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燕梅被处分降级 起底这些年被降级处分的深圳官员

2018-01-19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近年深圳反腐成效显著,既有"老虎",也有"苍蝇".鲜为人知的是,还有一些官员受到行政降级处理,但因为官方未公开通报而不为人知.庄树雄 孙天明起底这些年被降级处分的深圳官员起底 深圳 官员 降级处分国内教育新闻王新建 原职务: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市总工会主席李文龙 原职务:宝安区区长刘学强 原职务:罗湖区委书记赖剑秋 原职务:龙岗区政协主席黄海广 原职务:龙岗区副区长"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两位副省级官员"跳崖式"

近年深圳反腐成效显著,既有“老虎”,也有“苍蝇”。鲜为人知的是,还有一些官员受到行政降级处理,但因为官方未公开通报而不为人知。

庄树雄 孙天明

起底这些年被降级处分的深圳官员

起底 深圳 官员 降级处分

国内教育新闻

王新建 原职务: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市总工会主席

李文龙 原职务:宝安区区长

刘学强 原职务:罗湖区委书记

赖剑秋 原职务:龙岗区政协主席

黄海广 原职务:龙岗区副区长

“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两位副省级官员“跳崖式”降级,引起举国关注。在深圳,其实也有官员被连降多级的,但因为官方未有公开通报,外界多不知情。专家称,深圳这些年来在反腐制度化建设上多有探索。

卸任区长被降成副科

梁道行、江捍平、韩江……近年深圳反腐成效显著,既有“老虎”,也有“苍蝇”,一批官员应声落马。事实上,鲜为人知的是,还有一些官员受到行政降级处理,但因为官方未公开通报而不为人知。

南都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深圳局级以上官员受到行政降级处分,但又未公开通报的,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新建、罗湖区原区委书记刘学强、宝安区原区长李文龙、龙岗区原政协主席赖剑秋等。

据悉,刘学强和赖剑秋两人曾被省纪委通报遭到处理,王新建、李文龙则以卸任的方式,离开公众视野。从四人的经历均可看出,四人卸任时,均未到退休年龄,属于非正常退休。

2014年1月21日,省纪委通报2013年反腐倡廉重点工作情况,其中,罗湖区原区委书记刘学强,龙岗区原政协主席赖剑秋被通报查处。此前,2011年11月,刘学强已经“因年龄原因卸任”,当时年仅55岁。赖剑秋2013年8月卸任龙岗区政协主席,彼时不到59岁,也未到退休年龄。

罗湖区和龙岗区知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刘学强和赖剑秋虽被通报处理,但是因情节并不严重,并未进入司法程序,而是受到行政降级处理。

王新建在深圳历任龙岗区区长、市交通局局长、盐田区委书记等职。2005年,他出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兼任市总工会主席,2008年卸任,卸任之时仅55岁,距正常退休尚有5年。知情人士表示,王新建当时遭到调查,故提前退休,后受到行政降级处理。

李文龙2010年辞去宝安区区长一职,刚满56岁。据媒体报道,李文龙属提前辞职,他自己的解释是因个人身体原因而无法继续胜任这个位置(宝安区区长)的工作。宝安区消息人士透露,李文龙卸任后,也受到了行政降级处分,直接降为副科级,连降五级。

南都记者注意到,除了李文龙外,另外三人的卸任均是以“静悄悄”的方式进行,官方并未明确通报,外界均是在他们所在岗位调整时,方才知道他们的卸任。

副区长降级后“东山再起”

近年来深圳局级官员中被公开通报降级处分的,有龙岗区原副区长黄海广。但与上述局级干部的问题不同,黄海广的仕途是被一场大火撞出一个趔趄。

2008年9月20日发生的龙岗舞王大火,夺去44条生命,多名深圳、龙岗区官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分管龙岗安全工作的副区长黄海广受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6年,38岁的黄海广作为年轻干部,被提拔为龙岗区副区长,分管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知情人说,舞王大火之后,他就没有分管具体的工作,也很少参加公开的政务活动。他在2010年4月“高职低就”,出任龙岗区城管局长。这一变动曾引发热议。再过一年之后,43岁的黄海广出任龙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新回到副局级职务上来。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降级退休还是降级后进行岗位调整,上述官员涉及的错误并非特别严重,都是违纪而非违法。对于年轻有实力的官员,他们接受处分后仍能留在公务员系统,甚至有“东山再起”的一天。

三场大火导致多名官员降级

行政降级,是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一种,比警告、记过、记大过等严重,又比撤职、开除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以及“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行为的,都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南都记者梳理近年来被公开通报行政降级的官员,发现大火是他们的主要“杀手”。除了上述龙岗舞王大火,同样发生在2008年、导致15人死亡的南山大火,以及2013年吞噬16条生命的光明大火,都导致多名官员受降级处分。官方的口径是,相关官员对事故负有直接或主要领导责任,但行为尚不构成犯罪。

除了火灾之外,有公开报道可查的降级深圳官员,还包括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的原市知识产权局副调研员李庆丰,多次更改出生日期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宝民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姜晓梅。在更早的2002年,还有两名处级干部因变相公款旅游、违规购卡发红包,被行政降级处分。

此前有媒体引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的话说,以往对违纪官员进行降级处分,大都处以降一到三级。但是此次中纪委对违纪官员的降级处分,由副省级直接降到科员,力度之大是以往十分罕见的。而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就说,降级处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各个级别官员的任用条件是不同的。具体降到哪个级别,要看被处分官员的德行才能是否和职位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