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明反思 奚晓明:依法开展反垄断审判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20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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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新网博鳌12月2日电(杨萍)12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共同主办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国际研讨会在海南博鳌召开,会议就反垄断民事诉讼证

中新网博鳌12月2日电(杨萍)12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共同主办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国际研讨会在海南博鳌召开,会议就反垄断民事诉讼证据、反垄断民事诉讼当事人资格等反垄断民事司法问题进行广泛研讨和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会上指出,要依法开展反垄断审判工作,积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反垄断法是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律,也是完善市场结构、保障经济安全和确保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

它对于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正是基于对反垄断法的重要功能和意义的认识,各国均对反垄断法给予了高度重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垄断的国际化趋势加强,更大范围的垄断和竞争越来越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加强国际间反垄断司法的交流与合作则显得更为迫切和需要。

奚晓明说,中国的立法者在反垄断法制定时就已经认识到私人执行以及相应的民事司法的重要性,并通过反垄断法的第五十条确立了反垄断民事司法制度,开放了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渠道。反垄断法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有关司法文件,明确了中国反垄断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原则。

反垄断法实施两年多来,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一些当事人依据反垄断法提起的反垄断民事案件。这些案件及其裁判结果表明,一方面,社会公众对这部反垄断法尚缺乏深刻的理解,对相关法律规则含义及适用尚处于试探阶段;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反垄断法所确立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较为原则,迫切需要建立和发展更明确和完善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正式启动了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经过两年酝酿、多次调查研究和反复修改,形成了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会议讨论稿。在反垄断法的功能和作用尚待进一步发挥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既要有效发挥民事司法的作用,又要很好地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保证反垄断法最佳实施效果的实现。

在这一思想主导下,该会议讨论稿规定了案件受理、当事人资格、证明责任、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问题,对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具体设计和规划。在这个过程中,既借鉴了有关国家较为成熟的经验,也根据中国的立法和国情进行了适当创新。

奚晓明表示,我们一贯坚持开放的思维和国际性的眼光,注意学习和借鉴符合市场规律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在经济全球化和反垄断法国际化的背景下,加强反垄断司法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愈加重要。我们既期待能够听到国外同行和专家的评论,也希望我们的制度和经验对国际上正在发展中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有所贡献。相信本次会议能够进一步增进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了解,推进反垄断法的共同发展。

据悉,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以及英国专家、国家有关部委、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处负责人、全国各高院和部分中院法官、学者和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国际研讨会。代表们还就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专利授权确权案件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