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罗永刚 内蒙古通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调研成果获好评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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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正义网通辽2月18日电(其其格 戎静 张红丽)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院与有关部门经过三个月的深入调研,完成了<关于通辽市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的调研报告>,形成了相关调研成果.该调研报告总结出通辽市近年来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较好;公检法三机关的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司法理念逐步转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力度逐年加大;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等好的经验做法.同时也发现了通辽市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主要存在的公安机关办案力量不足,尚

正义网通辽2月18日电(其其格 戎静 张红丽)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院与有关部门经过三个月的深入调研,完成了《关于通辽市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的调研报告》,形成了相关调研成果。

该调研报告总结出通辽市近年来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较好;公检法三机关的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司法理念逐步转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力度逐年加大;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等好的经验做法。

同时也发现了通辽市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主要存在的公安机关办案力量不足,尚未设立专门的办案机构或者办案组,导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程度不高;看守所、监狱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环境不达标;学校和社会教育力量作用发挥不到位,监护人不到场时很难找到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未能完全落实,法律援助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尽快回归社会以及“小饭桌”等社会托管机构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等一些突出问题。

并深入分析了由于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较低,影响了未检工作的深入、有效和可持续开展;办案单位与社会力量各自为战,工作存在碎片化、形式化与浅层次现象,无法形成全社会关爱涉罪未成年人的合力;学校的法制教育效果不理想、对社会托管组织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还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并对下一步加强未检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2015年9月中旬,为切实完成好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通辽市检察院与市政协组成了联合调研组,通过与检察、公安、法院、司法局、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进行调研座谈,深入看守所视察了解等形式,就司法程序中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社会帮教、犯罪预防等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该调研报告受到通辽市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重视,通辽市委书记罗永刚书记批示: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予保障,广大未成年人预防其违法犯罪工作更为重要,应标本兼治,治本更需艰苦长期努力!、副书记孟宪东、政法委书记梁志远批示要尽快提出意见,抓紧落实。市委秘书长贺志亮批示报告很有计划性,建议很有借鉴性。通辽党委的高度积极推动了该地区未检工作的快速发展。

自治区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辽市检察机关调研发现的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区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和普遍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全区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现状,这个调研成果对全区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

自治区院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未检专业化体系建设,加强未检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以未检工作为依托大力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未检工作调研,加强与相关机构部门的沟通配合,共同推动未成年特殊保护制度的进一步落实。积极向党委、政府等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未检工作进展,提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全区未检工作提供参考,积极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