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森斯的结构功能理论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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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塔尔科特·帕森斯,出生于美国科罗拉多州斯普林斯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其父是美国圣公理会的一个牧师,曾担任俄亥俄州玛丽埃塔学院的院长. 1920年帕森斯进入阿姆斯特大学,主修生物学,在此期间对经济学思想和社会学思想发生了浓厚兴趣.1924年获文学学士以后转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深造,认识了在那里执教的马林诺夫斯基,这一经历对他的思想发展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一年以后,帕森斯转入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接触到韦伯和马克思的理论,尤其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27年获得海德

  塔尔科特·帕森斯,出生于美国科罗拉多州斯普林斯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其父是美国圣公理会的一个牧师,曾担任俄亥俄州玛丽埃塔学院的院长。

 1920年帕森斯进入阿姆斯特大学,主修生物学,在此期间对经济学思想和社会学思想发生了浓厚兴趣。1924年获文学学士以后转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深造,认识了在那里执教的马林诺夫斯基,这一经历对他的思想发展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一年以后,帕森斯转入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接触到韦伯和马克思的理论,尤其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27年获得海德堡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此后,帕森斯在美国的哈佛大学开始了长达40余年的教学学术生涯。帕森斯曾先后担任美国东部社会学学会主席、美国社会学学会主席、美国艺术和科学研究院院长。1979年5月,帕森斯逝世于德国。

 帕森斯的理论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著作中:《社会行动的结构》(1937)、《社会体系》(1951)、《行动的一般理论》(1951)、《经济与社会》(1956)、《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1960)、《社会:进化与比较的观点》(1966)、《现代社会体系》(1971)

(一)                                                             主要理论倾向

  1对古典社会行动理论、实证主义与理想主义行动理论的扬弃

 帕森斯认为,实证主义学派仅仅把行动同一定的环境状态相联系,并假设状态对行动具有某种决定关系;忽视影响行动的一个重要因素——规范取向,由此忽略了行动者最终目标的来源、性质及差异。而理想主义学派则单纯强调价值规范的作用,忽略了环境状态对表达特定价值的影响。

 帕森斯则认为,状态和规范是影响行动的两个同等重要的因素,在行动过程中,人们在确定目标和手段时有一定的选择自由,但这种自由受两方面的制约,社会文化中的价值规范对这种选择进行指导和调节,环境状态则为行动提供机会或障碍。

  2帕森斯的社会进化观和社会变迁理论是对早期功能主义理论家迪尔克姆的进化论的直接继承和发展。

 有学者曾经指出:“从帕森斯的研究看,他是站在迪尔克姆这位理论大师的双肩之上。”迪尔克姆在《社会分工论》一书中指出,社会的进化是从原始社会未曾分化的结构(其特征是“机械团结”)向现代社会结构(其特征是“有机团结”)的转化。帕森斯的“分化——适应能力提高——容纳——价值通则化”模型中可以看出迪尔克姆进化模型的痕迹。帕森斯对社会秩序的重视与迪尔克姆对社会整合的关注,其倾向几乎一致。

(二)                                                             社会行动的基本单位

 帕森斯有意识的使用“行动”概念以表示同流行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行为”概念之间的区别。帕森斯认为,行动的最基本特征是具有意志性和目标导向。社会行动的基本单位是“基本行动”,“基本行动”包括以下结构要素:(1)行动者。主要特征是“自我”而不是人的身体,是主观的意识。(2)目的。它是假设事物的未来状况,由行动者的主观方面决定。(3)情境。它是行动的“外部环境”,包括条件和手段,一般是可以脱离目的而发展的。行动者能够通过那些可以控制的因素来控制情境,但要受到那些行动者不能予以改变的条件的限制。(4)规范。行动者被允许的行动方式和范围。

 帕森斯象韦伯一样,把对社会行动的研究作为他全部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从社会行动入手来研究社会,而行动是行动者就实现目标的手段作出主观的一切决定,它受着观念和情境条件的制约。

