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隆石家庄 邱兴隆首度回应1200万律师费传闻 法学家与记者的“战争”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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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邱兴隆首度回应1200万律师费传闻 法学家与记者的"战争"时间:2015-04-30 南方周末:很多人想知道,邱兴隆是不是一个搞"勾兑"的律

邱兴隆首度回应1200万律师费传闻 法学家与记者的“战争”时间:2015-04-30 南方周末:很多人想知道,邱兴隆是不是一个搞“勾兑”的律师? 邱兴隆:从2005年我到长沙做律师,我的房间里面就有一副对联:“抬头无愧于苍天,俯身不负于大地”,横批是“良心为鉴”,这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做律师的十年里,从案源到收入,都是超乎我的意料的。

我认为法律人首先是人,是人就要追求“利”,但是在“利”之上,还有“情”,“情”之上还有“义”,“义”之上还有“法”,这四者之间,存在着价值位阶,譬如“利”与“情”发生冲突时,“利”应该让位于“情”。

我做律师,一直把握着这个价值位阶,把握着这个度。 我是不是勾兑律师?勾兑、走关系,绝对没有,但我有一种无形的资产,这个是无法回避的,我在西南政法读了本科、研究生,在人民大学读了博士,又先后任教于湘潭大学、湖南大学的法学院,所以的确很多政法机关有我的老师、学生、师兄弟,这样给了我一个沟通的平台——一般法官都会给我时间,让我陈述律师意见。

但是,我一直坚持,跟公检法打交道必须有底线,靠钱建立的关系是靠不住的,我办过湖南省高级法院法官落马的系列案,深知其中的利害,所以我去律协给律师讲课时常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但千万别湿身。

” 南方周末:选择用诉讼的方式来应对,是不是因为你更熟悉法院或者更熟悉诉讼的方式? 邱兴隆:他(张志诚)违反了我的底线。我在法庭上说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但是现在我的路被人占了,我走不下去了。

在万传友倒台的时候,突然用博文、自媒体的方式说我和万传友勾结,特定的人物、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方式,侵犯我的名誉权,对我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亲友们也产生疑问,为我担心。

律师是靠办案子为生的,这一下,不仅当事人不敢来找我了,已经委托了的当事人也回来问东问西,担心我是不是要出事。我是主张宽容的,但是这样的情况下,我只能采取法律的手段救济自己。 南方周末:你和原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万传友是什么关系,传言说你们有利益勾结? 邱兴隆:万传友跟我是大学同学不假,但是,2007年之前我们一直没有接触,直到他提了副厅,之后又分管律师,我们才慢慢有接触,主要是省律协这边的一些培训,但我从未因为案子的事情找过他,找他也没有必要,我是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你说我找公检法的人还有可能,找他干什么?司法厅又不处理案子。

上周五(1月23日),万传友已经从纪检部门移送司法机关。

移送司法之后,可以聘请律师了,他们的家属也来找我,希望我能代理——我如果代理,显然又会授人以柄,所以没有接受。但现在,万传友案已移交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接下来你就会看到,与我毫无关联。 南方周末:你认为你诉记者张志诚的名誉权案件,有何法治意义? 邱兴隆:我希望这个案子引发人们思考,自由的底线在哪里,媒体人的底线在哪里。

舆论应当是自由的,公民举报也可以,但是不能诬告,评价一个人可以,但是不能侮辱人。 自由就是井水不犯河水,张志诚作为媒体人,其言论妨碍了他人的自由,理应受到法律的规制。网络引发的名誉侵权,我不是第一起,也不是最后一起,但我真的希望网络侵权,我是最后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