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陈永华 陈永华与台湾文化教育

2017-05-31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在陈永华的精心治理下,特别是屯田垦殖的成功,台湾大治,社会安定,百业俱兴,市井繁荣,逐步赶上大陆发展水平.永历十九年(1665年),陈永华向郑经提出"建圣庙,立学校,以培育.拔擢人才"的建议.郑经却认为:"荒服新创,不但地方褊促,而且人民稀少,姑暂待之将来."(江日升<台湾外志>卷之二)陈永华引经据典,以"成汤"."文王"等贤君重视教育培养人才以之兴邦的历史典范为例,力陈教育之重要.他认为,台湾沃野千里,远滨海外,

在陈永华的精心治理下,特别是屯田垦殖的成功,台湾大治,社会安定,百业俱兴,市井繁荣,逐步赶上大陆发展水平。

永历十九年(1665年),陈永华向郑经提出“建圣庙,立学校,以培育、拔擢人才”的建议。郑经却认为:“荒服新创,不但地方褊促,而且人民稀少,姑暂待之将来。”(江日升《台湾外志》卷之二)陈永华引经据典,以“成汤”、“文王”等贤君重视教育培养人才以之兴邦的历史典范为例,力陈教育之重要。

他认为,台湾沃野千里,远滨海外,民风纯朴,若能举贤才以助理,经过一段时间教养生息,便能赶上中原地区。因此应当立圣庙,设学校,培养人才,国有贤士,邦本自固。郑经终被说服,同意设立学校,发展台湾文教事业,并授命陈永华负责有关文化教育事宜。

陈永华创建一套自上而下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全台设立“国子监”,为最高学府,颁令各府、州、县设立“府学”、“州学”、“县学”、“义学”。还要求高山族同胞居住区的各社设立“小学”,方便高山族子弟入学受教育。

为了减轻高山族同胞的负担,鼓励他们送子入学,特地规定,凡是高山族子弟“就乡塾读书者,蠲其徭役”。把教育与选拔人才相结合,把大陆的科举制度搬到台湾。规定台湾儿童必须“八岁入小学,课以经史文章”。三年两试,“照科、岁例开试儒童。

州试有名送府,府试有名送学院,学院试取中,准充入太学,仍按月月课。三年取中试者,补六官内都事,擢用升转”。这是台湾学校教育和科举制度的开始,民众“自是始奋学”。教育和科举制度的施行,促进了儒家文化在台湾的传播。

陈永华还亲自在承天府(今台南市)宁南坊鬼仔埔大兴土木,建造孔庙,设立府学。康熙五年(1666年)正月,孔庙建成,这是台湾有孔庙之始。三月,又建学院,陈永华亲任学政,聘请礼官叶亨为国子监助教。故台南有“全台首学”之称。

“台湾的学校教育自此开始”。(江日升《台湾外志》卷之二)也因此陈永华被誉为“台湾文化教育的奠基人”。 陈永华死后,与夫人洪氏(字端舍,同安人)合葬于天兴州赤山堡大潭山。台胞怀念其恩泽,建“永华宫”四时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