(四)社会系统

 帕森斯没有停留在对行动者个人的分析上,系统概念是帕森斯功能理论的核心。行动系统共涉及四个子系统:文化系统、社会系统、人格系统以及行为有机体系统。由此,帕森斯从对单个行动者的社会行动分析进入到这四个子系统如何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认识,这些系统构成了一个整体的行动体系。在对该体系的分析中行动主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体系组织国家社会即任何层次上的有意义的人类行动。

 帕森斯的行动系统的第一层次是“文化系统”,其基本分析单位是“意义”或“符号系统”。帕森斯强调共同分享的价值观。当全社会的价值观被全社会成员所内化,就产生了“社会化”,社会化是一种维持社会控制和保证社会团结的极为强大的聚合力。文化系统在帕森斯的理论中占有相当突出的位置。

  其行动系统的第二个层次是社会系统,该系统的基本单位是“角色互动”。帕森斯曾对社会系统的定义做了如下表述:“社会系统存在于一定的情境中的单个行动者相互作用的复数形式。这一情境至少具有物质的或环境的部分并具有按一种”满足最优化“的趋向为动机的行动者。这些行动者与其所处的的情境的相互关系是根据文化构成的、共同分享的符号系统来定义和传达的。”

行动系统的第三个层次是人格系统,该系统的基本单位是单个的行动者——人。帕森斯对这一层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个人的需要、动机、态度上。

行动系统的第四个层次是行为有机体,其基本单位是具备生物特征的人类,即人的自然层面,包括有机体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关于这一系统,帕森斯提出了有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和“机械运动”的概念。

帕森斯通过论述社会化阐述了这四个系统如何相互关联。人们刚出生时,只是行为有机体,随着个体的发展,人们获得了个人认同,经过一个社会价值观的内化过程,人们学会了“角色期望”并由此而成为完全的参与者。按照该理论,价值出自文化系统,生物性的素质则出自行为有机体。

同时,帕森斯认为,行动者有五种可能的行动途径,行动者在完成行动时就已经做了选择。这些可能的途径,帕森斯称之为“模式变项”。他提出的模式变项有五种类型。按照他所下的定义,每一种类型的模式变项都是成对出现的,行动者必须在确定情境的意义且同情境一致之前选择模式变项的某一端。如下表所式:

帕森斯的模式变项

(三)                                                       结构功能分析

人格系统、文化系统、社会系统这些不同层次之间有一种最低限度的一致性,否则,社会系统就不能持续。帕森斯在说明人格系统的一致性时使用的关键词“内化”。内化是文化价值取向和角色期待实际被人格系统吸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需求意向受文化价值取向与角色期待的引导和塑造。内化是一种社会化的机制。在帕森斯的概念体系中,社会结构与社会制度是等值的。结构不是具有实体性的具体的社会组织,而是制约着特定类型角色互动的抽象规范模式。行动系统的基本制度化结构是由这一系统必须满足的功能需求决定的。功能对维持社会均衡是适当的、有用的,是控制系统内结构与过程之运行的条件。相互关联的功能构成功能系统。帕森斯提出的“功能系统”包括四种功能子系统,即适应(A)达鹄(G)整合(I)模式维持(L)

 适应,指系统必须同环境发生一定关系,为了能够存在下去,系统必须拥有从外部环境中获取所需资源的手段。

 达鹄,系统的目标是指某种期望状态。任何行动系统都具有目标导向,系统必须有能力确定自己的目标次序和调动系统内部的能量以集中实现系统的目标。

 整合:任何行动系统都由各个部分组成,为了使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有效的发挥功能,必须将各个部分联系在一起,使各个部分之间协调一致。

 维模:行动者之间的互动,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是按照一定的规范模式进行的,系统必须确保系统内行动者各子系统表现适当,并可以处理行动者内外部的紧张。这个子系统以价值为中心。

