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徐粉林被联华超市殴打三小时

20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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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想贪小便宜,在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务工的徐女士在超市将20元的雨批装进13元的雨批袋中,结果她万万没想到,被发现后居然被超市方殴打近三个小

  想贪小便宜,在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务工的徐女士在超市将20元的雨批装进13元的雨批袋中,结果她万万没想到,被发现后居然被超市方殴打近三个小时。目前,浑身淤青的她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警方表示,他们已经立案,搜集了相关证据,打人三小时的事实基本确定,待徐女士伤好后将做进一步处理。

读者投诉:

买雨衣发生纠纷,被殴打三小时

昨日,一男子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的老婆,因在超市买一件雨衣与超市方发生纠纷,被人控制起来毒打了近三个小时。

昨日上午,记者在医院找到了被打的徐女士。徐女士告诉记者,她叫徐粉林,今年41岁,是兴化人。23号下午三点多,她去横林消费品综合市场的联华超市购物,挑选了冬菇、牛奶、雨披等物品。结账时,营业员发现她挑选的这件雨披有些问题:包装袋里装的雨披与外包装价格不符,高出了7元。

徐女士还说,营业员发现不对,就打了通电话,然后到销售雨披的货架前确认,徐女士当即表示她并不知情。可超市方却强调,监控记录了她的调包行为。

“他们一直踢我,踹我,用铁棍夯我,打了近三个小时。”徐女士说,先是一个女的把她领到三楼一间办公室内,不放她走,等了十几分钟后,有一个男的冲了进来,一进门就是一脚,先是把她踹到地上,后来又打她嘴巴子,要她承认偷东西,赔3000块钱。她不肯就范,对方就立刻操起一旁的棍子对她一顿毒打。整个过程持续了近三小时。

强取金耳环做赔偿,还被逼着画押留证

“我跪到地上求他们放了我,不要再打了,可一点用都没有!”据徐女士讲,从下午三点多到晚上七点,毒打了近三个小时后,超市方强行摘下了她的一对耳环做处罚金,并强迫她在一份书面的“偷东西说明”上画押,才让她离开。回家后,她都没敢说这事,后来还是她老公和儿子发现不对,叫来她哥哥,一同去报了案。

徐女士的主治医生顾医生告诉记者,“她是严重的多发性软组织挫伤,四肢、背部、面部等多处皮下血肿,来医院治疗时,除了胸口腹部没什么伤以外,其他地方几乎没有一处是好的。”

超市回应:

可能是言语起冲突,打人是员工个人行为

记者随后来到被投诉的这家联华超市。一位自称负责处理此事的人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三点多,女营业员发现雨批被调包后,便问了在雨批销售区域值勤的同事,顾客的行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得到的答复是故意的。于是,营业员就“带着”顾客去三楼办公室协调解决。

由于女营业员一时间不知如何处理,负责人又不在,女营业员就叫了一名男员工一起帮忙处理。“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有些言语冲突,男员工就打了顾客。”

这位负责人表示,打人的细节他并不知情,不过打人完全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但是动手打人肯定是不对的。至于打人的员工,该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已经在处理了。

警方说法:

打人事实与徐女士所述没有太大出入

随后记者从横林派出所了解到,打人的男子确实是超市的一名员工,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据负责处理此事的马警长介绍,他们了解下来,该超市时常出现小偷小摸的情况,超市方对此也比较头疼。当天发现徐女士的行为后,打人的男员工就认定她是一个小偷,想到了“杀一儆百”,于是下了重手,以为这传出去,今后就“超市无贼”了。

“现在被扣的金耳环作为物证,还在我们这里。”马警长告诉记者,目前,就了解的情况而言,打人事实与徐女士所述没有太大出入,至于用铁棍打人一说,打人者辩称用的是木棍。不过,徐女士称自己没有调包雨批与来派出所做口供时是有出入的。“当天报案做口供时,徐女士承认是想贪小便宜,将20元的雨批装进13元的雨批袋中。”马警长如是说。

警方表示,他们将依法处理打人者,等伤者出院后,他们将根据伤者意愿,对打人者做进一步处理。

随后,记者采访了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的白翼律师,白律师表示,如徐女士这样的情况,可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块来判定。“从民事责任上来说,打人导致人身伤害的,对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要做出赔偿。”白律师说,民事责任是必定要承担的。至于刑事责任,“具体处罚还要根据公安机关的鉴定来做最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