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明深圳 市场操纵花样翻新 "深版周建明"每秒赚2861元

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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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听证会上,张建雄提出监管部门对其申报大量买单诱导他人跟进买入的认定不正确,企图以此理由逃避惩罚.然而,查实的证据显示,2008年7月3日11时14分55秒至13

听证会上,张建雄提出监管部门对其申报大量买单诱导他人跟进买入的认定不正确,企图以此理由逃避惩罚。

然而,查实的证据显示,2008年7月3日11时14分55秒至13时03分48秒之间,张的6笔合计买委托申报高达414万股,是这一时段第一笔买委托申报前市场待成交买量的4倍多,到13时03分48秒,买委托申报市场待成交买量已经急剧增加到492万股。张申报的大量买单,显然诱导了他人的跟进买入。

此时,张提出证监会对其委托买单不以成交为目的的认定不正确,但正如其之前表态证实的那样,他确实一直以稍低于揭示价的委托价进行申报,再"根据盘面量价的变化撤单","而不会被成交"。上述6笔买单中,除封死涨停板的一单外,其余5单均在委买档位的第3档或第4档,正是属于可以被看到并影响买卖心理而不会成交的档位。

由此可见,短线买卖所奉行的量价指标、买卖力道、追涨杀跌等经典手法,恰恰可以被不法分子加以充分利用,追涨和跟风的隐患,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是多么巨大。

"深版周建明"青出于蓝

在张建雄之前,浙江人周建明是我国证券市场首例以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操纵市场案的伏法者。居于深圳的张建雄,可谓"深版周建明"了。

对比两案可以发现,张建雄虽操纵手法与周建明一致,但在操纵时间、操纵力度和获利数额上,显然比周建明有过之而无不及。

周建明案,系11个月内操纵15只股票,核心作案时间3个小时左右,获利176万元;张建雄案,则仅在两个交易日内操作一只股票,核心作案时间469秒,获利134万元,更加短平快,为祸更巨。

如果说相对传统操纵案,以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为代表的新型操纵案操纵时间更短、操纵成本更低、获利更可观的话,那么在新型操纵案中,张案显然又成为周案的演进版本--新型操纵案的"烈度"正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