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孙冶方金融创新奖评奖的通知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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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为促进中国金融学科的建设,提高金融理论的研究水平,促进金融实务的探索和创新,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于2013年决定设立"孙冶方金融创新奖"."孙冶方金融创

    为促进中国金融学科的建设,提高金融理论的研究水平,促进金融实务的探索和创新,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于2013年决定设立"孙冶方金融创新奖"。"孙冶方金融创新奖"的评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发现具有创新理论的优秀作品,强调准确把握时代脉动,在学术成果上具有引领功能,为繁荣和发展中国的金融学科做出贡献。

    根据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的规定,"孙冶方金融创新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第二届孙冶方金融创新奖评奖工作将于今年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参评作品必须是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或在国内外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参评作品应在金融理论和实务中具有创新精神,其研究方向和内容应该有利于中国金融的改革和发展。

二、评奖委员会

   "孙冶方金融创新奖"第二届评奖委员会由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理事会聘任,由学术界、金融监管机构和业界的专家组成。

    孙冶方基金会理事会委托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作为学术支持单位。金融创新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

三、奖励标准

   "第二届(2016年度)孙冶方金融创新奖"的奖金标准为:著作奖每部20万元,论文奖每篇10万元。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将于2016年年中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同时,面向经济类杂志编辑部、出版社、大学经济院系设立机构推荐奖。凡推荐的参评作品获奖,该机构即可获得推荐奖。每件获奖作品颁发推荐奖金2万元及推荐荣誉证书。

四、评奖程序

1.初审: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对参评作品进行程序性审查。

2.评审: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随机召集的外部专家进行初评筛选。对初选入围的参评作品,在评奖委员会内进行公开讨论和无记名差额投票,评出推荐获奖名单。

3.公示: 推荐获奖名单在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和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的官方网站公示一个月。

4.批准:推荐获奖名单报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理事会批准。

5.颁奖: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举行颁奖典礼,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机构推荐奖一并颁发。

五、作品要求

    拟申报的个人或团队的参评作品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发表时间、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限金融学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书(附表3)(约500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