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10飞行员余旭被评为烈士 烈士家属有什么待遇

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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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崇州市人武部相关负责人向封面新闻记者介绍:"部队领导非常关心此事,在现场向家属表态,将配合家属,尽最大努力为余旭办好后事,让她放心地走."目前,余旭被评为烈士一事已经过官方确认,只待正式公布.崇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革命烈士余旭同志的骨灰将安葬在烈士陵园."余旭的父母也很支持,因为他们的女儿是国家首位歼十战斗机女飞行员,是一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女英雄,下葬烈士陵园,一来是对她生前为保家卫国付出的肯定,二来可以向全社会弘扬吃苦耐劳.不怕牺牲的人民空军精神和崇

崇州市人武部相关负责人向封面新闻记者介绍:“部队领导非常关心此事,在现场向家属表态,将配合家属,尽最大努力为余旭办好后事,让她放心地走。”

目前,余旭被评为烈士一事已经过官方确认,只待正式公布。

崇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革命烈士余旭同志的骨灰将安葬在烈士陵园。“余旭的父母也很支持,因为他们的女儿是国家首位歼十战斗机女飞行员,是一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女英雄,下葬烈士陵园,一来是对她生前为保家卫国付出的肯定,二来可以向全社会弘扬吃苦耐劳、不怕牺牲的人民空军精神和崇州英雄儿女精神。”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余旭父母将获得相应的抚恤金。今后,按照政策,余旭父母每月还能领到一笔补助金。

二、烈士家属有什么待遇

1、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8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2、一次性增发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3、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上述三项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4、定期抚恤金。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烈士遗属,由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还可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

愿金孔雀”余旭走好,你的美丽将永镌长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