(四)                                                       社会进化模型

  帕森斯认为,社会的结构分化包括四个基本过程。第一步分化,即一个系统或单位分解成两个系统或单位的过程。新的单位或系统的结构及其功能,同原有的结构及其功能有所不同。第二步是适应能力上升。适应能力指一个社会克服环境的种种困难而达到各种目标的能力。社会结构分化的结果,使社会单位的资源增加,束缚减少,从而提高了适应能力。第三步是容纳,即把以个人地位背景为标准的社会组织扩大为接纳各种各样的人的社会组织。一个社会如果能够容纳新的单位和系统,则其基础会更稳定,其效率也会提高。第四步是价值概括化。价值概括化为高度分化的现代社会提供着抽象的模式和统一的基础。随着分化程度提高而来的抽象的共有价值代替各种特殊规范的趋势,是维模子系统在进化中所发生的最显著变化

关于社会变革的原因上,帕森斯认为,由社会结构分化带来得系统内部关系的紧张不平衡和紊乱是社会变革的原因。一方面,结构分化本身又会带来子系统之间边界关系的复杂化;另一方面,各个子系统内部结构分化的速度和水平往往不一致,从而经常打破原有边界关系的平衡,造成子系统之间关系的紧张和紊乱。这些情况增加了社会整合的难度。当然,有些紊乱可以通过系统内部机制的调节而得到恢复,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出现整个社会的动荡,出现的仅仅是社会内部结构保持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个别结构的调整,这是社会内部的变革。一旦子系统之间的不平衡出现的非常突然和剧烈,超出了社会调节机制的控制范围,原有的社会结构无法继续维持下去,就会出现全面的社会变革

并非任何边界关系的不平衡都会引起社会进化。社会进化意味着社会整体适应能力的增强。在结合整个人类社会的进化历程深入分析结构分化的具体内容时,帕森斯提出了“进化共相”的概念。“进化共相”是用来概括各个社会在进化历程中必然出现的一些普遍的制度性特征的,他包括:(1)分层结构、(2)政治结构的文化合法性、(3)科层制、(4)市场体(5)普遍性法则、(6)民主体制。

  值得指出的是,帕森斯在研究社会变迁时采取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概念具有一定特色,他避开了传统因果决定论方法的不足,强调系统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依存,强调子系统之间的边界关系,从而为社会学和历史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颖的角度。

二默顿对功能主义的发展

(一)生平及主要著作

默顿是美国当代最有影响的社会学家之一。1936年他在哈怫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自40年代起,一直在哥伦比亚大学工作。现在是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的荣誉退休教授。

默顿具有渊博的古典理论知识,身受韦伯迪尔克姆和托马斯等人的影响。与帕森斯热衷于建立抽象的宏观理论相反,默顿非常重视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的结合,注重二者之间的动态联系。他在哥伦比亚大学与拉扎斯菲尔德广泛合作,承担了这所大学的大量的经验研究项目。在理论上,他提倡一种超出于工作假设之上,而又能进行有限度的理论探讨的“中级理论”。他的关于“社会结构与失范”、“科层制人格”、“参考群体理论没有”等等都是中级理论的范例。尽管他没有提出统一的理论,但他那种与帕森斯形成对照的条理分析的研究风格却为他赢得了很高的荣誉。

默顿的功能分析范式完成了功能分析方法,将功能主义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同时也使他成为当代结构功能学派最主要的代表人物。默顿最著名的著作是1949年出版1957年修订的《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

 (二)对传统功能主义的批判

    1传统功能理论的基本假设之一是社会的功能统一性假设,即认为社会中各种社会活动与文化项目都和谐的相互联系着,并且对整个社会整合与运行做出贡献。对于这个假设,默顿从功能接受者的角度提出了批评。

