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明教授 山东财经大学潘明星教授做客凯原法学院2016财税法系列讲座[图]

20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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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应凯原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邀请,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教授来到徐汇校区,为学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全面营改增解析"的主题讲座

近日,应凯原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邀请,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教授来到徐汇校区,为学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全面营改增解析”的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系“2016交大财税法系列讲座/沙龙”第十七场,也是2016-2017学年上学期的第六场讲座/沙龙。

潘明星教授首先结合我国增值税制发展概况,简明扼要点出推行“全面营改增”政策的政治背景和经济需要,并从税种布局的视点切入,指出“全面营改增”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改变“工商业缴增值税、服务业缴营业税”的传统流转税模式,建立增值税在销售环节“一统天下”的新格局。

潘明星教授以经济学理论和数理统计为证,全面概述了增值税的概念内涵和计税原理,指出“营改增”的实质即是改“全值增税”为“增值额增税”,可从根本上消除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平现象。

潘明星教授又具体结合“全面营改增”半年来的多项实例,点出本次改革的关键是要保证增值税专票制度的落实,以彻底打通如建筑、房地产等行业上下游的抵扣链条,切实达成税负减轻的改革目标。最后,潘明星教授更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宏观视角,结合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在供给侧改革众多措施中的关键地位,总结了“全面营改增”政策对各行业各类型企业税负减轻、创新推动的深远意义,见解独到,引人深思。

在整场讲座中,潘明星教授旁征博引,以政治经济学和财税法学结合的视角全面分析我国“全面营改增”政策的推行由来,逻辑严密,内容翔实,特别是多次引用“接地气”的描述将原本抽象的经济理论具象化,令在场听众受益匪浅,全场掌声笑声经久不断。

在讲座与谈阶段,潘明星教授同在座师生围绕全面营改增相关文件中的多项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不断碰撞出思维的火花。其中,凯原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李俊明老师着重提出征收增值税除了要以是否产生增值额为判定依据外,还要判定是否属于经营行为的观点,为在场听众更加深入理解增值税的概念内涵提供极大助益。

本场讲座由李俊明主持并作总结发言,他代表凯原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和目前在美国访学的中心主任许多奇教授对潘明星教授为学院师生带来的精彩学术盛宴表达了诚挚感谢。凯原法学院王桦宇博士后作与谈发言,经济法及其他学科多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参与互动,部分在沪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亦专程参加讲座并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