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明珠说管理》录像制品侵犯董明珠著作权的道歉信

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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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我公司为北京中智信达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是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10月28日,董明珠以<企业正道--行业先锋构建策略>为题,在江西南昌作了一次讲座.2013年8月,在没有得到董明珠女士许可的情况下(即我公司取得的"授权书"中董明珠的签名系伪造),我公司将上述讲座的内容制作成<董明珠说管理>录像制品在市场上公开发行.2013年9月,董明珠女士通过其代理律师就此事直接与我公司进行交涉,明确指出<董明珠说管理>录像制品未经其许可,要求我

我公司为北京中智信达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是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2年10月28日,董明珠以《企业正道——行业先锋构建策略》为题,在江西南昌作了一次讲座。2013年8月,在没有得到董明珠女士许可的情况下(即我公司取得的“授权书”中董明珠的签名系伪造),我公司将上述讲座的内容制作成《董明珠说管理》录像制品在市场上公开发行。

2013年9月,董明珠女士通过其代理律师就此事直接与我公司进行交涉,明确指出《董明珠说管理》录像制品未经其许可,要求我公司下架停售以及弄清“授权书”的真相。然而我公司主要负责人谭志文没有认真对待,且在随后对董明珠女士代理律师发来的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律师函》以公司名义委托律师进行了极度不负责任的回复,且态度恶劣!随后董明珠女士无奈之下,作为受害者,向珠海市公安机关报案申请立案侦查。据悉,经公安机关委托进行的两次司法鉴定,最终认定“授权书”中董明珠的签名系伪造。

《董明珠说管理》光盘出版发行,被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以及相关责任人歪曲事实、广为传播,对董明珠个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恶劣的影响。

在此,我公司愿意公开承认未经董明珠女士许可,擅自将其讲座内容制作《董明珠说管理》光盘并复制发行且数额较大的侵权事实,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损失。也希望以此能得到董明珠女士的谅解。今后,我公司将严加整顿管理,充分反省和吸取教训,决不再发生此类严重侵权事件。

致歉人:北京中智信达国际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