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柱济南 济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济南市政府部门介绍

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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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市财政局设18个职能处室和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组

市财政局设18个职能处室和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法规税政处 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拟订有关财政、税收的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建议;参与研究有关税收政策;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市以下企业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地方性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

(四)综合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以及工资、住房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财政政策措施,管理和分配相关住房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及有关资金使用政策,管理分配土地资金;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五)预算处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以及财政收支平衡的措施、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预算,办理预算追加、调整事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汇总、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市对县(市)区的保障性和激励性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年度市级决算草案编制,汇总全市决算;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国库处 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工作,编制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旬、月报,组织、调度全市财政收入,定期形成收入分析材料;负责拟订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财政会计工作;办理市财政预算拨款、额度下达和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协调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汇编工作。

(七)政府采购管理处 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拟订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市级单位采购计划编制审核,采购方式审批;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投诉处理、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与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八)行政政法处 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政法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组织和参与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

(九)教科文处 研究提出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以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组织和参与拟订相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与监督,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及教育费附加。

(十)经济建设处 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的部门预算及非税收入安排建议;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与监督,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市级粮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专项储备资金;负责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民生政策的落实及资金管理工作;提出基本建设、城建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论证,审核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管理质监、环保、供销、物价、交通等专项资金,审核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性亏损补贴,牵头制定燃油价格补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等宏观调控政策,协调落实配套资金。

(十一)农业处 研究提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承担农口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组织或参与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与监督;审核农口部门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二)社会保障处 提出社会保障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社保资金财政管理办法;负责分管部门经费执行与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支出;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储存和支付,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社会保障方面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社保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算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十三)企业处 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有关重大财务事项实施审批或备案;负责监缴市级国有资产收益;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并对企业执行财务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组织实施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承担分管部门与财政预算有关的工作,提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

(十四)金融与国际合作处(挂财务监察办公室牌子) 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我市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项目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扶持金融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财政扶持金融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承担分管部门与财政预算有关的工作,提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承担政府城建投融资财务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安排及上传下达。

(十五)基层财政管理处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指导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研究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督促落实;对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十六)会计处 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试点工作。

(十七)行政事业资产处(挂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牌子) 拟订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十八)财政监督处 拟订财政稽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并负责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监察工作,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下属单位: 济南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办公室 济南市财政国库支付局 济南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济南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济南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济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济南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济南市财政数据信息计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