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杜吉君 牡丹江市开展新修订《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宣传活动

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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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5月1日,牡丹江市开展<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宣传活动.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杜吉君,市局副局长张宏伟,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毕元平,市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市局禁毒支队支队长韩宝国,以及法治支队.政治部宣传科.各城区分局民警和禁毒志愿者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中,杜吉君同志向群众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讲解了毒品相关知识及<禁毒条例>等法律知识.此次活动,共设立宣传板24块,发放<禁毒条例>宣传册1000余份,受教群众近700人次.公交分局在市客运站,各县(市)公安

5月1日,牡丹江市开展《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宣传活动。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杜吉君,市局副局长张宏伟,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毕元平,市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市局禁毒支队支队长韩宝国,以及法治支队、政治部宣传科、各城区分局民警和禁毒志愿者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中,杜吉君同志向群众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讲解了毒品相关知识及《禁毒条例》等法律知识。此次活动,共设立宣传板24块,发放《禁毒条例》宣传册1000余份,受教群众近700人次。公交分局在市客运站,各县(市)公安局在本地中心广场和繁华街区设立宣传站点,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各家媒体派出记者对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黑龙江省禁毒条例》由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8月23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内容有总则、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工业用大麻管理、戒毒管理和服务、法律责任、附则,从部门职责、宣传教育、毒品管制、工业用大麻管理、戒毒管理和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范。(采编:马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