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自媒体侵权小柯 公私不分让格力背黑锅

2017-08-10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公开盗用音乐人的作品用于产品推销,董明珠自媒体被音乐人"小柯"一夜之间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由此,这也揭开隐藏在董明珠自媒体这一项目背后的商业秘密:身为格力集团.格力电器双料董事长,更是国企当家人的董明珠,与格力广告服务商喜马拉雅董事长赵辉等人,投资运营董明珠新媒体,并开设微店销售大松电饭煲.格力手机等,存在与格力商家在市场上争利的嫌疑.因小失大.当前,董明珠自媒体与音乐人"小柯"围绕"因为爱情"音乐版权被公开盗用一事,带给董明珠个人,以及上市公

公开盗用音乐人的作品用于产品推销,董明珠自媒体被音乐人"小柯"一夜之间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由此,这也揭开隐藏在董明珠自媒体这一项目背后的商业秘密:

身为格力集团、格力电器双料董事长,更是国企当家人的董明珠,与格力广告服务商喜马拉雅董事长赵辉等人,投资运营董明珠新媒体,并开设微店销售大松电饭煲、格力手机等,存在与格力商家在市场上争利的嫌疑。

因小失大。

当前,董明珠自媒体与音乐人"小柯"围绕"因为爱情"音乐版权被公开盗用一事,带给董明珠个人,以及上市公司格力电器的品牌和声誉冲击,正是如此。

虽然,董明珠自媒体公开就"未经授权公开盗用知名音乐作品用于推销大松电饭煲"这一行为,向音乐人小柯道歉。但是,小柯对于格力电器董明珠的公开索赔500万一事并未了结。同时,因为董明珠自媒体的侵犯知识产权这一行为,带给格力电器公司声誉和品牌信誉的伤害,在短期内也不会很快消失。

最大受害者,不是小柯是格力!

现在来看,在这件事中,侵权方涉及董明珠自媒体和董明珠两方,而受害方则涉及到音乐人小柯、格力电器两方。然而,最大的受害者并不是小柯,而是格力电器。

从法律关系上看,董明珠自媒体这一平台的所有人,属于一家成立于2015年的珠海喜马明珠新媒体公司。来自工商部门的注册信息显示:这家新媒公司的股东为董明珠、赵辉、蔡伟杰三人,其中董明珠和赵辉分别投资84万元,蔡伟杰投资32万元。

董明珠自媒体的老板是董明珠、赵辉等人,与格力电器并无任何股权关系。透过格力电器年报,也未能发现格力投资这家公司的任何信息。由于格力集团并非上市公司,目前尚不清楚,作为董明珠自媒体大股东的董明珠,这一投资行为是格力集团授权,还只是个人行为。

表面上看,董明珠自媒体在宣传格力产品、董明珠,并且帮助格力销售电饭煲、手机等产品。实际上,却因为董明珠的特殊身份和地位,很容易引发董明珠自媒体与格力电器之间的"公私不分",甚至一些不必要的质疑。

作为国企负责人的董明珠,公开与广告服务商老板赵辉、蔡伟杰,共同投资一家新媒体公司,无论是于公无私,都有损于董明珠的身体和形象。最好的解决方案,应该是由格力集团或者格力电器将董明珠自媒体作为创业项目,进行独立运营,从而实现格力利益的最大化。

如今,董明珠却个人投资一家新媒体公司负责打理这一项目,与格力电器一直以来形成的企业文化、企业商业道德不相符合,才会出现诸如上述"侵权"事件的发生。这对于董明珠和格力的品牌都是减分行为。

所以,作为董明珠自媒体老板的董明珠,也应该向其所服务的格力电器公开道歉,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项目独立于格力体系之外运营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董明珠公私不分,让格力背黑锅!

从社会关系上看来,近年来在董明珠持续推动之下,董明珠与格力电器,甚至是与董明珠自媒体三方已经实现高度一体化。在外界看来,董明珠就是代表格力电器,董明珠自媒体自然也与格力电器是一体的。

比如说,此次在音乐人小柯的公开维权之中,就因为董明珠自媒体公开盗用其音乐作品推销大松电饭煲,而被小柯公开斥责的却是格力电器和董明珠两个主体。当然,作为董明珠自媒体的老板,董明珠应该为投资公司的侵权行为道歉。但是,格力电器却不能因为背"黑锅"。

事实上,董明珠自媒体是董明珠的,却不是格力电器的。董明珠自媒体与格力电器的关系:第一种是,这两家公司都与董明珠相关,前者是董明珠个人投资公司,后者是董明珠作为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属于国企"当家人";第二种是,董明珠自媒体在微店经销格力电器的电饭煲、手机等部分产品,可能是格力电器授权的微电商。

如今这件事情,在无意中将格力电器拖下水,抹杀了格力电器近年来一直努力打造的"重知识产权、注意技术创新"的品牌形象。也就是说,一家公司的经销商,或者职业经理人的私人公司,犯了错误,却要让格力电器来承担。

对于音乐人小柯来说,董明珠自媒体的侵权行为已经得到制止,并成功借此机会向社会大众和商业企业进行一次公开的音乐版权普及。对于格力电器来说,却因为董明珠和董明珠自媒体的密切关系,而被意外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并对其过去几十年积累和沉淀的"注重知识产权"形象公开打击。

对于董明珠来说,必须要重新梳理和定位其个人以及个人投资的新媒体公司,与任职公司格力之间的关系,实现公私分明之下的各方利益最大化。避免因大小失,遭遇来自外界的误会和指责。

广州喜马拉雅作为格力多年以来的品牌形象和广告策划商业合作伙伴,原本与格力电器都存在密切的商业合作关系,甚至是公对公的商业利益关系。 如今作为乙方的喜马拉雅公司的老板,却公开与甲方国企格力的负责人董明珠共同成立一家新媒体公司。

如此行为,带给外界的认知就是,喜马拉雅老板通过与董明珠私对私的资本合作关系,来强化公对公的商业合作关系。这对于格力,董明珠,甚至是喜马拉雅来说,绝非上策。

在这件事情上,除了董明珠自媒体向小柯公开道歉,董明珠本人也需要给外界、向格力一个公开的交待:为什么要采取与广告公司共同投资这种方式来发展自媒体,为什么又要通过这一私人投资的工厂来与格力品牌和、品进行高度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