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支付林纾故居修缮工程款的请示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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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关于申请支付林纾故居修缮工程款的请示区政府: 为落实市政府朱华副市长有关修缮开放林纾故居会议提出的"鼓楼区接收管理林纾故居,修缮后,春节对外开放"的决定.根据2005年第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我局遵照郭秋水区长.张学勇副区长对修缮开放林纾故居工作的安排,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领导作出"先动工,后补办手续"的决定.我局委托具有国家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福建景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林纾故居修缮进行测绘.设计.预算,项目由区建设中心

关于申请支付林纾故居修缮工程款的请示

区政府: 为落实市政府朱华副市长有关修缮开放林纾故居会议提出的“鼓楼区接收管理林纾故居,修缮后,春节对外开放”的决定。根据2005年第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我局遵照郭秋水区长、张学勇副区长对修缮开放林纾故居工作的安排,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领导作出“先动工,后补办手续”的决定。我局委托具有国家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福建景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林纾故居修缮进行测绘、设计、预算,项目由区建设中心审定后,交景翔公司负责施工,总造价11万元(含展柜、照明),施工中超出项目不作追加。签订施工合同,限定修缮工期,由景翔公司全额垫款施工。从2005年1月20日开工至2005年2月24日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今年6月中旬,为履行施工合同,我局打了一份申请下拨工程款的报告,承蒙区领导支持,区财政局于7月初拨下10万元资金,但区财政局提出,我局修缮工作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不能支付工程款。我局无法履行施工合同,造成违约。 经咨询区财政局管理采购同志,既然是区政府交办的任务,什么原因,造成未按“程序办理”,说明情况,确实有特殊原因,按“特事特办”处理。但区领导必须作出明确的批示。 以上请示,如何解决,请领导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