下,编造虚假支出,以前期费用补偿款的名义获得交通厅支付的2291万多元。

起诉书据此认定,段建国“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91亿元。据专案组调查,段建国无视该公司无资金无实力且建设主体已变更的事实,与山西中海公司达成资金补偿与服务区建设的协议。2009年4月,山西中海公司利用虚假的审计报告,成功地骗取了2291万多元补偿费用后,紧接着又设法获取了忻阜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建设经营权。

但山西中海公司连建设服务区的资金也无法筹集到位,不能按计量支付。这时,段建国不仅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终止其投资建设资格,反而亲自出面帮助协调,想办法为该公司垫付资金,提出招实力强的施工队垫钱施工。随后,山西中海公司将获得的服务区经营权又转手租了出去,轻而易举地获取了2.4亿元租金。

在段建国被诉“涉嫌受贿”的情节中,亦有山西中海公司的身影。起诉书称,山西中海公司法人徐悦清为感谢段建国帮助解决其公司与省交通厅关于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的纠纷,及在忻阜高速服务区建设和经营中得到段建国的帮助,分两次在太原市风尚咖啡厅、段建国办公室送给段建国共100万元人民币和5万美元。

权力交织的腐败利益共同体

2013年4月,山西省路桥集团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民、省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华中、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纪委书记冯朝辉、忻阜高速建管处处长冯建刚先后被调查。紧接着,与冯朝辉关系密切的时任中央纪委法规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也落马。曹立新曾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六室三处处长,分管领域包括山西。

相关纪委材料中称:交通系统下至一些建管处、事业单位负责人,上至副厅长、厅长,形成了一个相互交织、利益输送的链条。这些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权力关系交织成为少数职位级别高的领导干部为核心,部分干部为节点,若干个相互独立有紧密联系的腐败利益共同体,相互提携,相互关照,共同谋取私利。

王晓林在公路项目发包时,为想把工程揽到手的企业提供关照,先后收受6家企业的贿赂1000多万元。段建国给一些企业以关照,协调提供帮助,收受有关企业和个人的贿赂450多万元。王志民利用分管建设投资的职务之便,同样也收受了17家企业400多万元的贿赂。

省路桥公司副董事长贾建民在担任运城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编造虚假施工合同,将215万元的工程抬高到500多万元,一次就套取贪污工程款300多万元,将高速公司的闲置土地,以联营的名义出租给他人修加油站,贾建民收受了高达580多万元的贿赂。

从上述落马官员的受贿构成看,很大一部分来自交通系统内部人员的行贿,行贿的主要目的是职务调整、升迁安排。经查,王晓林涉及27人,受贿达500多万元;王志民涉及76人,受贿达1000万元;段建国涉及65人,受贿达900多万元。

贾建民在自己大肆贪污受贿,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利益的同时,为了能升迁,为了能调到省城工作,用其违纪违法所得,接二连三地给段建国行贿,前后7次送钱189万元。贾建民为了和王志民处好关系,在个人任职承揽项目方面得到王志民的关照,分3次给王志民送钱达340万元,贾建民如愿以偿从县城调到了省城,当上了大型国有企业省路桥集团公司主持工作的常务副董事长。

段建国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说:到了交通厅以后,经手的资金非常多,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上亿的,慢慢地就有了一些心理变化,放松了警惕,最后就导致了严重的受贿。“交通这个地方,要想制住腐败,必须要削减它的权力。权力,一是要缩小,二是要有制约。”段建国说。

现任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李正印在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山西交通系统出现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对交通运输管理发展带来很大危害!当前交通运输系统政企不分等问题比较突出,已成为制约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

他说,为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山西省交通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开展了多次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为官不廉、为官不为等问题,对6名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免职,给予34名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配合专案组对5名涉案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先后有46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并将两名任职满15年、群众反映好、熟悉业务的厅机关处长,推荐选拔为副厅级干部。同时,对部分厅直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调整,配齐了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初步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