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的难题:河北原纪委书记曾因叫板程维高被“病休”(3)

20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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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感觉某个干部不该提拔,但是见到其他人都同意,也只好服从因为担任纪检组长,张松常作为党组成员参加干部选拔会.但是在选拔会上,他经常陷入“艰难的选择”.张松有时候感

感觉某个干部不该提拔,但是见到其他人都同意,也只好服从

因为担任纪检组长,张松常作为党组成员参加干部选拔会。但是在选拔会上,他经常陷入“艰难的选择”。

张松有时候感觉“一把手”的决策不合适,某个干部不应该被提拔,但是见到其他班子成员都举手同意,他也只能服从。

作为纪检委派驻到单位的纪检组长,他要接受纪检委和派驻单位党组的“双重领导”。

张松“吐槽”说,“该不该服从同级党委的决定,这经常是个艰难选择”。

张松担心,长期跟“一把手”作对,怕被排挤和边缘化。

向同级一府两院派驻纪检机构,在我国各级层面都存在。纪检机构和派驻单位党组的关系该怎么处,是个问题。

2011年,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对中央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履职情况做了问卷调查。

过勇表示,“派驻机构在监督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最多,但实际效果差。”

在过勇看来,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当然有利于纪检组长参与集体决策,拥有投票权而不仅是列席会议,但是其是否要服从党组的决定,是个矛盾。

这也是一些体制内人员共同的困扰。

去年8月,人民银行四川省崇州支行纪检组长王兵撰文称,他所在的支行纪检组和同级党组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纪检干部自觉不自觉地成为被监督对象的维护者。

上月22日,中纪委宣教室副局级监察专员闫群力发文提出,有的派驻机构多年没有立案。

“垂直”提名给纪委打气?

专家表示,人事任免权关系仕途,是“双重领导”中的关键问题

本轮纪检体制改革,旨在破解“同级监督”难题,理顺“纪检组和党组的关系”。

陆群注意到《决定》确定的改革方向是:确定了双重领导体制下,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部分职责,同时上级纪委掌握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权。

《决定》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陆群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意味着,查办案件时,只要上级纪委决定立案查处就马上办,不用再像原来一样,等同级党委的意见,同级党委没有否决权。

2006年后,中纪委掌握了对省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但地市级以下各级纪委书记以及派驻机构负责人的提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主管部门都有权力,比如派驻国企的纪检组长,一般由国资委提名。

如果按照《决定》新规,纪委书记将“垂直”提名,由上级纪委决定下级纪委的人事任免。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解读说,“垂直”提名是重大突破。因为人事任免权关系仕途和政治生命,是“双重领导”中最关键的问题。

在陆群看来,这两项突破,让纪检更加超脱了。

一位受访专家从《决定》中看出纪委“扩权”的迹象。沿用了30余年的“双重领导不强调以谁为主”的纪检体制,这次被改变。《决定》提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该位专家告诉记者,此举旨在加强纪委的独立性,超脱利益羁绊,但是决策层没有选择更为超脱、更加独立的“垂直管理”模式。就像李永忠建议的,让纪委独立于同级党委之外。

改革之后,工资、社保,还都在同级党委手中。

“怎么监督?”这位专家说,中央的《决定》没有对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细化规定。他建议,出台具体制度和措施。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新京报记者 王姝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