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彭宇案 "天津版彭宇案"追踪 一审法官称就案件来讲没问题

201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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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这样的事多了."听闻许云鹤的经历,天津一位出租车司机摆了摆手,"现在你嘛好事也做不了.""彭宇案"发生时,季卫东曾撰文指出一审判决书中存在的荒唐之处.在许云鹤案的一审判决书里,他也看到了相似的影子--"公平原则并不公平的悖论".在季卫东看来,引起争议的判决可能来源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公平原则,比如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一出于避免受害人无法举证对方过失

“这样的事多了。”听闻许云鹤的经历,天津一位出租车司机摆了摆手,“现在你嘛好事也做不了。”

“彭宇案”发生时,季卫东曾撰文指出一审判决书中存在的荒唐之处。在许云鹤案的一审判决书里,他也看到了相似的影子——“公平原则并不公平的悖论”。

在季卫东看来,引起争议的判决可能来源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公平原则,比如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这一出于避免受害人无法举证对方过失而不得已承担所有损害的“热血法条”,却在实践中导致“冷血判决”——即使毫无侵权过失的公民,也可能被责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甚至包括见义勇为的好人在内。

何兵告诉记者,在基层法院,这种“和稀泥”的审判方式并不鲜见,季卫东也提到,“司法系统往往不是追求一个正确答案,而是各打五十板,或者按照四六分成”。

更让季卫东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证据制度存在的巨大疏漏。“谁说了算,不是由谁的嗓门大决定的,应该由科学专业的职能部门作出鉴定和判断。老太太是被汽车撞倒的,还是自己摔倒的,通过医疗鉴定应该可以判断。包括汽车碰到的部位,油漆磕碰痕迹是否能对上,都是可以鉴定出来的。”

然而,曾被红桥法院询问的医师张寅龙表示:“这个我判断不了,应该由法医来鉴定。”

另根据王莉萍回忆,母亲出事8天后,一位警官打电话要老太太当天穿的裤子做痕迹鉴定,她告诉对方裤子已经洗了。“那甭拿了。”电话那边这样说。

这些漏洞就像一张巨大的网上密布的网眼,为这场“罗生门”埋下了一个又一个陷阱。

“司法失去了权威,大家才只能在舆论中寻找相对的客观性。最后变成了主观与主观之间的较量。”季卫东说,“制度的不完善让这个问题变成了让人心寒的伦理问题——当一个人无力承担责任时,可能必须要找一个人承担,当然话讲到这个份儿上挺恐怖的。”

每个人把所有人当成不可信任的敌人

然而,就在所有人将矛头指向判例的荒谬之时,另一种声音也在网络上出现:“假如是许云鹤撞了人,但是因为证据不足,那么他完全可以说自己当时停车是去救人。那么以后那些躲过监控镜头的交通肇事人会不会如法炮制?我们对谁都没有成见,但双方肯定有人撒谎,甚至都在撒谎。无论是谁撒谎,都让人寒到刺骨……”

“在现在的社会现状下,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发生的可能。”季卫东坦言。

事实上,早在“彭宇案”发生时,便有媒体从伦理学的角度这样解读:1990年代以来主宰公共空间的经济学,把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论假设,普及成一条伦理戒律。凡此种种前因后果,推动中国跌入一个伦理道德空白的深渊。人们回复到了哲学家们所说的自然状态:每个人把所有人当成不可信任的敌人,与他人打交道,成了一件让人们普遍焦虑、恐惧的事情。

季卫东引用英国史学家艾瑞克·霍布斯鲍姆的理论解释这个现象:当人们缺乏对社会契约的信任时,就会重回“万人对万人的战争”状态,在这种相当没有安全感的环境下,他们互相反咬,甚至互相吞噬。

在季卫东看来,这种现象在“许云鹤”一案中很明显。“当社会规范、法律规范都不能发挥功能时,舆论就作为一种规范开始起作用。”

二审开庭前一周,许云鹤曾写了一封《助人为乐,反被讹19万,法院乱判葫芦案,何处伸冤》的帖子,发在天津汽车论坛里。一位名叫“郑大善”的网友把它转到了微博上,并加上了“舆论救助”4个字。很快,这条微博点击率突破了五位数。

接踵而来的是媒体,许云鹤估算,这些天他一共接待了20多家媒体。一次电视台采访结束,已经是凌晨3点。

就在那条微博被疯狂转载时,王秀芝一家还不知道网络世界里发生了什么事情。直到同学的女儿跟王莉萍说:“大姨,你看看来,可能是姥姥那个事儿闹大了。”

随后,王莉萍的侄女注册了“事实真相009”的微博,并发布了从交通大队那里获得的事发现场照片。

有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不信法,也不信人,还能相信什么?”

“我们现在最担心的是,中国社会的液态化,整个社会都是水一样流动的。没有一个准确的制度框架和行为标准,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混乱的博弈。”季卫东说。

开庭前,许云鹤曾经设想过,如果有可能和王秀芝说上话,他打算告诉她:“奶奶,衷心祝您早日康复!”但这句话最终没有机会说出来。在这场90分钟的庭审中,这两个命运被纠缠在一起的人,几乎没有对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