我们在说明某一现象具有功能时,必须指出究竟对谁有功能,是对个人还是对集体?因为存在这种情况,对于某些个人、群体或部分有功能的事物,对于其他个人、群体或部分就可能是无功能的,甚至是反功能的。所以,一个社会系统是不是整合的,是不是一个功能统一体,不应该成为我们从事研究的前提,不能把这个本来需要从经验上加以研究的东西作为预设的前提肯定下来。

2传统功能理论的基本假设之二是功能普遍性假设,即认为所有标准化了的社会的或文化的形式都具有积极功能。就是说,一种制度化的行动、一种仪式、一种结构,只要它存在着或曾经存在过,它就肯定在完成或完成过某种对社会有意义的功能。对于这一假设,默顿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默顿指出,只要从经验的立场出发就会发现,各项社会形式或文化形式不但具有积极功能,还可能有消极功能,即具有造成非均衡状态或减少系统的适应能力。对功能性质的分析还应该与一定的时间框架相联系,一项在短时间内可能具有积极功能的事件,在长时间内可能具有消极功能。

3传统功能理论的基本假设之三是功能不可或缺性假设,即认为“在任何形态的文明中,任何风俗物件观念与信仰都履行某种重要的功能,必须完成某种任务。”同样,默顿对这一假设进行了修正。

默顿认为,这一假设混淆了功能与提供功能的单位,如果“不可或缺”是指功能的不可或缺,那么这是一个需要用经验来证明的东西,不可以预先设定它是系统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如果“不可或缺”是指提供功能的单位不可或缺,那就意味着,一种功能只能由一种形式的功能单位来满足,但事实上,就像一个行动可以有多种功能一样,一种功能也可以由多种单位来满足,满足同一种功能的结构可以是不同的。

除此之外,默顿还认为,传统功能理论混淆了“主观动机”与“客观后果”。在他看来,社会学注重的不是“主观动机”,而是“客观后果”,二者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

三功能分析范式

默顿对功能理论的贡献不仅仅是修改了某些假设,提出了新的分析概念,还在于他制定了一个更适合于经验研究和进行中层理论抽象的理论范式。默顿的这个范式通过提出一些在分析中要回答的问题来对功能主义者进行指导。这些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1)所分析的系统的性质是什么?它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群体还是种族群体,它是一个小群体,还是一个较大组织?这对于我们确定一个群体的需要是有功能的而对于另一个群体的需要是没有功能的非常需要。

(2)存在不存在可以按照结果净平衡加以分析的潜功能和显功能?正如我们在默顿关于政治结构的例子中所看到的,功能并非总是人们所事先期望的,也不一定必须为那些系统参与者所承认。

(3)我们怎样才能确定一种“功能需要”是否只是由于某一特殊群体而存在?默顿反对假定所有的系统都有一套必须加以满足的功能需要,以保证系统的延续。在提出这样的问题时,默顿提醒功能分析者注意功能替代的重要性。

(4)功能主义者对秩序问题的兴趣会妨碍他们对不均衡的研究吗?在提出正功能和反功能概念的时候,默顿忠告功能主义者,当文化活动和规范与社会系统相矛盾时,社会变迁就是可能的,他们也会导致所研究的群体变迁。

归纳起来,默顿的范式把功能分析规定为下述步骤:首先,功能分析的重点是制度化行动模式的客观后果;其次,要充分认识这种客观后果的多重性,特别注意那些出乎参与者意识之外的潜在后果;第三,结合时间要素,根据特定后果与相应系统之间的关系对这一后果进行功能评价,即确定其功能性质,并通过反功能考察社会问题和变迁现象;第四,必须清楚的界定某一后果所涉及的系统范围和群体范围,认识到对不同群体来说,特定后果的功能性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第五,认清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功能替代的可能性,并通过对“结构制约因素”的考察解释这种替代过程。默顿的分析范式是对功能分析的高度概括,其理论框架更加精致,但默顿并认为它是绝对的、不变的。相反,他认为这个范式应不断的修正,否则,它就会使人们思想懒惰,成为社会学发展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