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赵作海案件的看法 赵作海案谁是真凶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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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若真如此,那么戴新华就是无冤可申.但是,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王金程本人在一份打印调查笔录中说:"我分析实际上张怀兵没有向平罗县纪检部门投案自首过."其中"我分析"三个字是手写加上去并摁了手印的.在另一份打印笔录中,王金程将"实际上张怀兵没有向平罗县纪检部门投案自首过"改为"实际上戴新华没有向我汇报过".显而易见,王金程的"证言"内藏玄机.然而,<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表明,检察机关

若真如此,那么戴新华就是无冤可申。但是,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王金程本人在一份打印调查笔录中说:“我分析实际上张怀兵没有向平罗县纪检部门投案自首过。”其中“我分析”三个字是手写加上去并摁了手印的。在另一份打印笔录中,王金程将“实际上张怀兵没有向平罗县纪检部门投案自首过”改为“实际上戴新华没有向我汇报过”。

显而易见,王金程的“证言”内藏玄机。然而,《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表明,检察机关认为,这是戴新华作伪证的重要证据。其实,正如戴新华的辩护律师所言,这一证据只能说明王金程对于张怀兵找过戴新华的事并不知情,并不能证明戴新华作伪证。

而据戴新华回忆,从2010年10月25日上午9点起,大武口检察院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50多个小时,要其承认张怀兵并未去过自己的办公室。“他们说只要我承认作了伪证,就放我回去。”戴新华就按照办案人员的交代,称自己作了伪证。

结合有关新闻报道,我们基本可以认定,戴新华事实上中了某些人的“圈套”。

其实,李庄一案不也如此吗?《城市晚报》2010年2月10日的综合报道显示,据介绍,宣判开始后,李庄听得非常认真,当他听到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的时候,情绪非常激动,顿时跳了起来,乘法警不备,冲向话筒并一把抢在手里气愤地开始高喊:“我在二审的认罪是假的……”李庄的辩护人高子程说,当时现场场面一度失控。“我对这个判决,我宣布一下,上次开庭认罪是假的,希望法庭不要给我算认罪,因为我的认罪是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诱导下,承诺认罪能够缓刑,能够不开庭。第二,判决又是有罪,不是缓刑,原来的认罪书我都是欺骗公安局和检察院,你们详细看我的认罪书。希望法庭尊重我的意见,而且公诉人在当时还让我撤销上诉。完全是一种欺骗,这种欺骗早晚会暴露于天下。我希望中国16万律师继续对违犯刑诉法的行为坚决斗争,斗争到底,我会上诉到底的,再见!”李庄说。

事实上,无论是李庄,还是赵作海,当初都是“被认罪”,而从现有的新闻报道来看,宁夏戴新华案或为赵作海案的翻版。所以,希望宁夏有关部门,能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对戴新华案做出公正的裁决,而不要制造冤案。同时,希望中国社会的“被认罪”案早日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