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吕凤刚 秦稀燕律师事务所只收钱不办事 还不退律师费

201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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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至2011年12月与秦希燕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来,案件的进程一直是我们催促走的每个环节.2:刚开始签订代理合同时说此案件由曾主任主管负责,当我们要其提供手机号码以便有事情及时联系,却被拒绝说有事只能通过打事务所总机转告之.郴州立案也是被我们一再催促下去的.3:法院一直是我们自己去联系(注:(2012)苏民初字第104号.(2012)郴民终字第10号及(2012)湘高法民申字第0236号裁定书都是我们自己拿回).案件管辖权郴州中院二审裁定移交上海,(注:(2012)郴民二终字第10号裁

1:至2011年12月与秦希燕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来,案件的进程一直是我们催促走的每个环节。

2:刚开始签订代理合同时说此案件由曾主任主管负责,当我们要其提供手机号码以便有事情及时联系,却被拒绝说有事只能通过打事务所总机转告之。郴州立案也是被我们一再催促下去的。

3:法院一直是我们自己去联系(注:(2012)苏民初字第104号、(2012)郴民终字第10号及(2012)湘高法民申字第0236号裁定书都是我们自己拿回)。案件管辖权郴州中院二审裁定移交上海,(注:(2012)郴民二终字第10号裁定书他们没拿最后要用,我们自己才去法院复印)他们也没有采取积极措施。

在 我方提出要向高院申诉,请他们写申诉状,却也是我们一再催促完成。结果高院提出不行。最后,申诉状由我们自己完成。

4:在高院申诉期间都是我们自己在跟踪进程。他们也就一次在我们的要求下一同去的。在漫长的申诉期间他们与高院偶尔的电话联系也是在我们的催促下完成。法院要求他们过去陈述案情也不情愿,陈述案情又不清晰。高院法官提出要我们不要叫律师过来。

每次跟高院沟通案情都是我们自己去了。当判决下来也是我们自己去拿回。当我们告诉他们高院撤销中院的判决了。在很长的时间里也不联系我们谈案情。介于他们这种办事行为不令我们满意。我方提出这个案件不要他们做了。

要求他们退款并愿意支付他们的劳动报酬。但他们同意可以不做这个案子但款是不能退。后来他们又提出种种承诺马上立案。结果又是拖延。最后,又说要立案必须再签订一个什么文书,才能完成下面的立案,我们不同意签他的文书。

就一直拖着期间不断打电话要我们签,我们拒绝了。在这漫长的申诉期间他们都没主动过,每走一步都是在我们的催促之下完成。介于对他们的种种不满意,没办法我们于2014年4月在当地另委托律,(再就是对律师不满意我们有选择的自由吧?难道说你律师签了合同就可不作为?客户不满意就不能退吗?这不就是强盗逻辑吗?这不就是强买强卖的行为吗?如果他们做的好相信没那个原告会吃饱了没干事去换律师吧。

)结果马上就立案。进入了司法程序。当我们反过来找他们退律师费。并与他们商量他们做了多少工作,我们愿意付报酬。他们不但不退,还拿出当时要我们签的一个什么附带文件说讲好了,不退款的。原来他们身为律师早就挖了个法律陷阱坑害当事人,早就想着拿钱不办事(连法官都问我们:你们请的什么律师总不见他们来沟通)。

尊敬的律师协会,恳请您们帮助。我们只想退回我们的款项,那怕一部份都可以。不能让这些害群之马破坏了我们的律师队伍的纯洁与高尚。(注:如果连律师协会都不能帮助解决我们将向更上级机构以及媒体寻求帮助。)

谢谢!

以上是我向湖南省律师协会寻求帮助,但律师协会是各律师的同盟们说这个事情他们不能解决。

我公司(长沙鼎安楼宇设备有限公司)因与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一案.考虑到秦稀燕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知名所,所以重金 委托该所为我公司代理 律师(见附件)并当即付六万元律师费(见附件)。但万万没想到该所却徙有虚名、挂羊头卖狗肉,收钱不办事。

收了案子两年不立案,仅仅与当事人去了两次法院,就不再管。我们多次催促却置之不理。没办法我们只好在当地另委托律师,结果三天就立案。进入了司法程序。当我们反过来找他们退律师费。

他不但不退,还拿出当时要我们签的一个什么附带文件说讲好了,不退款的。原来他们身为律师早就挖了个陷阱坑害当事人,早就想着拿钱不办事(连法官都问我们:你们请的什么律师总不见他们来沟通)。尊敬红网正义的记者恳请您们帮助。我们只想退回我们的款项,那怕一部份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