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法官王浩近况 网传彭宇案的法官王浩已被停职、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

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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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涉案的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涉案的市某区某分局的高级警官(一级警督.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的某派出所的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据悉此案让江苏领导十分恼火,指示必须严肃从重处理司法腐败,为建设法治江苏.诚信江苏.公平和正义而努力,并指示省.市有关部门看望和慰问彭宇,此案的二审结果和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将在所有案件审结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回顾事情经过先看事情

涉案的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

涉案的市某区某分局的高级警官(一级警督、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的某派出所的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此案让江苏领导十分恼火,指示必须严肃从重处理司法腐败,为建设法治江苏、诚信江苏、公平和正义而努力,并指示省、市有关部门看望和慰问彭宇,此案的二审结果和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将在所有案件审结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

回顾事情经过

先看事情的大致经过:2006年11月20日,彭宇在南京市某公共汽車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

被拒绝后,老人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此案惟一的目击证人陈先生当庭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車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車的車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

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車后门下車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这位徐老太太的儿子是一位警察。当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笔录,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

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按照当时社会几乎一致的看法,即使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根据常识也能感觉到此案的蹊跷之处。然而,法官却作出了史无前例的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徐老太太)损失45876元,10日内给付。这份判决书当之无愧地成为天下奇文,下面一同赏析:

南京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車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

”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显而易见,弱智的南京法官根据一种近乎妄想和猜测式推断来写入正式的法律文书并对做好事的彭宇进行了不公正的著名判决,同时也震惊了全国所有善良的人们,南京法官寻是几乎成了黑白颠倒的司法不公代名词,一个不良法官,一个可恶的徐老太和他的警察儿子,竟然葬送了几千年的尊老爱幼传统,竟然毒化了原本还存在的助人为乐的社会风气,竟然让无数的善良国民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