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滨秘书 韩立群梁滨 衡水纪委书记韩立群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答记者问

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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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原标题:衡水纪委书记韩立群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答记者问长城网衡水9月3日电(王永宏 扈炜)近日,衡水市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意见"),9月2日,衡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韩立群就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接受了本网记者采访.韩立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

原标题:衡水纪委书记韩立群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答记者问

长城网衡水9月3日电(王永宏 扈炜)近日,衡水市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意见”),9月2日,衡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韩立群就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接受了本网记者采访。

韩立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策部署。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在省委常委会研究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时明确指出,落实“三转”,关键是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7月8日,周本顺主持召开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提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领导认识、教育管理、监督权力、干部把关、执行纪律、检查问责“六个到位”。衡水市委书记李谦同志对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的指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具体落实意见,并对意见初稿亲自修改、把关。

衡水市纪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该市实际起草了“两个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印发实施。

记者问:“两个意见”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韩立群:“两个意见”指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坚守责任担当,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更加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记者问:“两个意见”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做了哪些规定?

韩立群:对责任内容具体化,切实增强可操作性,是衡水市“两个意见”的亮点之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需抓好6个方面的责任内容,即: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同时,将六方面内容细化为22项具体任务。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需抓好10个方面的责任内容,即: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案件查办的教育功能和治本作用;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

以上责任内容,是我市按照《党章》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形势需要而实化细化的,贴合衡水实际,可操作,易考核,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竭尽心力、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记者问:衡水市对落实“两个责任”有哪些创新性举措?

韩立群:落实“两个责任”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两个意见”将我市近年来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双十条”举措。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10项措施是:责任分解公示、实行签字背书、定期提示督办、定期廉政约谈、定期报告情况、民主生活会报告制度、日常巡查监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年度述廉评议、严格检查考核;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10项措施是:实行“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和约谈函询、列席会议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加强巡查监督、开展专项监督、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开展述责述廉、实施社会评价、强化考核监督。

“双十条”举措贯穿了“全程留痕”理念,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可在此基础上,大胆实践,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形式和方法。

韩立群: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就在于追究。没有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一句空话,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也就无从谈起。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提出“两个责任”时,强调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是责任制的纲,纲举才能目张,为促“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我市“两个意见”对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分别单独列为一部分,既凸显了责任追究的重要性,又有效避免了责任不明确、牵连不清的问题,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我市“两个意见”规定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11种追究情形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7种追究情形,这些追究情形都是结合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际而进一步明确的,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11种追究情形,是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7条追究情形的基础上,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增加了4条,分别为:分管单位发生窝案串案或重大案件的、新提拔干部一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较差”票在三分之一以上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追究情形中,既明确了对主体责任监督不到位的追究,对发现的问题不反对、不制止、不报告的追究,也明确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追究。同时,还明确了加重追究、减轻或免于追究的情形,防止了责任追究“一刀切”。

记者问:“两个意见”对责任追究的形式是如何规定的?

韩立群:对领导班子的责任追究,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进行调整处理等方式进行。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进行责任追究时,原则上按职责分工上追一级,但对问题性质特别严重、影响十分恶劣的,可以上追两个或多个层级;对虽出现上述情况,但有详实资料证明领导班子和成员确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应尽职责的,可以减轻或免于追究。

记者问: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衡水市近期有哪些举措?

韩立群:落实“两个责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必须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当前我市拟着力开展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大落实“两个责任”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责任意识,切实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在《衡水日报》开辟“落实‘两个责任’书记谈”专栏,刊登县级党委(党组)书记谈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书记谈落实监督责任的文章,通过讲问题、谈思路、列举措、亮成效,促进相互交流,提供有益借鉴,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市抓“两个责任”落实的制度机制。

三是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责任、履行责任不到位和因此导致腐败问题发生的,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追究问责,决不姑息迁就。