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吴永平判刑 山西黑金掌舵人吴永平落马 员工曾游行挽留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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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海外媒体报道:反腐狂飙突进的王儒林近日在山西官场再下一城.据中纪委网站12月12日晚消息,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永

海外媒体报道:反腐狂飙突进的王儒林近日在山西官场再下一城。据中纪委网站12月12日晚消息,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永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调查。

据悉,吴永平在落马的前一天,即12月11日,仍在正常参加工作。当地官方网站显示,12月11日上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召开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动员会,吴永平厅长从四个方面就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该会议要求,煤炭工业厅要坚决按照省委“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总目标。截止发稿前,吴永平的信息依旧保留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官方网站上。

吴永平口碑很好

吴永平8月27日曾带队以“四不两直”方式突击检查了山西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突查组一到矿上,立即分组深入井下现场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在煤矿井下认真检查了采掘、通风、机电、运输、防治水、监测监控等系统环节,在地面查看了调度室、培训机构并查阅了图纸、规程、设计、台帐等资料。“四不两直”,是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吴永平,1975年4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山西省党委校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生产副矿长、挖金湾矿矿长、同家梁矿矿长、晋华宫矿矿长,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华宫矿矿长、煤业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总经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1年12月1日,吴永平被任命为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于2009年组建设立,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矿区总体规划;拟定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审意见;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值得注意的是,吴永平落马的消息一出,其曾执掌的大同煤矿集团下属员工多在网络发声,评价吴永平是一个有责任、口碑好、受员工尊重、爱戴的人,与名噪一时的原大同市市长耿彦波齐名。有言论称,吴永平在2011年被调任山西省政府时曾遭员工游行挽留。甚至有声音认为,就算吴永平出现经济问题,但他为民造福,总比“那些吃拿占的强”。

被外界称为“救火队长”的王儒林执掌山西政坛以来,在反腐领域取得成绩有目共睹,其履新以来,山西被处理的官员共计15人。其中4人被双开,立案调查11人,副市级、厅级官员3人,地市级领导2人,区县级领导6人,腐败涉及煤焦、交通、发改、国土、工程等领域。

吴永平,男,汉族,山西省怀仁县人,1959年7月出生,1981年6月入党,1975年4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正厅级)。2015年8月17日,被逮捕。

人物履历

1976.05,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综采队工人、副队长。

1981.09,大同煤校(今山西大同大学煤炭工程学院)学生。

1983.07,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通风区技术员、副区长、区长。

1991.10,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副总工程师。

1993.09,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副矿长。

1998.05,大同矿务局挖金湾矿矿长。

1998.08,大同矿务局同家粱矿矿长。

1999.12,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矿长。

2004.02,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4.10,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5.12,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6.02,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7.11-2008.01,全面负责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工作。

2008.01,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8.04,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1.09, 山西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

2014.12,不再担任山西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

中共山西省委第十届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12月12日,据山西省纪委消息: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永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4年12月31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决定免去吴永平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职务。

立案侦查

2015年1月22日,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西省煤炭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正厅级)、中共山西省委第十届委员吴永平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立案侦查。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依法双开

2015年8月7日,经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纪委对第十届山西省委委员、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吴永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永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长期非法持有假身份证,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卖官鬻爵,官商勾结进行利益输送,收受贿赂。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委常委会研究,呈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报中共中央批准,给予吴永平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吴永平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吴永平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逮捕

2015年8月17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原党委书记、厅长吴永平(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