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岩微信营销】谈钱伤感情:微信朋友圈成营销圈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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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核心内容:刘岩在淘宝上开了两年网店,做海外代购,小有人气.刘岩告诉记者,开网店的经历教会了他怎么引流,他很看好朋友圈的潜力,已经转战微信和微博的战场."做代购,

核心内容:刘岩在淘宝上开了两年网店,做海外代购,小有人气。刘岩告诉记者,开网店的经历教会了他怎么引流,他很看好朋友圈的潜力,已经转战微信和微博的战场。“做代购,口碑最重要,要的就是一传十十传百的效果,朋友圈的影响更迅速。”

林芸是一家茶具店的老板,她告诉记者,起初自己只是在朋友圈里分享一些有趣的照片,比如一些别致的小件瓷器。“结果很多朋友都来点‘赞’,问我照片里的瓷器哪里有卖。”就这样,林芸做起了朋友圈的生意。让她感到惊讶的是,短短三个月,店里的瓷器销量就上涨了三成。朋友圈做生意,赚的就是“熟人钱”。但不可小觑的是,开始有卖家从淘宝转战微信。

不同于淘宝卖家需明码标价,图文并茂地列出商品尺码、颜色、月销量、评分、商品详情、成交记录等多个公开信息,朋友圈的每条商品或服务推广信息只有简洁的“文字配图片”介绍,价格不透明、不显示销量,也没有对商品的任何反馈信息。

付款方式也与电商网站的第三方支付、或网银交易不同,多数是先付款后发货,并且往往是打到卖家银行卡号上直接交易。不过,也有部分“微商”会考虑到消费者感受,采用支付宝平台交易。

对于朋友圈营销,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牛永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朋友圈里做营销的特点之一就是利用熟人实现宣传效果几何倍数的增长,这种利用口碑传播的营销方式其实就是一种“病毒式营销”,快速蔓延,高效传播。由于是用户之间自发进行的,所以几乎不需要费用,且效果很明显。

“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方式,朋友圈有它独有的优势。朋友圈面向群体的精准性是其他销售平台所无法比拟的。”凯高电子运营总监周晓洋告诉记者,朋友圈其实是一种熟人圈层营销。从营销的角度来看,已经精准把握了客户或者说潜在客户的特点,做到知己知彼,减少盲目。

周晓洋表示,“这是一个极快建立信任感的圈子,而且这种信任感有极快的传播优势,几乎是在以几何倍数扩大。有了信任度,才有长期而稳定的客户,同时也有效降低了机会成本的投入。”

从微信朋友圈营销、交易的流程来看,用户在这里购物是否能得到合法保障,仍存疑问。由于不像淘宝是一个交易平台,朋友圈仅是社交渠道,下单、付款完全是买家与卖家直接对接完成,也没有退货流程,整个购物过程并不像有第三方平台的C2C、B2C网站上那样安全。也正因此,朋友圈里也出现一些售假案例,上海、重庆、江苏、甘肃、四川等各地警方都在今年破获了不少微信售假案件。

近来,全国各地频发微信售假诈骗案件。据央视新闻报道,安徽芜湖市弋矶山派出所日前通过缜密调查捣毁了一个微信售卖假冒奢侈品的窝点。查获假冒名牌包、手表、鞋子等奢侈品上百件,涉案资金达数十万元。

很多使用微信的网友注意到,“朋友圈”里突然多了一些生意人:一些“好友”频频晒出高仿的奢侈品包,还有的推送新款衣服和美食,帮忙代购国外化妆品,等你发现买了假货打算退货,却根本联系不上卖主。

据办案民警介绍,前不久安徽芜湖市弋矶山派出所在日常巡逻时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售卖假冒名牌商品,并且是利用微信这一平台进行交易,于是民警很快找到了这一销售假冒名牌商品的微信号。

经过秘密调查举证,警方迅速掌握这一售假窝点的准确信息,很快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现场查获了大量名牌包、手表、鞋子、手表、皮带等,LV、PRAD、香奈儿等等只要叫的出品牌的奢侈品这里都有高仿的货品,市场价值高达数十万元。

“经调查,皮包皮靴最便宜一两百元,高的有数千元,但利润基本上在50%。-100%之间。”安徽芜湖市弋矶山派出所教导员吴玉宝介绍。据警方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是贵州人,一直在芜湖打工。一次偶然机会,他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有人售卖假冒名牌商品,并发现利润可观。便伙同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一起,在芜湖某高档写字楼租下房间直接开起了售假工作室。

“通过微信、陌陌还有qq聊天等方式在网上招揽一些客人,主要是一些年轻的客人。”吴玉宝告诉记者。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经被刑事拘留。据警方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涉案金额较大,王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此前,人民日报亦曝光了消费者微信购物买到假货遭遇维权困难的案例,并向读者发出警告:警惕微信朋友圈“宰熟” ,别让微信成“危信”。

目前,微信开店大致分为两种情形,一类是商家在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有店,微信只是一个辅助的展示平台,最后还是要把消费者引流到电商平台,具体交易都还是在正规电商平台中完成;第二类则更适用于不少草根创业者们,无需通过卖家身份审核,卖家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展示商品,双方买卖基于朋友圈的熟人关系。

但这样一来,买卖双方通过平台发起的交易是建立在信誉基础上的。一旦卖方货品有问题,或者买方爽约,都存在消费维权无源追溯的问题,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对电子商务而言,固定客源、稳定的资金流和健康的经营模式都是关键。其中诚信更是触犯不得的“红线”。在熟人间做生意本身就放大了诚信要求。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软件微信用户这两年越来越多,据最新数据显示已达到4.6亿,这个惊人的用户量成为众多商家眼中的富矿。自电商兴起之日,就难以摆脱假冒伪劣产品的尾随,电商代表淘宝网也曾经因为卖家售假,专门配备人力、开发应用功能进行监督清理,但至今仍无法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

微信的异军突起,让卖家们找到了新的网络销售平台,而这些所谓的奢侈品的真假,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微信营销者也并不避讳。而随着我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何打击假冒伪劣的微信营销,已然成了网络市场管理的新课题。

记者从郑州市工商局了解到,12315没有收到过针对微信销售的投诉。而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徐苏称,微信基于朋友社交的网络工具,销售方、购买方都是朋友,即使有一些纠纷也大多私下解决。况且这种“代购”更多是一种“知假买假”的潜规则,即便产品有瑕疵,消费者也不会走投诉渠道。

另外,微信好友一般是通过微信号、手机号、QQ号,或者扫描二维码添加,定向性很强,私人营销账号一般很难查找到。由于微信的这些特殊性,对其进行监管存在很大难度,一旦卖方货品有问题或者买方爽约,都存在消费维权无源追溯的问题。徐苏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微信实行实名制,同时多部门联动,对微信售假行为进行打击。

“生产、销售仿冒产品行为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引发市场混乱,属违法行为。在生产领域,应当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查处;在流通领域,应当由工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如果一旦达到一定数额,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徐苏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微信上购买了贵重商品,一定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以及银行的转账凭证,这些记录将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证据。

2012年2月,郑州一商户就因贩卖假冒耐克、阿迪达斯等名牌运动鞋总计20余万元,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